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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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法律论证理论(作为法律证立理论的理性论辩理论)(精)
ISBN: 9787100173872
罗伯特?阿列克西,1945年9月9日出生于德国下萨克森州的奥尔登堡(Oldenburg)。中学毕业后在德国国防军服役3年,曾升任陆军少尉。自1968年夏季学期起,开始在哥廷根大学学习法学和哲学。哲学专业,主要师从德国分析哲学大家京特?帕茨希教授。1973年他在通过第一次法学国家考试之后,直到1976年一直在撰写博士论文《法律论证理论》,指导教师为京特?帕茨希和哥廷根大学法哲学教授拉尔夫?德莱尔。博士论文通过后,1978年由著名的法兰克福苏尔坎普出版社出版。1982年,阿列克西因为这本博士论文而获得哥廷根大学科学院哲学与历史学部的大奖。1984年开始做拉尔夫?德莱尔教授所主持“一般法学理论”教席的助手工作,并于同年通过教授资格论文《基本权利论》(该书于1985年由巴登-巴登出版社出版),在哥廷根大学取得公法和法哲学专业的教授资格。1986年,在回绝了德国雷根斯堡大学的聘请,而应邀赴基尔大学任教,主持公法与法哲学教席,并很快形成强项专业。在公法方面,该教席的研究重点在于基本权利与宪法审判制度。在法哲学方面,其研究重点是法与道德的关系、规范论、正义论和法律论证理论。1991年3月回绝奥地利格拉茨大学(接替奥塔?魏因伯格)的邀请。自1991年担任汉堡约阿希姆?朱尼厄斯科学学会理事,1994-1998年任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德国分会主席。1992年出版专著《法的概念和效力》。1997收到哥廷根大学聘请(接替拉尔夫?德莱尔),但于1998年2月回绝。至2002年,阿列克西已出版学术专著5部、个人文集4部,主编文集5部,发表论文80余篇。其论文和著作迄今已译成13国文字。 译者简介:舒国滢,1979年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1986年毕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学教研室工作。1993-1994年获中国政府奖学金赴德国哥廷根大学进修法哲学和法社会学。1995年首批入选“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学研究所所长。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美学。精通英语和德语。
本书讨论的核心问题是通过程序性的技术(论证的规则和形式)来为正确性要求提供某种理性的(可靠的、可普遍化的或可以普遍接受的)基础,试图在其设定的限度内于普遍实践论辩和法律论证领域走出“明希豪森困境”。在阿列克西看来,“法律论辩”是“普遍实践论辩”的特殊情形,故此,法律论证理论应当建立在普遍实践论证理论的基础之上。阿列克西正是基于这个思路来一步一步构建其法律论证理论的。阿列克西以普遍实践论辩为基础所建立起来的理性法律论辩理论,是当今德国法哲学中企图心最强的理论研究。他拾起哲学论辩理论,并将它应用于讨论法哲学、法学方法论的问题,这种努力不仅拓展了法学的问题领域,而且其自身也关涉当代伦理学的理论争议。因而其理论不仅受到法学界的瞩目,而且也引起哲学界的兴趣。该书出版以后的二十年间,不仅有十几个语种的译本,而且还有数不清的来自法学、哲学、语言学和论辩学杂志的转摘、介引和评论,多数评论者对阿列克西在法律论证理论上的贡献给予了积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