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4.00
折扣价: 0.00
折扣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ISBN: 9787521615616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第三章 武装力量 第四章 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 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 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第七章 国防教育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十一章 对外军事关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加强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建设,发展国防科研生产,普及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实现国防现代化。 第四条 国防活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mao ze dong思想、deng xiao ping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i jin ping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xi jin ping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武装力量。 第五条 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实行积极防御,坚持全民国防。 国家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平衡、兼容发展,依法开展国防活动,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第七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一切国家ji guan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 第八条 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积极推进国际军事交流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行为。 第十条 对在国防活动中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拒绝履行国防义务或者危害国防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职人员在国防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