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精)/译林人文精选

社会契约论(精)/译林人文精选
作者: (法国)让-雅克·卢梭|译者:黄小彦
出版社: 译林
原售价: 39.00
折扣价: 25.80
折扣购买: 社会契约论(精)/译林人文精选
ISBN: 9787544775304

作者简介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卢梭出生于瑞士*内瓦一个钟表匠家庭,童年时给别人当过学徒。由于生活过于困苦,卢梭在16岁那年离开家,开始四处流浪和漂泊的生活。后来,卢梭搬到法国巴黎定居,并在那里开始他的写作生涯。卢梭是近代具影响力的浪漫主义思想家。他崇尚以顺应儿童自然发展规律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为此,他创作了**教育理论小说《爱弥儿》。书中,他深化了爱和友谊的情感表现,让父母的教育思想摆脱陈旧的教育理论观的束缚;他使儿童睁开双眼,观察美丽多彩的大自然;他使自由成为一个儿童成长的目标;他对后来人的家庭教育方式有着深远的影响。卢梭还著有《新爱洛伊斯》《社会契约论》《忏悔录》等。

内容简介

**卷 我试图在社会秩序中寻找,看是否存在某种合法而可 靠的行政规则,遵循人之本性和法之能然;此外我将试图 在这种探索中始终将权力许可和利益要求相结合,以求公 正与功利两者之间密不可分。 我将直接进入主题,而不再证明其重要性。有人会问 我是不是君主或立法者,何以谈论政治?我的回答是否定 的,而且正因为此,我才要写关于政治的论文。如果我是 君主或立法者,那么我就不会浪费时间来说本应该做的事 情,我将付诸行动,或者保持沉默。 身为一个自由**’的公民和主权**的成员,尽管 我的观点在公共事务上影响甚微,但我在这方面所拥有的 投票权足以赋予我知情的权利。幸运的是,每当我思考政 府问题的时候,我总能在探索之中找到喜爱我的祖国之政 府的新理由! **章 本卷主题 人生来自由,却无处不身同奴隶。自认为是他人主人 的人,必然比他人**奴役。这种改变是如何形成的?我 不知道。是什么令这种改变合法化?我认为自己能够回答 这个问题。 如果仅仅考虑武力及其产生的效果,那么我会说:当 一国人民被迫服从并且服从的时候,挺好;一旦他能够摆 脱桎梏并且这么做了,那就*好;因为通过剥夺他的自由 的权利来恢复其自由,说明他重获自由是合法的,或者说 ,剥夺他自由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 权利,它是所有其他权利的基础。但是,这种权利*非源 于自然,而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之上。问题在于了解这些 契约。、在谈论这些契约之前,我应当先证明我刚刚提出 的论点。 第二章 论原初社会 *为古老并且**自然的社会是家庭社会。孩子仅在 需要父亲维持他们的生存之时才*其束缚。一旦这种需要 不复存在,自然的纽带便随之消除。孩子从而免除了他们 对于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也免除了对于孩子应有的照顾 ,两者都回到独立的状态。假如他们继续保持结合的状态 ,那么就不再是出于自然,而是出于意愿,从而家庭本身 就只能通过契约来维系了。 这种共同的自由是人类天性造成的结果。人类的** 法则是关注自身的存续,他首要的关心是对自己的关心, 一旦到达懂事的年龄,可以判断用于自我存续的方法,他 便从此成为自己**的主人。 因此,家庭可以说是政治社会的原型,首领是父亲的 形象,而人民则是孩子的写照。他们全都生来平等且自由 ,只为功利而转让自由。**的差别在于,在家庭中,父 亲对孩子的爱促使他对孩子付出照顾,而在**中,统治 的乐趣替代了首领所不具备的玟种对于人民的爱。 格劳秀斯否认任何人类的权力都是为被统治者的利益 而设立的,他以奴隶制为例。格劳秀斯*常用的推理方式 是始终通过事实来确定权利。我们可以采用一种*加符合 逻辑,但是并非*加有利于专制君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