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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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美国人的故事(全三册)
ISBN: 9787508699561
保罗?约翰逊 我们这个时代著名的历史学者之一、记者、演讲撰稿人,作家,并入选美国《时代》杂志2000年一百大人物。2006年,约翰逊被美国总统乔治?布什授予总统自由勋章。2016年,因对文学的贡献,被授予大英帝国司令勋章。 约翰逊1928年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毕业于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他第一次出名是在20世纪50年代,当时他是一名记者,为《新政治家》杂志撰稿,后来又编辑了这本杂志。1952年5月,约翰逊目睹了巴黎警察对暴乱的反应,由此开始持左翼政治观点。他曾任《新政治家》编辑,作为一名激进的左翼人士,在1969年巴黎学生运动时曾对学生采取赞同的态度。但后来在撒切尔夫人的影响下,他的思想右转,并成为撒切尔的演讲撰稿人和亲密的顾问之一,也是支持英国政治保守主义的知识分子代表。“70年代,英国情况堪忧,但左派并没有作出回应。我开始厌恶那些正在摧毁英国的过于强大的工会”,他在2004年回忆道。 他常年笔耕不辍,出版有数40余本书籍,领域广泛,涵盖人类学、当代史、艺术和建筑史、人物传记、回忆录和宗教题材,包括《新艺术的故事》《英雄》《创作大师》《知识分子》《英国人的历史》《犹太人史》《当代》等。并且是《每日电讯报》《纽约时报》《华尔街周刊》《福布斯》等知名媒体的资深撰稿人。
穷人林肯的奋斗史 ——他告诉他的竞选传记作者、《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的约翰?洛克?斯克里普斯,他的早期生活可以“浓缩为格雷《挽歌》中的一句话:‘穷人的简短而简单的编年史’。” 林肯一直相信他母亲是个私生子,这多半是对的。他出生在肯塔基偏僻森林地区的一间小木屋里,当他的家庭向西迁徙的时候,他在一些边境农场里长大成人。他的父亲几乎没有什么文化;是母亲教他读书识字,但在他9岁那年,母亲就去世了。这之后,他就完全靠自学。父亲再婚了,接着便把他这位又瘦又高(身高6英尺4英寸,体重170磅)的儿子出租给人家干活,一天25美分。他这样说自己的儿子:“他看上去就像是一块用斧头胡乱砍下的粗糙木头,需要用大刨把他刨平。”在肯塔基、印第安那和伊利诺伊那些偏僻的森林地区,以及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流域,林肯学会了五花八门、包罗万象的手艺:筏运、划船、木工、屠宰、森林管理、开店、酿酒、蒸馏、耕作。他不吸烟,不嚼烟草,也不喝酒。他学会了英文文法,完全是无师自通。他阅读吉本、《鲁宾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伊索、《天路历程》,以及威姆斯写的华盛顿传和富兰克林传。他把《伊利诺伊法规汇编》记得滚瓜烂熟。他乘木筏顺水而下去了新奥尔良,在一艘蒸汽船上卖力干活。他多次走访南方,了解南方,这跟大多数北方人不同(23)。他常常倾听南方人为“特殊制度”辩护,了解他们所依据的论点;他亲眼目睹的那些事情使得他拒绝他们,彻底拒绝。他热爱杰斐逊、克莱和韦伯斯特。他天生是一个讲故事高手,当他开始讲故事的时候(或长或短)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才。他知道什么时候暂停,什么时候加速,什么时候打住。他是美国历史上最了不起的俏皮话的创作者,直到罗纳德?里根脱颖而出,才把他给盖住。他动作笨拙,散步的时候总是把整个脚直愣愣地落下,又以同样的方式抬起,但他也能突然间显得充满了优雅,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他能用一只手,把一桶威士忌从地板举到柜台上。他是个忧郁症患者,像他自己所承认的那样。他写过一篇论自杀的文章,说:“我跟同伴在一起的时候可以看上去像是在兴高采烈地享受生活。但当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是如此经常地被精神抑郁所折磨,以至于我从不敢带一把小刀在身上。”(24) 林肯是一位自学成才的律师,但他天生不是干这个的料。他说:“在你能做到的时候就说服你的邻居妥协吧。……作为一个调解人,律师有更多的机会做一个好人。依然会有足够的生意。几乎找不到比一个[制造诉讼的]人更坏的人了。”作为一名巡回律师,林肯把自己设想成一名辉格党人,代表州立法机关。然而,他的第一份由选举产生的职位,却是黑鹰战争(1832年)中一名志愿兵上尉,有一天的大清早,他偶然遇到了5个被割掉头皮的特种兵:“他们当场把脑袋对着我们。每个人的头顶上都有一个圆形的红色斑点,大约有一块美元那么大,是红种人割掉他们的头皮所留下的。这真可怕,也很怪诞。红色的日光似乎把每样东西都涂遍了。”但他并没有怀恨在心,事实上他还救过一个印第安人的命。他是第一个把印第安人称做“土著美国人”的人,尽管按照当时的通行用法,这个术语指的是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美国人。他对那些抗议德国移民、主张自己权利的人说:“究竟谁才是[货真价实的]土著美国人?难道不是那些穿着土人的腰布、拿着印第安战斧的人么?我们把他们赶出了自己的家园,如今又要攻击其他的人,仅仅因为他们不够幸运,不像我们或者我们的祖先来得那么早。”(25) 林肯没有赢得他的第一次政治选举。他的运气不好。他买了一家商店,还当上了邮政局长。他的合伙人贝里带着现金溜之乎也,林肯不得不背上1,100美元的债务负担。像华盛顿一样,他也干起了土地测量的营生,以帮助还债。接下来,他被选进了州议会,这一干就是8年,从25岁干到32岁。议会在万达利亚举行会议,83个议员被分为两个会议室。林肯为每个席位支付了3美元,外加钢笔、墨水和纸。他的第一份宣言声称:“我主张,所有为政府分担了负担的人,都应该分享政府的权利。因此我主张,所有纳过税或当过兵的白人都拥有选举权(决不把女性排出在外)。”有一帮辉格党议员,身高全都在6英尺以上,被称为“长九”,林肯就是其中之一。他让州首府迁到了斯普林菲尔德,在那里创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帮一位受压迫的寡妇打赢了一场官司而一举成名。他的一位同僚说:“林肯是我见过的外表最笨拙的人。他似乎很少有话要说,看上去感觉很胆怯,脸上带有一丝明显的悲伤。但当他说话的时候,所有这一切全都一下子消失不见了,他证明了自己强大而敏锐。每一次拜访他,都让我们越来越感到惊讶。”(26) 林肯的初恋情人安?拉特利奇死于伤寒。林肯因此而受到了十分明显的打击;他对安的爱一直持续了下去,并使得他再也没法爱任何别的女人,这一点也无可争议(27)。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清楚的,他从来没有爱过他后来娶的女人玛丽?托德。玛丽来自肯塔基的一个显赫家族,独立革命以来这个家族就以出将军和州长而闻名。她被一位可怕的继母赶出了这个家庭,但她从未放弃过自己的追求:要找到一个能够被造就成总统的男人,然后嫁给他。说来也怪,她拒绝了斯蒂芬?道格拉斯(他当时是伊利诺伊州议会里一位年纪轻轻的议员),而对林肯青睐有加,她把他挑选出来作为白宫的栋梁。她对朋友们说:“总有一天林肯先生要成为美国总统。如果我不这样认为的话,那我肯定不会嫁给他,因为你们可以看到,他并不漂亮。”林肯同意了这门亲事,但因为一次明显受心理影响的疾病而错过了婚礼。这导致了他跟州审计官希尔兹之间的一次马刀决斗,这场决斗最后不了了之,当林肯惊慌失措的时候,他的对手砍断了树上的一根高枝。这反过来又导致了与玛丽的和解,他们就这样结婚了,那一年林肯33岁,玛丽24岁。林肯的律师合伙人威廉?亨利?赫恩登说:“他知道自己并不爱她,但他答应过要娶她。” 这是一桩不愉快的婚姻,两个人正好相反,尤其是,玛丽毫无幽默感,而这正是林肯的拿手好戏。他喜欢说:“进来吧,等我妻子一套上她的马具她就会下楼来。”他是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外表看起来总是乱七八糟,而她则是除尘器,是磨光机,是收拾者。她总是尖刻地与她傲慢自负的白人仆人吵嘴,喋喋不休地为她“令人愉快的黑鬼”而唉声叹气。她说:“有一件事情可以肯定,如果林肯先生碰巧死了的话,他的在天之灵决不会看到我生活在蓄奴州分界线以外的地方。”她憎恨他的合伙人,他的家人,以及他所谓的事务所。赫恩登说:“他没有条理,没有秩序;他也不养一位秘书;他没有藏书室,没有索引编目,没有现金帐簿。当他做记录的时候,他会把它们扔进抽屉,揣进内衣口袋,或者塞进帽子里。……但在内心里,对称和条理还是占上风。他不需要一间有条有理的办公室,不需要钢笔和墨水,因为他的工作间就是他的脑袋。” 林肯夫妇总共有四个儿子。一代代林肯的崇拜者们都极力贬低玛丽在他的生活和事业中所扮演的角色,不费力气地找到辛辣的材料,说明她的短处。但很有可能,如果没有玛丽,林肯当不了总统。林肯花了4年的时间——从33岁到37岁——进入国会,要不是玛丽没完没了地给他打气,他可能早就心灰意冷了。就林肯这方面来说,他对玛丽算是做到了仁至义尽。有她的一幅动人的照片,拍摄于1861年,穿着她在总统就职典礼上的华丽盛装,戴着珍珠首饰。那套首饰是林肯刚刚在百老汇550号蒂凡尼商店里为她买的,花了530美元:一根小粒珍珠项链,每个手腕上配有一个手镯。它们如今收藏在国会图书馆里。(28) 1847年,林肯以压倒性多数赢得了国会里的一个席位。辉格党给了他200美元作为花销。他退还199.25美元,只买了一桶苹果酒。他骑着自己的马去了华盛顿,与朋友们暂住在一起。但他只干了一届——他反对墨西哥战争,这让他没能获得连任。他回忆起在国会大厦的底层,从窗户里可以看到“一个圈养黑人的厩棚,一群群的黑人在那里被出售,有时候暂时关在库房里,等待运往南方的市场,就像马匹一样。”林肯是个大度、宽容的人,倾向于让事情顺其自然——如果可能的话。但他觉得,对于一双自由的眼睛来说,眼前的这一幕,是一种侮辱,完全在国会的视线之内,有着“强大的攻击性”。他起草的第一份法案,就是“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废除奴隶制法案”,由公民投票通过,成为法律(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它成了1850年妥协案的一部分)。任期结束的时候,他心满意足地重操旧业,继续做他的律师。(29) 但奴隶制的问题依然让他寝食难安,无法置身于政治之外。它甚至比玛丽?林肯的推动更持久。一些笔记有幸让他的思索保存了下来: 如果甲可以证明他有权奴役乙(不管结论多么斩钉截铁),那么,乙为什么不可以抓住同样的论点、甚至同样证明他可以奴役甲呢?你说甲是白人而乙是黑人——那么,难道是肤色更亮的人就有权奴役肤色更暗的人么?当心——根据这个法则,你就应该是你所遇到的第一个肤色比你更白皙的人的奴隶。你的意思并不完全是说肤色么?你的意思是说白人在智力上优于黑人,因此有权奴役他们么?那么你可要再次当心了——根据这个法则,你应该是第一个智商比你高的人的奴隶。(30) 正如赫恩登所说的:“他所有的伟大品质都受到他的逻辑专制的支配。”有许多值得注意的描述,都写到过他陷入思考,脑子里不停地想问题。 他之后思考的问题,以及他写入史册的成就,想必也是顺理成章了。 作品比肩《光荣与梦想》、《罗马人的故事》!从男人到女人,从无名氏到总统,本书堪称一部美国人的群传。大量一手资料生动呈现历史细节,书写富有远见的冒险者、白手起家的钢铁大亨、锲而不舍的政治家……基辛格重磅推荐! 1.基辛格高度赞扬,多家知名媒体推荐,是比肩《光荣与梦想》、《罗马人的故事》的重磅之作! 本书由《福布斯》《新闻周刊》《美国观察家》《纽约时报书评》《国家评论》《洛杉矶时报》《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七大知名媒体联合推荐。亨利?基辛格这样赞赏道:“保罗?约翰逊写作这套《美国人的故事》的视角之宏大,正如美国这个国家所经历的一切。这套书中的主角是美国历史上的男人和女人们、伟人和默默无闻的人,他们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思想、勇气和信念创造了这个伟大的国家。” ---- 2.这本书在回答什么核心问题?这个问题过去在学科内的研究有哪些? 本书主要叙写美国人民400余年的历史(从16世纪晚期至20世纪末),探讨美国如何从殖民社会一步一步发展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写美国历史、美国人的书不少,但保罗?约翰逊这部《美国人的故事》,角度新颖,相比较埃里克?方纳的《美国历史》和威廉?曼彻斯特的《光荣与梦想》,本书是从人的角度出发谈历史,具有独特的人本主义视角,又比类似著作丹尼尔?布尔斯廷的《美国人:从殖民地到民主的历程(全三册)》要全面,话题涵盖面更广,给读者以更广阔的视角,且语言更加优美流畅,可读性更强。约翰逊对细节的注重以及对人性本身的关怀,比加里?纳什的《美国人民:创建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也更能引起人的共鸣。 ----- 3.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作者是从什么角度,以什么方法论述的? ◆不同于传统历史著作的平铺直叙,本书从人本主义视角,从个人和生活书写历史。 作者将全体美国人看作在不断解决问题的“一个人”,任何困难都能被克服。从脆弱的起源开始,他们努力争取独立和建立自己的国家,他们是心怀梦想的机械师、富有远见的冒险者、白手起家的钢铁大亨、锲而不舍的政治家……不同于传统历史著作唯唯诺诺的叙述,这本书带来更多的人民生活的细节,是一份让人耳目一新的美国社会调查,好读、富于智慧,每个读者都能感觉到美国人的态度和骨气。 ◆犀利、前卫的观点让人读起来就放不下! 作为英国人来写美国人的历史,作者力求客观,也乐于戳破流行神话——胡佛对大萧条处理出色,他所有的想法都是被富兰克林?罗斯福偷走了?罗斯福新政反倒延长了萧条?尼克松对水门事件一无所知,水门事件是他一直以来受到媒体不公平攻击的结果?在序中,作者约翰逊这样说,“关于美国过去的每一个方面和时期,本书有一些新的且往往是犀利的话要说,我不像一些历史学家那样,试图隐藏我的观点。这些观点就摆在这里,让所有人去看,去考量,去质疑”。他对历史资料和文字的驾驭能力令人惊叹,细节生动又不失宏大分析。 ◆大量一手资料剖析历史细节,现实感、代入感非常强 书中内含大量一手资料,包括信件、日记、事实、日期和数据等等,给人很强烈的现实感。作者对这些资料都进行了严谨考证,并加以语言上的润色。他说:“这项任务,只有通过对材料的无情选择和断然拒绝才能完成,只有通过贴近某些方面并以迷人的细节处理它们、同时以简要概括其他方面作为代价,才能使之易于阅读。这就是我的方法,就像在更早的一些涵盖浩繁主题的其他作品中一样,尽管如此,但我的目标还是要创作一部全面的记录,充满事实、日期和数字,那些希望对美国历史获得一个多方位理解的学生,可以放心地使用这些材料”,“在所有阶段,我都尽力充分地、公正地、诚实地、客观地呈现事实,并尽可能不带偏见地选择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