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无星(精)

暗夜无星(精)
作者: (美)斯蒂芬·金|译者:徐海铭
出版社: 人民文学
原售价: 46.00
折扣价: 26.70
折扣购买: 暗夜无星(精)
ISBN: 9787020111718

作者简介

斯蒂芬·金,1947年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语文学。1973年出版**部长篇小说《魔女嘉莉》,随即大获成功。迄今已出版四十多部长篇小说和两百多篇短篇小说,代表作有《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它》《重生》《守夜》和“《黑暗塔》系列”等,被《时代》周刊誉为“无可争议的惊悚小说大师”。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或改编自他的小说。2003年获美国**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2004年获“世界奇幻文学奖”的“终身成就奖”,2007年获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守夜》是他的**部短篇小说集,其中七成故事曾被改编为影视剧。

内容简介

1930年4月11* 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 木兰花旅馆 致有关人士: 我叫威尔弗雷德·勒兰德·詹姆斯。我写这封信 坦白交代本人的罪过。一九二二年六月,我行凶谋杀 了我的妻子阿莱特·克里斯汀娜·温特尔斯·詹姆斯 之后,把她的尸体投入一窖老井中隐匿了起来。我儿 子,亨利·弗雷蒙·詹姆斯,帮助我实施了这个犯罪 行为,但那个时候他才十四岁,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是我利用他的恐惧心理,打消他 **符合人之常情的种种反对意见,哄骗他参与了那 场谋杀。比起犯罪这件事本身,我为哄骗他的做法* 加感到懊悔。其间的种种缘由,这份交代记录会公之 于众。 导致我犯下那该遭天谴的罪恶的原因始于内布拉 斯加州赫明顿的那一百亩良田。那块地是我妻子的父 亲约翰·亨利·温特尔斯在遗嘱里留给她的。我想把 它与我们在一九二二年就已经达到八十八亩的终身保 有的不动产农场合并在一块儿。可我那位打心里就不 喜欢农场生活(也不喜欢嫁给农民)的老婆想把这块 地卖给法灵顿公司,变换成现金。我问她是否真的愿 意在法灵顿屠宰厂的下风处过*子的时候,她告诉我 ,我们可以卖掉她父亲的良田和我们的农场——我父 亲的、也是我父亲他祖上的农场啊!我问她有了钱却 没了地咋办,她就说,我们可以搬到奥马哈去呀,或 者呢,干脆到圣路易斯去开个门市。 “我决不会在奥马哈生活,”我说,“傻子才住 在城里头呢。” 照我目前所生活的地方来看,那句话想来真是讽 刺,可我不会在此处久居的。这一点我心知肚明,就 如同我明白是什么东西在墙里弄出声响来一样。我也 明白,当尘世的命数走到尽头之后,我会在何处安身 。我不知道地狱是否比奥马哈*糟。假如四周没有美 丽的乡村环绕,恐怕奥马哈城早就成为地狱了,它不 过是座不停地冒烟、四处散发着硫磺臭气的空落落的 城市,满城尽是像我一样失魂落魄的人。 为了这一百亩地,我们在一九二二年冬天和春天 争得不可开交。亨利夹在当中,不过他倒*偏向我这 一边。他长相像他妈妈,但在对待故土的感情上,他 *像我。他是个顺从听话的孩子,丝毫也没他妈妈那 种傲慢无礼。一次又一次,他告诉妈妈,说他不愿住 在奥马哈或别的城市,还说,只有她妈妈和我意见统 一,他才会离开。可是意见统一这一点,我们永远都 不可能做到。 我想到了诉诸法律。在这件事上,我作为丈夫, 任何法庭都会坚持我有决定这块土地用途和目的的权 利。这一点我有把握。可我却给一件事儿绊住了。倒 不是担心邻居们的闲言碎语;我才不在乎乡下人嚼舌 头呢。是别的。我心里早已恨她。对。我已经希望她 死掉,这就是我没去诉诸法律的原因。 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住着另外一个人,一个陌生 人,一个耍奸使诈的人。一九二二年三月,赫明顿的 天空是银灿灿的,每块田地都变成了雪纱一般,我相 信,在那时,农民威尔弗雷德·勒兰德·詹姆斯心中 那个耍奸使诈的人已经对我妻子下了判决,裁定了她 的命运。这是宣判死刑的判决。《**》上说,不知 感恩的孩子像蛇牙,可是,纠缠不休、不知感激的老 婆比蛇牙还要锐利。 我不是恶魔。我曾试图把她从那个耍奸使诈的人 手中拯救出来。我告诉她,如果我们无法达成共识, 她可以到林肯郡她母亲那儿去住,一个往西离这儿六 十英里的地方——这段距离够远的,算得上是分居了 ,虽然还够不上离婚,但已表明我们的婚姻正在解体 。 “然后把我父亲的地留给你?”她问道,接着把 头甩向一边。我对那种傲慢的甩头动作早已厌恶到极 点,她那时就像是匹驯养不到位的马驹子,鼻子里还 会发出嗤嗤声。“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威尔弗。” 我对她说,如果她坚持己见,我会从她手中把地 买过来。这将不得不等上一段时间——八年,也许十 年——但是,我会分文不差地把钱付给她的。 “一丁点一丁点地进账比一个子儿都没有还要坏 ,”她应答道(鼻子又“嗤”的一声,头又来了个侧 甩动作)。“这是每个女人都懂的。法灵顿公司马上 支付全部现款,而且他们打算给出的高价要比你的出 手爽气多了。我才不会住在林肯郡呢。那又不是个城 市,只不过是个教堂比房子还多的村子。” 您明白我的处境了吧?您不会不懂她把我置于的 窘境吧?难道我就不能博得您的一点点同情?不能? 那么就听听这件事吧。 那一年的四月头上——据我所知,距今已经八年 了——她满面光鲜、神采奕奕地走到我身边。她把大 半天时间都泡在麦克库克的“美容院”里,把头发做 成厚厚的鬈子,悬在脸上,让我想到旅馆和客栈里的 马桶纸卷儿。她说她有了个主意,那就是把那一百亩 良田和农场一起卖给法灵顿公司。她认为,为了得到 她父亲的那块地,公司会一并买下农场,因为那块地 靠近铁路线(也许她想得有道理)。 “然后嘛,”那蛮不讲理的泼妇说道,“我们把 钱分了,离婚,重新开始各自的生活。咱俩都清楚这 就是你的心愿。”她说这话,俨然她不这么想似的。 “哦,”我说了声(像是要认真考虑这个意见) ,“那孩子跟谁呢?” “当然跟我啦,”她说道,眼睛睁得老大老大。 “一个十四岁的男孩需要跟他妈一起过。”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