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
原售价: 118.00
折扣价: 88.50
折扣购买: 青苗法学论丛(第4卷)
ISBN: 9787576410051
李东方,男,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首届经济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证券法专业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研究学者。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专家;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与证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成都及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李东方教授长期以来从事经济法、民商法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在经济法理论、金融证券法、公司法、文化遗产保护法等领域有很深的造诣。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有:《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及其社会公共利益的本位性》、《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政府监管的缺陷与证券监管的适度性分析》、《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研究》、《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系统性把握》、《论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制度的完善》、《上市公司收购监管制度完善研究》、《上市公司危机法律规制研究》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有:《上市公司监管法法论》(独著)、《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独著)、《公司法教程》(第二版,独著)、《房地产法学》(独著,“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公民的物权》(合著)、《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合著,中华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三等奖)、《经济法学》(第二版,主编,“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市场管理法教程》(主编)、《经济法案例教程》(主编)、《证券法学》(第二版,主编)、《证券法》(主编)、《人文资源法律保护论》(领著,国家重点子课题成果)、《从遗产到资源——西部人文资源研究报告》(副主编,国家重点课题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