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国际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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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奥斯曼帝国:土耳其人的辉煌往事
ISBN: 9787507849950
黄维民,江西南昌人。现为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北大学国际公共事务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公共政策、社会保障的教学与研究,并对法学、经济、管理等其他学科方向也有广泛的涉猎。独立出版了《中东国家通史:土耳其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出版)、《土耳其人》(三秦出版社2004年出版)、《伊斯坦布尔》(三秦出版社2006年出版)等著作。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数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资料复印中心全文摘转,大部分论文被国家权威机构列入重点篇目索引。
打开世界地图,在东 半球的中心,有一个横跨 小亚细亚半岛和巴尔干半 岛的国家,它北临黑海, 西濒爱琴海,南靠地中海 。飞架在博斯普鲁斯海峡 上的索桥将欧、亚两大洲 紧密地连在一起,这个国 家就是土耳其。土耳其位 于奥斯曼帝国解体前的中 央地区,这块神奇的土地 由于在历史上曾经是横跨 欧亚非三大洲、雄霸世界 的奥斯曼帝国的中心而辉 煌一时,这里有着深厚的 文化积淀,是人类文明发 祥的中心地区之一,保留 着辉煌灿烂的历史文化遗 产。它不仅是连接东西方 世界的唯一纽带,而且在 商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国 际大舞台上,发挥着举足 轻重的作用。这种独一无 二的地理位置,使得许多 人类文明都曾把它列为理 想的家园,被称为“人类 文明的摇篮”。奥斯曼帝 国就是在这片古老、神奇 、独特的土地上形成和发 展起来的。 13世纪的时候,奥斯 曼人仅是分散居住在属于 拜占庭帝国的安纳托利亚 地区的许多突厥公国之一 。在以后的两个世纪中, 他们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在世界历史舞台上,不仅 建立了一个包括以前拜占 庭帝国的东南欧和安纳托 利亚的大片地区,而且还 包括匈牙利与整个阿拉伯 世界,雄霸欧亚非三大洲 的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 多的封建军事帝国。正是 由于这种地理和历史的因 缘,奥斯曼帝国成了东西 方商业贸易和社会文化的 交汇之地。 奥斯曼人的祖先,是 从中亚迁徙到小亚细亚的 突厥民族中乌古思部落的 一支。而随着小亚细亚地 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突厥游牧部落作为奥斯曼 帝国在崛起过程中赖以补 充的后备军,顺利地完成 了由突厥人到奥斯曼帝国 社会一分子的转变。 一、突厥人的起源与 大迁徙 1.何为突厥人 一般来说,“突厥”一 词在学术用语上是一个通 用的专属名词,泛指很早 以来就开始讲着突厥语的 那些游牧民族。 突厥人的早期历史, 有很大一部分相当含糊。 有些含糊之处是靠神奇传 说,或是通过加枝添叶地 虚构事实而整理成章的。 即使那些年代较近的理论 学说与有关历史资料,也 未必可信。在奥斯曼帝国 时期,许多著名的历史学 家著书立传,认为突厥人 是乌拉尔一阿尔泰语族的 一个分支。然而,今日一 些国际上有名的语言学专 家则认为,乌拉尔语族( 包括芬兰语、爱沙尼亚语 、匈牙利语等)和阿尔泰 语族(包括突厥语、蒙古 语、满族通古斯语,可能 还包括朝鲜语)之间的基 因关系,一直未得到科学 性的证明。虽然阿尔泰各 语种之间的关系还不太清 楚,但有一点似乎是明晰 无误的,即历史学家们一 致认为,突厥人一度属于 阿尔泰种族的一个部分。 同属于阿尔泰人种的还有 蒙古族、满族、保加利亚 人,可能还有匈奴人等。 历史上突厥人最早出现在 贝加尔湖南面、戈壁沙滩 以北的今日蒙古一带。中 国历史上早期的有关资料 ,提到过一个由这类草原 游牧部落组成的军事联盟 ,中国人在历史上称这类 游牧部落为匈奴。其中突 厥部落所占的成分很可能 最大。匈奴中西侧的一支 ,被鲜卑人不断驱赶向西 ,于公元5世纪出现在欧 洲,被西方人称之为匈奴 人。 这一地区地阔天长, 但由于土地贫瘠,水源匮 乏,气候恶劣,使得社会 经济的发展异常缓慢,而 且越来越不能保证不断增 长的游牧民对生活用品的 起码需求。所以自古以来 ,这一地区一直经受着周 期性牧场危机的冲击,这 种冲击不仅动摇着这一地 区原始的经济基础,而且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军 事以及气候条件的不断变 化,引发出了一系列游牧 民族连续不断地向居住在 大草原边缘的农耕文明地 区的大迁徙。这些不断向 中亚、西亚以及东欧南部 、西部迁徙的游牧民族, 经过连年混战和不断地向 外迁徙,并在许多地区转 为定居。他们的社会结构 十分复杂,氏族部落是其 最基本的社会生产单位。 在形式上,各民族部落执 掌大权的首领,一般是由 氏族部落的民众大会推选 出来的,但事实上,在大 多数情况下,他们已成为 世袭的统治者。这种处于 封闭状态下的社会,血缘 和宗法氏族制一直是维系 氏族部落的牢固纽带。广 大的游牧民也把氏族部落 视作维持他们自身生存的 唯一依靠,而且以首领为 首的少数显贵也凭借着这 种血缘关系、宗法氏族制 度以及各自部落的习惯法 来巩固和延续他们的统治 ,并享有各种特权。由于 这些游牧部落的社会生产 力低下,战争与抢劫被认 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血 亲复仇、同族复仇盛行。 血亲复仇既是被害人亲属 的权利,也是义务,不能 随意放弃。加害人的亲属 则必须共同为加害人承担 责任。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