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昼夜
作者简介
王十月:一级作家,广东省作协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作品》杂志总编辑。出版《国家订单》《烦躁不安》《活物》等著作十余部。曾获鲁迅文学奖等奖项。
内容简介
第一章 麦田逃离者 王端午六岁那年,意外害死了四岁的弟弟王中秋。后来他一直记得,那天大清早,空气中就晃动着肥皂泡一样的水汽,远处的物体在热浪下弯曲成虚幻的波状。他从邻居家的柴堆里找到了一根巴掌宽的椽子,那椽子像极了一把马刀。他如获至宝,拿着“马刀”连劈带砍,嘴里模仿着冲锋号的声音。四岁的弟弟王中秋只穿件红色小背心,赤裸着下身,跟在后面喊着“哥哥哥哥给我玩”。他冲着弟弟比画着,不给弟弟玩。他玩累了,才将“马刀”扔在门前的禾场上,对眼巴巴等着的弟弟说“给你玩”。弟弟跌跌撞撞跑过去捡“马刀”,一脚踩中了椽子上的锈铁钉。他的父母回来后,只是用盐水给孩子做了简单的伤口清洗,挤出发黑的血水,用布条垫了棉花做包扎。父亲质问王端午椽子哪来的,他说不知道。父亲盯着他看了许久。他第一次见到父亲对他如此凶狠、阴沉。弟弟当时并没有表现得特别痛苦,除了受伤的脚不能落地,没有其他不适。原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到第二天早上,弟弟开始发烧,原本清亮的大眼睛黯淡无神,红润的嘴唇干燥乌青,他的身体像烧红的铁一样烫手。 父亲背着弟弟去到大队卫生所。 赤脚医生说要打破伤风针,卫生所没有。 送到公社,公社也没有。 七天后,弟弟王中秋死于“破伤风”。 这是王端午第一次面对死亡,他认为弟弟是他害死的。弟弟死去后那青灰色的脸,微微张开的、发黑的嘴唇顽固地铸在王端午的灵魂深处。弟弟生前,兄弟俩睡一张床,现在弟弟死了,他不敢再睡那张床。他提出要换张床睡,被父亲断然拒绝。事实上,家里没有多余的床。 弟弟埋在屋后不远的山坡上,一个小小的黄土堆。 在他的记忆中,这土堆似乎只存在了一年,第二年就变成了一蓬比别处更加茂盛的野草,再过两年,这里的野草与别处无异了。 他父母并没有悲伤多久,至少在王端午看来是如此。母亲是个冷漠的人,他从母亲的脸上并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变化。弟弟死后,他就生病了,高烧不退,说胡话。他总说脑袋疼,脑袋深处疼。过了几天,他发现,那疼痛的地方似乎隐藏着一个无可名状的活物。那东西并没有实体,但他却能感觉到那活物的存在。他能感觉到脑袋里的那活物在他疼痛时也在瑟瑟发抖,像一个幼小的生命,他对那生命生出了怜悯之心。父母不相信,认为他是烧糊涂了,他们请来医生,给王端午吃退烧药、打庆大霉素、刮痧,医生把他能想到的法子都用上了。 在他退烧之后,那活物好像也在慢慢舒展,像刚睡醒的孩子,伸酣畅的懒腰。 “弟弟。”他惊叫起来。 他发现脑子深处的那团活物居然是弟弟王中秋。 “弟弟,你怎么跑到我脑袋里了?你不是死了吗?” 弟弟没有说话,弟弟也许解释不清他为何会在哥哥的脑袋里,也许听不见他说话。“你别怕,有哥哥在,哥哥保护你。” 他对父母说弟弟没有死,弟弟住在他的脑袋里。 他的父母忧心忡忡——可真是命苦,一个儿子死于破伤风,一个儿子烧坏了脑子。 高烧退了,他却卧床不起。 弟弟死后,他迅速消瘦,瘦成了一根麻秆,仿佛一口气就能吹倒,轻轻一敲就会折断。他长得越来越像弟弟,或者说,他成了王端午和王中秋的综合体。 时值农忙,父母没有精力照顾他,由他睡在床上。他只能躺着,一坐起头就晕,呕吐。他忍住想吐的感觉坐起来,下床,可他不会走路了。他发现弟弟也想指挥他的身体,他想迈左脚,弟弟指挥着他迈右脚。他想迈右脚,弟弟却指挥他迈左脚。他总是直挺挺地扑倒在地,直到姐姐们将他抱上床。有时,他想和脑子里的弟弟说话。他对弟弟说对不起,他错了。奇怪的是,弟弟一直沉默着。他明明能感觉到弟弟就住在他的脑子深处,可弟弟总是躲着他。 生病之后,王端午很久没有出门,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太阳,直到这年的九月。 这年的九月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领袖毛泽东去世了。这于当时的中国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噩耗。九月十八日那天,举行领袖追悼会,村里所有人都戴黑纱,王端午被父亲背着去参加在大队部举行的哀思会。整个会场此起彼伏的哭声不曾间断,王端午的母亲也一直擦眼泪。王端午趴在父亲背上,后来又转到母亲背上、姐姐背上,大家轮流背着他,哀思会一直进行到天黑。王端午在姐姐的背上睡着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再没有机会被背出家门,慢慢就到了冬天。 那年冬天格外寒冷,他睡在厦子房里,听着屋外的风整日整夜尖啸,不时传来寒鸦的怪叫,他因此爱上了寒鸦。后来他知道了卡夫卡的名字在捷克语中是寒鸦的意思,他爱上了卡夫卡。当然,这是后话。他的病一直没有起色,也说不出是什么病,睡在床上时没问题,坐起来就天旋地转,也不能走路,走路就摔跤。他告诉父亲,弟弟住在他的脑袋里。父亲看着说疯话的儿子,眼里满是悲伤。他父亲几乎已经认定,大儿子也保不住了。他并不是悲伤大儿子也将夭亡,而是悲伤自己将成为可怜的孤老,成为无后之人。小儿夭折,大儿久病,王端午的父亲变得颓废起来。从前他父亲只是喜欢使用暴力,打老婆、打孩子在中国农民眼中,并不被认为是多么恶劣的品行。他父亲种田是把好手,每天起早贪黑,耕田、耙地、挑谷子、扬场,没有能难倒他的农活。和所有勤劳能干的中国农民一样,他父亲这样的人在乡村社会受到广泛的尊敬,现在成天和生产队里最没有出息的几个懒汉、酒鬼混在一起,弄只死猫烂狗也能炖了喝一顿,喝得醉醺醺地回家,就拿王端午的母亲和姐姐们出气。他的姐姐们都像他母亲一样,挨打了并不哭,也不反抗,只是默默承受着。 从前,王端午的父亲当家时,他母亲像个不存在的影子。现在,男人成了酒鬼,她倒变得强悍起来。王端午的母亲不肯放弃对儿子的救治,偷偷去求巫医。在那个年代,搞封建迷信要冒天大的风险,王端午的母亲苦苦哀求,以她唯一儿子的生命起誓,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她还带去了三十个鸡蛋,这对当时的农民来说是笔不小的财富,更是无法拒绝的诱惑。巫医被王端午的母亲感动,也被这三十个鸡蛋征服,这才在寒风号叫、滴水成冰的夜晚悄悄潜入老王家。 巫医进屋,东看看西瞧瞧,装神弄鬼一番后,走进了王端午睡觉的厦子房。王端午头皮发麻、脑袋发紧,弟弟在他的脑子里瑟瑟发抖。他听见弟弟发出了惊恐而细微的声音:“哥哥,我怕。” 巫医突然大喝一声,斩钉截铁地说:“你小儿子阴魂不散,缠住了你大儿子。” 王端午认为巫医是个妖怪,她一定知道是他害死了弟弟,他当时怕得要死,怕巫医说出这秘密,也怕巫医发现弟弟,于是他将头蒙在被子里。后来,他因此养成了将头蒙在被子里睡觉的习惯,这习惯持续到他离开故乡来到炎热的南方才被迫改变。 巫医说:“揭开被子,让我瞧瞧。” 他尖叫:“走开,你这老妖婆。” “有什么法子?我就这个儿子了,求求你。你看得出我儿得病的由来,就一定有法子救他。” 巫医乜斜看着他母亲,犹豫许久:“法子是有,只是……” “什么法子都行,我听你的。” “桃木桩,两尺长,削十根,八卦方位各钉一根,另外两根,钉进阴阳鱼眼,要全部钉没土,要把你小儿子的阴魂钉死,永世不得超生。” 他母亲疑惑地问:“钉哪里?” 巫医说:“坟上。” 他母亲面无表情,连夜削桃木桩,连夜钉在小儿子的坟上。 第二年春天到来的时候,王端午已经完全适应了脑袋里住着的弟弟,弟弟也在努力适应着新的环境,王端午肉身内的两个灵魂达成了微妙的平衡。他扶着墙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想迈左脚,就迈出了左脚;想迈右脚,就能迈动右脚。这一发现让他无比兴奋,他摇摇晃晃慢慢挪出了家门。那是个春光明丽的上午,放眼望去,远处田野里一望无际的紫云英铺天盖地,星星点点的油菜花点缀其间;柳树、榆树、水杉、栾树、枫杨树、槐树、金合欢、垂丝海棠,房前山坡上所有的树木都吐着嫩绿的叶子;桃花、李花、梨花、杏花、金银花一股脑儿都开了,空气中弥漫着迷醉的花香和湿润的泥土气息;田野里棒槌草、三角草疯长;蜜蜂没头没脑嗡嗡乱撞,一只青蛙带头叫,蛙声一片。王端午几乎是贪婪地深深呼吸,恨不能将天地间的空气全部吸入肺中,吸入每一枚毛孔、每一个细胞。他的脚落在湿润的泥土上,生命接通来自大地的气息。他的双腿慢慢有了力气,刚下地时他的腿是飘的、软的,现在,他每走一步,力气就回来一点。他慢慢地走向田野,穿过长满野草的田埂,他的衣襟上沾满了金黄的花粉。他看见明晃晃的水田里有一群妇女在移栽秧苗,他朝那群人走去。 他走到水田边上,就听见一声惊呼:“我的儿啊!” 他的母亲从田里连滚带爬上了岸,一把抱住他,脸紧紧地贴在他的脸上。母亲哭得撕心裂肺。后来,他经常回忆母亲抱着他痛哭的那一幕,就觉得那场病是值得的。甚至,用弟弟的死,换来母亲抱着他痛哭一场也是值得的。 整个童年,弟弟住在他的身体里,并没有再对他造成别的困扰,他很骄傲,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他对人说这事,没人信,他便不再对任何人说起。病好之后,王端午的身体再没有恢复到从前的状态。他变得弱不禁风,动辄感冒,长时间咳喘。他母亲找了许多偏方,家里好吃的都紧着他。那时乌龟、甲鱼没人吃,他母亲隔三岔五给他烧一只,他一直没胖起来。生病之后,他羞涩而沉默,经常发呆。他变得越来越像弟弟,干净得像个圣婴。 病了大半年的王端午,和其他同龄孩子再也玩不到一起。他经常远远地看着一群孩子游戏,脸上流露出羡慕,当别的孩子邀请他一起游戏时,他又惊恐地往后退缩。他在疏远同伴,甚至疏远同类,更多的时候,他逗一匹甲虫,或者一粒蚂蚁,和它们玩上几个小时不挪地方。他静静地坐在远离小伙伴的地方,和脑子里的弟弟说话。偶尔,他自说自话的情形被人发现,人们就说他是个自说神,说他得了癔症。他因此获得了人生的第一个绰号——王醒宝。醒宝两个汉字写出来给人的直观感受是聪明的孩子,事实上,在他的家乡方言中,醒宝就是傻子的意思。 有经验的读者,大约以为本书会讲一个傻子的故事,其实不然。 他的成绩很好,老师们都表扬,说他是天生读书的料。 家访时,语文老师对他的父母说,当了几十年老师,第一次遇到这么会读书的孩子,记忆力好,过目不忘,唯一的缺点,就是注意力不集中,贪玩,这孩子,好好教育,将来一定能考上清华大学。他的母亲,无比骄傲地将老师的话学给人听,意思很明确,你们不是笑话我,说我家儿子是醒宝吗?听听老师怎么夸他的吧! 二年级上学期,那天放学时,他不小心将同桌的语文书收进了自己的书包。同桌将语文书丢失的事报告了老师。在老师看来,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语文书丢失事件,是严重的盗窃案。“我希望偷了书的同学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老师给你一个机会,今天放学之前,主动将书交给老师。”他翻书包时,发现了写有同学名字的语文书。八岁的孩子,面对了他无法处理的问题。他不敢将书交给老师,害怕被当成小偷。可不交给老师,放在自己书包里,也是巨大的隐患。如果老师现在开始检查书包怎么办?他的人生面临着新的选择题。他选择了逃学。 逃学的目的,是处理这本他说不清来历的语文书。 他背着书包溜出了学校,书包的重量仿佛超出了他的承受力。 从学校到家是一条乡间公路,俗称机耕道,机耕道的一侧是稻田,另一侧是灌溉渠,他决定将这本语文书丢进灌溉渠里。可他害怕丢书时被人发现,当时是冬天,他沿着长满枯草的灌溉渠慢慢地往回走,走了许久,前后都没有人,他还是不敢将书直接丢进渠里,他要等。他在一丛野蔷薇中藏身,像电影中的侦察兵那样趴着不动,一直藏到天黑严实才敢钻出来。从这一举动来看,他的智商的确不敢恭。他抠了一捧淤泥,将语文书裹在泥中丢进渠里。回到家,父亲见他神色慌张,问他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回。他支支吾吾,还没想好该如何撒谎,就说脑袋痛得要炸了。他正想直接钻进房间,却被父亲一把薅住。父亲从他的头上拉扯出几个苍耳毛球,并没有继续追问。这件事,他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第二天,老师没有等到偷书的同学自首,不过她拿来了一本旧书,交给了丢书的同学。过几天,老师又来家访,这次家访,老师和他的父母关在房间里嘀嘀咕咕说了好半天。老师走时,意味深长地看了王端午一眼。他的父母千恩万谢送老师很远。老师走后,他父亲让他跪在床前的踏板上。父亲说:“老王家的人,饿死也不偷东西。”父亲还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后来,王端午想到童年时的这一幕,惊骇于庸碌无为的父亲居然能说出如此精准的预言,以至于他常常生出不真实的荒诞之感,觉得这一幕出自记忆偏差。 王端午听见姐姐们在交头接耳,说父亲偏心,这事要是发生在她们身上,肯定会被打死,而弟弟只要下跪就行。她们为弟弟终于受到惩罚而幸灾乐祸,四姐故意问要不要给他枕头垫在膝盖下面。王端午跪了足有一小时。父亲问他错了没?他说:“我没偷。” 父亲说:“偷了敢承认,老子还认你是条好汉;偷了不敢认,比偷更可耻。” 王端午那天晚上跪到半夜也没有认错。 后来他听母亲说,老师爱他是个读书的苗子,才没把事情弄大。 这件事像根刺,扎在王端午的心里。他已经八岁,有了小小的羞耻心,知道自己做了件丢人的事。他觉得很委屈,他不是小偷,他也不知道书从何而来。父亲的话深深刺伤了他,父亲说偷了不敢认比偷更可耻。这让他深感自卑,他对脑子里的弟弟说,哥哥错了吗?弟弟沉默无语。 他学会了察言观色,吃饭时抢着给父母添饭,上学时给四姐背书包。四姐在学校里很风光,身边总有一群小喽啰,而弟弟王端午是她最亲信的跟班,这让王端午受宠若惊。这是他童年最幸福的时光。 可惜这样的时光很短暂,四姐很快就去了中学。 (1)鲁迅文学奖得主王十月积蕴十五年、致敬《西西弗斯》的诚意之作。 (2)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人的成长,时间的流逝,以及命运的流变的故事,书写了从20世纪70年代至2023年近五十年的时间跨度内个体生命的历程与时代变迁。 (3)小说致敬平凡人无用的激情与徒劳的奋斗,致敬所有失败但不甘失败的人生。 (4)小说文字质朴,情感真挚感人,以小见大地反映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从物质到精神上的巨大变化,对于发展过程中人性的浮沉也有深刻的剖析和反思,被列入中国作协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