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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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法院书记员工作实务
ISBN: 9787513079822
张小海,陕西咸阳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余年,现为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教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教学和研究。著有专著《无罪推定权利论》,负责和参与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5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项,主编、参编有关法学著作和教材8部,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
一、法院书记员的知识素养 法院书记员的知识素养是指作为法院审判 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为了完成法官交办的各项 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配合法官助理完成相应的 审判辅助业务性工作,书记员必须掌握的专业知 识和具备的素质养成。具体来说,法院书记员的 知识素养包括法律专业知识素养、秘书专业知识 素养和书记员工作知识素养三部分。首先,作为 法院书记员,虽然不要求其像法官那样掌握全面 、系统、精深的法学理论知识,需要对案件的事 实、证据负责,并以此为根据对案件的性质、责 任作出判断和认定,但也需要掌握法学基础理论 知识,懂得基本的法律概念与原则,树立正确的 法律意识。不但要比较系统地掌握民事法律、刑 事法律、行政法律知识中实体法的基本内容,还 要掌握三大诉讼法律知识,保证工作中能正确理 解法律概念、相关法律规定和执行相关法律程序 。其次,法院书记员是法官和法官助理的秘书, 这就要求法院书记员还要掌握基本的秘书实务、 办公实务、办公自动化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文 字、心理学、口才表达素质,掌握秘书工作的基 本原理和公文写作,熟悉办文、办事和办会常用 程序与方法,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的应用与维 护。最后,法院书记员应系统掌握书记员工作的 原理与实务,掌握不同案件不同审判程序中书记 员工作的基本流程和工作任务,具备庭前准备、 庭审记录和庭后文书校对、文书送达及立卷归档 的职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