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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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海公案(典藏版)/百部国学传世经典
ISBN: 9787540786670
第一回 断问强奸 海公在淳安,一县称其善于谳狱。一日,谒顾代巡, 适有告奸者,狱已三年,和奸强奸未决,属公定脱,盖欲 试公之决也。公令隶有力者一人去衣服,诸衣皆去,独里 衣,妇以死自持,隶无如之何。公日:“供作和奸,罢讼 。”遂决。盖妇苟守真,衣且不能去,况可犯耶? 告欺奸 告状人陈福生,告为欺奸致命事。乱伦灭法周才,调 奸姿婶,婶义不从,殴伤致死。陈福生状投地方,招过银 买息,吴亦得银若干,凭德见证。有此不法.人伦大变, 广财理贿,死魂莫伸。乞恳亲提,明正典刑。上告。 诉 诉状人周才,诉为乞烛冤枉事。陈氏久病濒危,伊姑 时常打骂,病转不痊,自分经亡。伊母廖氏并兄叔等验明 殡埋,里邻可证。殊仇恶福生,恃刁惯讼,捏陷欺诬,幸 送爷台,覆审冤烛,乞剪奸豁,上诉。 海公判 审得周才,分属宗盟,礼严毫发。周才少壮血气,两 戒未遵,不知欲乃伐性之门,力为生乱之府。叔出行暴, 婶媚兴狂,计从则灭叔,计忤则灭婶,欺奸致死,理或然 也。据陈福生投词,固为奸死婶,吴招买息亦为奸亡。周 之诉且云:“伊姑时常打骂”“自分经亡”,是欲委罪于 姑,姑嫁祸于东吴之意。其情愈真.其计愈穷。但陈福生 既痛妹死非辜,情宜激切赴告。乃首扬以告词.随息以贿 赂,是财为重,妹为轻也。此又不释之疑,令周才有可生 之路。意者以里衣死持,而周之暴适当其会耶。大辟减等 ,周宜取供。 第二回 僧徒奸妇 淳安县一小家妇,自母家归,避雨一野寺中。寺僧延 入,而妇有姿,师徒皆欲淫之。乃妇意在其徒,师怒,杀 妇埋园中。次日,母与夫家寻不得,交讼于邑,互谓杀之 ,公一时不能决而疑。适有门子得罪当谴,公日:“汝故 以得罪逋出.遍践村市。但探出此事,当宥汝罪。”久之 ,门子入此寺,僧师徒以是美男,皆与狎昵。有小沙弥语 泄,而沙弥亦不甚悉。人以白公,公日:“是矣。”翌日 ,过寺中焚香,频仰首向天自应日:“知道了。”独一僧 于众中色变,公即令缚之,日:“上天已语我,杀其家妇 者,尔也。”一讯吐实,痊尸出其园。抵二僧死,而二家 疑解。 告打死妻命 告状妇张氏,告为杀命埋冤事。夫存嫁女云玉,配与 兽心计生为妻,彼恶不务生理,酗酒宿娼,孤女终身仰望 ,反嗔苦谏。趁母家归,活活打死。夫杀妻命,纲常坠地 ,母痛女冤,情惨昏天。上告。 诉 诉状人计生,诉为劈冤事。岳母张氏,素嫉生贫,悔 将女云玉嫁生为妻。趁女归家,遂串嫁于他人,反以死罪 加与生身,似此冤屈,天日同升。妻失财无.情惨号天。 含冤上诉。 海公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