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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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水浒传与中国社会/大家小书
ISBN: 9787200125528
萨孟武(1897-1984),名本炎,字孟武,福建福州人,政治学家。中学时代就留学日本。1921年入京都帝国大学法学部政治系,后获法学学士学位。1924年回国,在上海以译书、撰文为生。1930年,任南京中央政治学校行政系教授。1946年,任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1949年后,曾任台湾大学法学院院长。著有《中国社会政治史》、《中国政治思想史》、《<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西游记>与中国古代政治》、《<水浒传>与中国社会》等。
《<水浒传>与中国社会/大家小书》: “替天行道”,为梁山泊的口号。这个天道观念不但含义复杂,而且性近玄学,我现在只研究政治上的天道观念,由此说明梁山泊终是草寇集团,没有得到天下的希望。 原始社会都是血统团体,而以氏族为基础,到了血统团体进化为地域国家之时,血统关系尚未完全脱掉。这个时代,的氏族可以统治别的氏族,而其族长则上升为国家的元首。例如黄帝,他是有熊氏的族长,而有熊氏又是当时的氏族,所以黄帝同时又为中国的元首;其他如青阳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夏后氏都是当时的氏族。氏族乃集合许多家族而成,在家族之内,家长须慈爱其子弟,同样,由氏族演进为国家之时,元首也须慈爱其臣民。家长要管束其子弟,必须立身以正,足为子弟的模范。子弟服从,一家就可统一,而有相当的威力,而能压服氏族。氏族既已压服,又可利用氏族的威力,征服别的氏族,而组织国家。这就是《尚书·尧典》所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的根据。 这种思想虽然发生于血缘团体之内,但是血缘团体变成地域国家之后,中国人仍用这个观念来解释国家。就是他们仍把国家视为家族的扩大,仍把政治看做家政的扩大,君主为臣民的父母,臣民为君主的赤子,君主与臣民的关系无异于家长与子弟的关系,家长须慈爱其子弟,君主亦须慈爱其臣民,所谓“仁政”就是由此而产生,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是由此而产生的。 但是国家和家族又有不同之点,在家族之内,父子关系是自然的,父是父,子是子,任谁都不能变更。反之,在国家之内,君民关系却不像父子关系那样的自然,于是又发生了谁是君、谁是民的问题。 人类总喜欢用自己周围的现象,扩充之以观察万物,古代中国人不但用家族现象观察国家,且用家族现象观察宇宙。家有家长,家长须慈爱其子弟,国有元首,元首亦须慈爱其臣民,同样,宇宙之内,亦有一个主宰,而能慈爱万物。这个宇宙的主宰,中国人称之为天,日月照临,风行雨施,这就是天的慈爱。天是宇宙的主宰,人类社会不过是宇宙的一部分,所以人类社会也受天的支配,这种天道思想由来甚久,《尚书》之中有不少的“天命”、“上帝”、“神后”之言。而把这种观念组织为一个有系统的学问者则为汉儒董仲舒。在秦汉时代,法家思想最见流行,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儒家思想也见用于政治之上。法家主张法治,希望人主“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但是法由入主制定,“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这样,要束缚人主于法律之内实非易事。儒家主张人治,希望人主任贤使能,使“贤者居位,能者在职”。但是决定谁是贤能的权力又属于人主,“燕子哙贤子之而非孙卿,故身死为傍。夫差智太宰瓠而愚子胥,故灭于越”,法不能拘束君主,人不能掣肘君主,君主不受任何拘束,即君主的权力乃如汉顺帝所说:“朕能生君,能杀君,能贵君,能贱君,能富君,能贫君。”君主既有如斯权力,而法治与人又莫能匡救,在民主思想尚未发生以前,学者只有求助于“天”,于是董仲舒就应用阴阳家的学说,把天放在入主之上,使人主见到天象,有所警惕。他主张:“春秋之治,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同时又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意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复说:“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夏秋冬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世为事,好恶喜怒而备用也。然而主好恶喜怒乃天之春夏秋冬也。”自董仲舒之后,吾国政治并不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也未受儒家学说的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