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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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利维坦
ISBN: 9787229161453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年),英国政治家、哲学家,君主政体的拥护者,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出生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读于牛津大学,长期做贵族的家庭教师。他的主要著作有《论公民》《论物体》《论人》《论政体》和《利维坦》等。 译者简介: 杨春景,1984年11月生,汉族,籍贯山东,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全职翻译,主要关注领域国际法、国际关系和国际贸易。译有《地中海的画像:从文明的起源到两次世界大战》等。
1651年,霍布斯出版了传世名著《利维坦》,370年来,这本书一直是西方世界最著名且最具影响力的政治思想著作之一。《利维坦》不仅对唯物论、人性论、无神论、契约论、专制主义、自由主义、君权神授论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对整个西方世界在之后的国家建构、公民权利运动、教会改革等现实社会问题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霍布斯被视为西方思想界从中世纪阴霾桎梏走向近代光明的引路者之一。 正是凭借着《利维坦》这本书,霍布斯成为西方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而其思想也被冠之以“霍布斯主义”而延存至今;对其思想的讨论和解读也一直是政治哲学、法学等学科学者的课题之一,经久而不衰。 “利维坦”(leviathan)究竟为何物?在西方语境之下,“利维坦”是一个具象化的概念。“利维坦”在《圣经》中共出现过5次,全都出现在《旧约》中。《圣经》说,“利维坦”乃是海洋之中的生物,这种生物“在地上没有像它那样无所惧怕的。凡高大的,它无不藐视,它在骄傲的水族上作王”。霍布斯用《圣经》中的恶兽来指代国家,通过这样一种比喻作为切入点来阐述他本人关于国家的系统学说。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是他在某种形式上对当时的宗教的反叛和君权神授的嘲讽,因为利维坦“凡高大的,它无不藐视”,它是人创造的活的“上帝”,是维护人作为个体和集体福祉的一种存在,即国家。 毋庸讳言,当时在欧洲人的心目中,君权神授是欧洲各国统治者、罗马教廷维护自身利益的“生死命门”,成为教会干预世俗、统治者统治民众的根本法宝所在,但是霍布斯恰恰是通过引述和评论基督教的经典《圣经》,将“君权神授”的王冠摔得粉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可谓釜底抽薪;他将教会和宗教冠以行尸走肉的角色,而将主权国家凌驾于教会之上,将神权置于人权之下,对腐朽的教会、教皇和教士进行了无情的嘲讽,从精神上将教会推上了断头台。 如果说哥白尼、伽利略等科学巨匠从科学角度给了基督教当头一击,那么毫无疑问,霍布斯通过自己入木三分的逻辑分析,从思想上再次给当时教会干预世俗和蒙蔽民众的做法以毁灭性的打击。在霍布斯笔下,人不再处处受宗教以及教会限制,不再由虚幻的神指引人在世间的路,而毋宁是原先平凡的人都在参与塑造国家这样一个“利维坦”,这给近四百年前的欧洲社会各阶层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利维坦》一书分为四部分,分别是论人类、论国家、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以及论黑暗王国。实际上,就内容来看,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关于人类、国家和神学思想批判。 在第一部分内容中,霍布斯就已经摒弃了神学的思想,从一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出发,夯实整部书的基础,即“人性恶”,也就是在自然状态下“人人相互为战”,自我保全生命是人最根本的需求。第二部分内容则是全书的核心所在,霍布斯在人性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在自然状态下人根据理性所作出的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放弃自身的某些自然权利,交付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使其形成一个“人格”,这样的人格就是维护个人自身安全的主权者,也就是一种信约,经由此,国家这个“利维坦”横空出世。这就是说,国家乃是人造,君权并非神授。第三部分内容是对神学系统的系统批判,在这部分中,霍布斯酣畅淋漓、毫不留情地将腐朽、伪善的教会及教皇的假面具彻底撕毁,从而得出结论:教会要依附国家,受主权者管辖,而不是恰恰相反,所以根本不存在一统天下的教会秩序。 如果说370年前生性胆小的霍布斯能够“冒思想之大不韪”写成了《利维坦》一书,成为点燃欧洲思想解放的火把之一,启迪了当时思想界的心智。那么,在37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重新翻看《利维坦》一书的时候,就会发现人类社会依然逃脱不了霍布斯为我们描绘的“丛林社会”,各种各样的现代技术和新发明,以及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自身的认知虽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但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丛林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或者团体。霍布斯式的“丛林社会”从来没有真正消失过,不管丛林中有多少鲜花点缀,它始终没有改变弱肉强食局面。想到这一点,不禁使人更加敬仰霍布斯在三百余年前鞭辟入里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