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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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第三版)
ISBN: 9787511891051
吴宗金 男,侗族,1952年4月生,贵州省锦屏县人。1985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退休前任教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民族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曾兼任云南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的民族法学客座教授研究员等。中国民族法学及其学科倡导者和创建人之一,曾系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筹备组主要成员、副秘书长(第一届/1991年)、副会长(第二届/1995年);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法教研室(1987年)、民族法学研究所(1988年)、民族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2002年)、“985”民族法学研究基地(2003年)论证建设人。主要民族法学著作:《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主编,1989年)、《民族法学导论》(主编,1990年)、《民族法制的理论与实践》(独著,1998年,曾获国家民委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民族立法理论与实践》(主编,1998年,曾获北京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民族法概论》(日文版主编,1998年)、《中国民族法学》(主编,2007年)、《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主编)等数十部。在《中国法学》、《民族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等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曾为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党政领导干部考试题库编写人(任民族法规组组长/民族类审定专家)。曾受命国家民委为中央领导撰写世界多民族国家民族法制经验教训材料;常参与有关国家和地方民族立法草案研讨论证和《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白皮书》、国家“11?5”发展规划民族类编写论证活动等。1992年被评为中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 田钒平 男,土家族,1974年9月生,湖北省巴东县人。2012年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博士,2013年进入四川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主要民族法著作:《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独著)、《西部开发背景下民族地区经济法制问题研究》(合著)、《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和谐法治保障若干问题研究》(合著)、《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合著)等。代表性论文:《民族平等的实质内涵与政策限度》(独著)、《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内涵辨析》(独著)、《论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协商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独著)、《〈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立法探讨》(独著)、《〈刑法〉授权省及自治区人大制定变通规定的法律内涵及合宪性辨析》(独著)等。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三项、三等奖三项。2013年被遴选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王允武 男,汉族,1958年8月生,陕西略阳人。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任西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西北民族大学客座教授等。主要著作:《民族区域自治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和谐法治保障若干问题研究》(主编)等二十余部。代表性论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运行:实效、困境与创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教育改革》、《法律职业伦理培养——不应忽视的法学素质教育》等七十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和谐的法治保障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与民族政策的完善创新研究》子课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的困境与突破》等二十余项;《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和谐法治保障若干问题研究》、《民族区域自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二、三等奖十多项。西南民族大学优秀教师、教学名师;首届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 李军 男,瑶族,1979年2月生,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法学硕士。现任玉林师范学院法商学院副教授。主要著作:《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参编)。代表性论文:《民族区域自治主体的宪政解读》、《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法理思辨》等十余篇。主持和主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一项,参与省部级项目五项。 柳杨 女,土家族,1979年5月生,湖北省恩施市人。法学博士。现任西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民族法学硕士生导师。拉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家库专家,西藏自治区法学会会员。主要著作:《少数民族参政权研究》(独著)、《民族法学》(合著)、《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