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科学
原售价: 298.00
折扣价: 235.50
折扣购买: 旗袍史稿
ISBN: 9787030683502
第一章 旗袍与民国服制条例
一、释“袍”
其实“袍”是人类衣滥觞之通制,古希腊的希顿 (Chiton)、中东古埃及、古巴比伦、古亚述的 丘尼克 (Tunic)、古印第安人的乓乔 (Poncho),它们都带有人类石器文化贯首衣的痕迹。在 中国也不例外,今天的少数民族部落仍有穿贯首衣 的传统,如古苗衣、古彝衣、古壮衣甚至古藏衣的 工布古休和阿里的披单都保存着古老贯首衣的 信息,“袍”是这种信息的承载者。它就像象形文 字一样,在人类文明早期就诞生了,“袍”的形制 带有人类远古的基因,但只有中华民族将它传承了 下来。
六服又称六衣,皆为袍制。“素沙”是当时袍 服最常用的内衣料,由此也揭示了袍服很早就成为 强调礼制的标志形制的事实。西方文化则完全不 同,虽袍式都在人类早期出现,但“袍”在西方服 饰史中根本就无此类型,显然它的产生与宗法礼制 有关。因此,周礼所载服制对后世女子服饰的形成 具有指导性意义。湖北江陵马山一号楚墓出土的飞 鸟花卉纹绣浅黄絹面绵袍、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 墓出土的印花敷彩绛红纱锦袍都是这一时期袍服的 典型,直至明清仍被尊为定制。
“通裁”有别于“深衣”上下身分裁再相连的 工艺,以通身连属裁剪的特征而命名,是“深衣制” 以外的另一种表现形态,即“通袍”。“袍”由于结 构形制的细化变得清晰起来,作为上衣下裳制的深 衣,在后世也不用作“袍”的称谓,袍的称谓通常 是指通裁的袍服。今天的旗袍是严格遵守这个传统 继承下来的。
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苞也,苞内 衣也。妇人以绛作衣裳,上下连,四起施缘,亦曰 袍,义亦然也。齐人谓如衫而小袖曰侯头,侯头犹 言解渎,臂直通之言也。
“以绛作衣裳”是说用深红色的面料制作上衣 下裳的服装;“上下连”说明上衣下裳是相连的, 即通裁的袍。这是早期文献最接近袍服的记载。袍 的称谓和形制由此确凿,并成为中国古代妇女的主 要服装。
当今主流观点仍认为以旗袍为代表的近代袍 服是清代满族妇女袍服的延续,但这一说法未尽其 实。不用说清朝继承汉制的史实,甚至中华文化的 同形同构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少数民族政权。旗袍 出现于民国初期,至今不足百年,能够成为近现代 中国女性服饰的经典绝非单纯因为它与满族服饰的 联系,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其与中国古代“袍服”一 脉相承的结构格局,这是史证昭彰之事。因此,为 了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旗袍在当今中华服饰系统中 的重要位置,对其发展历史进行追溯和考证,还原 它的历史面貌,建立真实、可靠的史料体系显得尤 为重要,这也是解决旗袍形制和称谓来历、旗袍发 展分期与结构特点、旗袍形制现代化及时间节点等 一系列问题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和有效路径。
二、民国服制条例“有袍无旗”
旗袍的传统研究方法始终没有脱离以文献和图像史料为主的文化史研究,而旗袍形制分期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关键在于标本和技术史研究滞后。基 于此,考证的重点集中在文献、标本与图像史料的 结合,从旗袍发展技术史和文化史两个方向,采用 双管齐下、两相印证的方式,对旗袍与古代袍服 的“异”与“同”进行比较研究。对旗袍自身发展、 改良、变化的过程,以考献为纲,以考物为据,以 物证史,试图描绘出旗袍的结构图谱,确定旗袍形 制分期特点的物证。
旗袍能够传承百年而又历久弥新有三个重要原 因。第一,“袍制”是固有的文化传统;第二,改 朝易服的清末民初,西文东渐淘洗了中国妇女几千 年礼教泥沙,其为呈“抑礼尚美”时代样貌的标志 物;第三,旗袍诞生初期,民国时期政府顺应时代 潮流,将旗袍纳入纂修服制条例的官方推动,然而 却有“袍”无“旗”。
“袍”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服饰品类,由先秦 至今,至少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尽管期间形制不 断变化,但称谓却一直在沿用。清代袍服的造型虽 别具一格,但却秉承了古代袍服十字型平面结构的 中华系统,这便是其所承载的中华基因,但在旗人 统治的清代却鲜见文献和史料记载“旗袍”称谓。“旗 袍”称谓广为人知是20世纪30年代以后,这是学 界的主流观点,却有史无据。它以一种和清代袍服 完全不同的形式亮相,并在民众自发推动下发展成 为引领时尚的流行服装,最终经由政府推动至全国 各地。由此铸就了旗袍发展的巅峰,其称谓也伴随 这一过程而被大众所熟知。对民国旗袍规制的来历 进行考证是研究旗袍发展史的关键线索,这其中最不能绕开的就是这一时期政府颁修的服饰条例,它 是旗袍定性、定义和分期的重要理论依据。那么民 国时期服制条例是怎样产生的,旗袍在其中扮演着 怎样的角色?
图1-1 北洋政府《服制》图例
注:第二排左起第一图为裙,第二图为褂
来源:《中华民国法令大全》第十四类(礼制服章)(1913年)
(一)北洋政府《服制》
自1912年清帝逊位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的38年间,中华民国出现了多次政权更迭, 不同时期政府颁行服制条例中女子礼服规制也不尽 相同,北洋政府(1912——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 (1927——1948年)时期颁布的服饰条例无疑最具官 方性和正史价值。研究服制条例内容变化的过程, 尤其是“旗袍”被列入条例的时间节点和形制的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