战争论

战争论
作者: (德)克劳塞维茨|译者:余杰
出版社: 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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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6817803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由此可见,倘若把文明民族之间的战争说成纯粹 是政府之间的理智行为,认为战争正在逐渐摆脱所有 激情因素的影响,甚至认为不再需要使用军队这种物 质力量,只需要计算双方的兵力对比,对实际行动进 行数学演算就可以了,那是极大的错误。 近年来,有些理论已经开始向这个方向发展,但 最近的几次战争纠正了它。既然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 ,就必然属于感情的范畴。它同感情或多或少有关, 但感情并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与文明程度的高低无 关;而是取决于交战双方的利害关系的大小与时间的 长短。 如果说文明民族不杀俘虏,不毁坏城市和乡村, 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没有采用暴力,那是因为他们在战 争中更多更巧妙地应用了智慧,学会了使用比这种原 始粗暴的发泄本能更加有效的暴力方法。 火药的发明、武器的不断改进已经充分证明,文 明程度的提高丝毫没有阻碍或改变战争的性质——战 争的目的仍然是消灭敌人。 再重复一下我们的观点: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 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制的。所以,交战的每一方都 迫使对方不得不像自己那样动用暴力,由此便产生了 相互作用,从理论上讲,这种相互作用一定会导致极 端。这就是战争的第一种相互作用和第一种极端。 4.使敌人放弃抵抗是战争的目标 前已述及,使敌人丧失抵抗是战争的最终目标, 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的。要使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 就必须让敌人的处境比我们所预想的更为不利,这种 不利从表面上看至少应该不是暂时的,否则,敌人就 会等待有利的时机,从而放弃屈服。所以,持续进行 的军事活动所带来的任何处境上的变化,都必须使敌 人更加不利,至少在理论上必须这样。作战一方可能 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是完全丧失抵抗能力。所以,假 如要以战争方式迫使敌人顺从我们的意志,那么就一 定要让敌人真正无力抵抗,或者陷入势将无力抵抗的 地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无论如何,消灭敌人武装 或打垮敌人,始终都是战争行为的唯一目标。 战争不是活的力量对死的物质的暴力行动,而是 两股活的力量之间的矛盾冲突,倘若一方绝对地忍受 退让就不会演变为战争。这样一来,上述战争行为的 最高目标,必然是双方都要认真考虑的。在我们没有 打败敌人之前,不得不考虑情势逆转造成的自己被敌 人打垮的情形,那时我们就不再是战胜者,可以自己 主宰一切,而是像败军那样,俯首称臣,处处受制于 人。这是第二种相互作用和第二种极端。 5.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要想打败敌人,必须根据敌人的抵抗能力来决定 我方应该投入的力量。敌人抵抗力的大小是两个不可 分割的因素的乘积,这两个因素分别是有多少战胜敌 人的手段与意志力的强弱程度。 现有手段的多少是能够计算的,因为它有数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