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上海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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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通往涓涓细流之路
ISBN: 9787532784691
\\\\\\\\\\\\\\\"【作者简介】:比尔?布莱森,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曾任职于伦敦《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杂志》等撰文。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皆为非学院派的幽默之作。他的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整体上举重若轻,能让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不失为雅俗共赏的典范,深受读者喜爱,也获得很高的评价。每部作品均高踞美国、英国、加拿大畅销排行榜前茅。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令人读来捧腹,不忍释卷。 \\\\\\\\\\\\\\\"
序章 I 有些事会随着年龄渐长变得无可避免,其中之一便是你会发明很多新的方法来弄伤自己。 想要被停车杆击中,只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站在升上去的停车杆下方,然后故意让它落下来打着你。显然这是更为简单的方法。而另一种——大脑功能略微下降有助于促成此事——便是亲眼见着停车杆升上去,之后全然将之抛诸脑后,然后走到其下方站定,张着嘴考虑自己下一步该如何行动,等到停车杆宛如大锤敲尖钉那般砸在你的头上,把你惊得目瞪口呆。后一种就是我所选择的方法。 我必须指出,这道停车杆可不是开玩笑的——仿佛动力十足的脚手架支柱——与其说是落回到原位,不如说是砸回到原位。我的头盖骨遭此重击的这趟大冒险,发生在法国诺曼底(Normandy)离多维尔(Deauville)不远的埃特勒塔(Etretat)一处怡人海滨胜地的露天停车场上,我和妻子在那一带游玩了几天。然而事发当时我正独自一人,想要找到停车场另一头通往山顶的路径,但眼前的路被这道停车杆给挡了,它的高度以我这样的个头无法从底下钻过去,也无法从其上一跃而过。正当我站在那里犹豫时,一辆车开了过来,司机取了张停车券,停车杆自动抬起,车子驶了过去。此时,我选择向前一迈,然后站着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却完全没想到它还会放下来。 好吧,我此生从来没有受过如此惊魂一击,还如此严重。转眼间我成了法国境内头脑最晕眩、浑身最放松的人。我双腿打弯,交叠在一起,双臂不受控制地乱晃,竟然用肘部打中了自己的脸。接下来几分钟,我连走路都有点不由自主地歪斜。一位好心的女士扶着我走到一张长椅跟前,还给了我一小块巧克力,这巧克力直到第二天早上还握在我手里。我坐着的时候,又有一辆车经由停车杆驶过,停车杆回归原位时发出“铛”的一声回响。遭到如此利器暴击,我居然还一息尚存,简直不可思议。但因为我天生爱妄想,内心又容易矫情,当时就坚信自己一定内伤严重,只是尚未表现出来而已。我感觉脑内必定流血不止,像一口渐渐注满水的浴缸,并且很快我将双眼一翻,发出一声闷哼,无声地翻倒在一边,就此一命呜呼了。 想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也有好的一面,就是你会为自己所剩无几的人生感到快乐。接下去的三天里我痴迷地凝望着多维尔,感叹其整洁和富庶,沿着它的海滩或滨海步道长时间散步,或者就只是坐在那里,盯着涌动的大海或蔚蓝的天空看。多维尔真是个优美的城市,在这里告别人世还是相当不错的。 有天下午我和我妻子坐在长椅上,面对英吉利海峡。本着这新生的内省的心绪,我对她说:“我肯定,不管海的那边对着的是哪个英国小镇,将来肯定是一片萧条没落,举步维艰,而这头的多维尔还会这么一直富足又可爱。你猜为什么会这样?” “不知道啊。”我妻子说。她正读着本小说,还没接受我将不久于人世这一事实。 “我们对面是哪里呢?”我问。 “不知道。”她说着,翻了一页书。 “威茅斯(Weymouth)?” “不知道。” “可能是霍夫(Hove)吧?” “我说了我不知道啊,你听不懂我的话吗?” 我拿起她的智能手机查询了一下(我自己没有,因为一有就会弄丢)。我不知道她手机里的地图有多精准——这些地图往往会在我们想寻找英国伍斯特郡某处时,督促我们去往美国密歇根或者加利福尼亚——但当时屏幕上显示出来的地名是博格诺里吉斯(Bongor Regis)。 我当时并没有多想这事,但不久以后就感觉到冥冥中的预示性。 II 我初次来到英国时还处在我生命的初期,当时很年轻,不过二十岁。 在那个时代,有那么一段短暂却很集中的时期,全世界最令人瞩目的事物几乎都出自英国。披头士乐队,詹姆斯·邦德,玛丽官与迷你裙玛丽官(Mary Quant, 1934— ),英国设计师,被称为“迷你裙之母”。,名模崔姬与男友贾斯汀·德·维勒讷夫,大明星理查德·波顿与伊丽莎白·泰勒的情史,玛格丽特公主的感情生活,滚石乐团,奇想乐队,无领西装外套,《复仇者》和《六号特殊犯人》那样的电视剧,约翰·勒卡雷和连·戴登的间谍小说,女星玛丽安·菲斯福尔和达斯蒂·斯普林菲尔德,还有身处艾奥瓦州的我们不太看得明白的戴维·海明斯和特伦斯·斯坦普的电影,以及我们压根看不明白的哈罗德·品特的话剧,彼得·库克和达德利·摩尔,《过去那一周》节目,普罗富莫事件普罗富莫事件(Profumo Affair),是一件发生于1963年的英国政治丑闻,该丑闻以事件主角、时任陆军大臣的约翰·普罗富莫命名。——说实话,几乎包括所有的事物了。 类似《纽约客》或《时尚先生》这样的杂志里,充满了英国产品的广告,或许今后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景象了。杰彼斯和添加利金酒,哈里斯花呢,英国海外航空公司,雅格狮丹套装和维耶勒衬衫,金斯羊毛毡帽,阿兰·佩恩毛衣,达克斯裤子,名爵与奥斯丁·希利运动跑车,还有上百种的苏格兰威士忌。很明显,假如你想让生活更有品质、更为温雅,很大程度上就得靠使用英国产品以达到这个层次。但我们必须指出,哪怕是在当初,也并不是所有的英国货都是有理可循的。当年非常流行的一款古龙水名唤“酒吧”。我并不清楚这样一个名称是想激起何种回想和共鸣。我在英格兰的酒龄已有四十年,但我没觉得我在酒吧里遇到过任何一种气味是我想往自己脸上抹的。 因为当时非常关注英国,所以我自认对这个国家还是十分了解的,但当我踏上这片国土后,立即发现自己错得离谱。我甚至都不会说自己的母语了。在最初的日子里,我分不清别人说的是袖子(collar)还是色彩(color),卡其色(khaki)还是车钥匙(carkey),信件(letters)还是生菜(lettuce),床铺(bed)还是脱光(bared),报应(karma)还是冷静(calmer)。 有次我需要理个发,就跑去牛津一家不分男女客的理发店冒险,店主是一位体型巨大、有点让人望而生畏的女士,她带我走到一把椅子跟前,干净利落地说:“今天由‘兽医’为你理发。” 我被吓到了。“兽医?就是给动物治病的医生吗?”我说道,表面冷静,内心惊恐。 “不是,理发师的名字叫首伊(Yvette)。与兽医(vet)的发音相似。”她答道,同时迅速盯了我的脸一下,直白地表明,像我这种超级讨人烦的傻瓜,她也算有阵子没见过了。 在一间酒吧里,我问他们都有些什么三明治供应。 “火腿和芝士。”酒吧里的人答道。 “哦,好的,请给我来一份吧。”我说。 “好,来一份什么?”他说。 “来一份火腿和芝士的。”我说道,但话语中已经不那么自信了。 “您是要火腿三明治还是芝士三明治?”他解释道。 “就是说你们不做火腿加芝士的三明治吗?” “不做。” “哦,”我非常吃惊地说,然后朝他靠近了一些,用我友好但充满自信的语调对他说,“为什么不做呢?因为这样显得味道太丰富了吗?” 他吃惊地瞪着我。 “我就要芝士三明治好了,谢谢。”我后悔不已地说。 当三明治被送到我面前时,其中的芝士简直碎得不成样子——我从没见过乳制品被折磨成这样,三明治也同时搭配了布兰斯顿腌菜,但它看上去就像在脏泥塘里插过的手指一样。 我小心地拈了一个,高兴地发现其实味道很不错。渐渐地我开始明白,这个国家对我来说是全然的陌生,然而却是处处精彩的。这感觉直到今天依然伴随着我。 —— 我在英国的岁月可以用一条曲线来描绘,从左边最底下的“对英国一无所知”区间开始,逐渐曲线上升至代表“了如指掌”的顶端。既然已经抵达了这道巅峰,我自认为自己可以永远停留在那了,但最近我发现自己又逐渐朝着无知与困惑的另一边底端滑动,因为我日益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我完全看不懂的国家里。此地满是我叫不上名字的名人,还有很多我分辨不出的杰出人士,很多首字母缩略词(BFF, TMI, TOWIE)BFF(best friend forever),TMI(too much information)均为网络用语。TOWIE(The Only Way is Essex)是英国的一档真人秀节目。必须有人解释给我听我才会明白,而有些人貌似同我生活在两个不同的现实空间中。 面对这样一个新世界我时常感到不知所措。最近我把一名访客关在门外,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他。他是来查水表的。一开始见到他时我挺开心的,自从爱德华·希思爱德华·希思(Edward Heath),英国前首相,1970年至1974年在任。当首相之后,我们还从没接待过查表员呢。因此我很高兴地将他迎进屋,甚至还帮他搬来把折叠式的四角工作梯,便于他爬高清晰地读表。直到他在离开一分钟后又折回,我才开始后悔不该与他这样深入地接触。 “对不起,我还得查一下男厕所里的水表。”他对我说。 “什么意思?” “这上头说,男厕所里还有另外一个水表。” “哦,但你看,这里是一幢民宅啊,这里没有男厕所。” “我的资料上说,这里是所学校。” “并不是啊。这是一幢民宅啊。你刚刚进来过的。你看见一屋子一屋子的学生了吗?” 他认真思考了一分钟。 “你介意我再四处看一眼吗?” “请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看一眼。花不了五分钟的。” “你觉得在这房子里能找刚刚被我们忽略的男厕所吗?” “凡事都有可能!”他兴奋地说。 “我要关门了,因为我不知道除了关门我还能怎样。”我一边说着一边关上了门。我可以听到他穿过树林发出的低低的抱怨声。“另外,我还有个重要约会呢。”我冲着树林喊道。的确如此。我有个重要的约会——这个约会和这本书接下去要讲的内容有直接联系。 我正要去伊斯特利(Eastleigh)参加英国入籍测试。 这事在我看来也算颇具反讽意味。正当我为现代不列颠生活的种种再次感到困惑不已时,我竟被召唤去证明我对这个国家有深刻了解。 III 长久以来,要成为一个英国公民,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实现。第一种难度较高,然而讽刺的是,这是更为常见的方法,就是由英国女子生养:在其子宫里待上九个月出世。第二种方法则是填表加宣誓。而在2005年之后,采用第二种方法的人们还需要额外证明自己的英语熟练度,同时必须通过一个知识考试。 我可以免试语言,因为英语是我的母语,但知识考试却是人人都必须参加的,而且它难度非常高。无论你自觉对英国有多了解,你依然不会知道到底要考些什么才能通过“英国生活知识考试”。比如说,你得知道萨基·迪恩·马霍迈特是谁。(他是首位将洗发水带入英国的人。我没在开玩笑。)你得知道《1944年教育法案》又叫什么。(《巴特勒法案》。)你得知道非世袭贵族制度是哪年问世的(1958年),也必须知道妇女和儿童每日的最长工作时间被削减到十小时是在哪一年(1847年)。你得认得出赛车手詹森·巴顿(没必要问为什么)。假如你不知道英联邦国家的总数,或是英国在克里米亚战争中的敌人是谁,或是锡克教徒、伊斯兰教徒、印度教徒及天主教徒分别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几,或是大本钟的真名(叫伊丽莎白塔),你就可能无法拿到英国国籍。你甚至得掌握一些其实有误的知识。比如说,当你被问到:“大不列颠岛最远的两点是何处?”你必须回答:“兰兹角(Lands End)和约翰奥格罗茨村(John oGroats)。”虽然这样说其实不准确。这考试未免太难了。 为了应试,我订购了全套的学习指导书,包括一本封面闪闪发亮的《生活在英国:新公民指南》以及两册相关读物:一本《官方学习指南》,基本上就是告诉你该怎么使用第一本书(简而言之,便是从第一页开始学,按照顺序一页页往下翻),还有一本《官方练习及答案》,包括十七套练习题。很自然地,我在翻开指导书前先做了几套题,然后立即惊讶地发现自己做得有多差。(比如如果你遇到“威尔士的议员叫什么?”这样的问题,答案就不是我们常说的“杰克、大卫”等。) 学习指南是本非常有趣的书,装帧漂亮、薄厚适中,有时显出几分无聊,但核心还是相当到位的。你可以从中了解到,不列颠是一个珍视公平观念的国家,擅长艺术、文学,重视举止礼仪,并且经常在创新发明方面显出令人称道的天赋,尤其在蒸汽动力设备方面。国民通常而言体面、正派,热爱园艺,也喜欢在乡间漫步,星期天爱吃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除了苏格兰人,苏格兰人或许会选择羊杂布丁)。他们习惯去海边度假,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英国行人交通安全法规(Green Cross Code),最早应用于1971年,后几经修订,沿用至今,尤其针对儿童行路安全。,耐心地排队,明智地投票,尊重警察,崇敬王室,温和节制地对待一切事物。他们时不时去酒吧喝上一两杯可口的英格兰麦芽啤酒,玩上几局撞球或者撞柱游戏。(你会时不时感觉到编写该指南书的人真该多出门走走。) 有时这本指南过于小心翼翼,就怕冒犯到谁,因此反而显得像什么都没说似的。比如以下我原文引用的、关于当代音乐近况的一段:“全英上下有各种不同的音乐场馆及音乐活动发生”。真感谢作者提供了如此丰富的洞见。(我并不是要自作聪明,然而音乐场馆并不会发生,它们仅仅存在而已。)有时指南里的内容干脆就是错的,比如它说兰兹角和约翰奥格罗茨村是英国最远的两个点;有时内容则存疑并且错误,它指出,安东尼·霍普金斯安东尼·霍普金斯(Anthony Hopkins, 1937— ),出生于英国的著名演员,1991年主演《沉默的羔羊》获得第64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后获得美国国籍。是英国人引以为傲的公民,却丝毫没有考虑到安东尼·霍普金斯已经成为美国公民了,现在住在加利福尼亚州。同时,指南还把他的名字拼错了。书中还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文学墓地专区“诗人角”(Poets Corner)误称为“一个诗人角”(Poets Corner),可能以为那边一次只容得下一位诗人安息吧。通常来说我不爱吹毛求疵,但假如要求参加考试的人英语都能达标,那至少应该保证考试的负责人们也具有相当的英语水平才是。 —— 在勤奋学习一个月之后,终于等来了考试的那天。按照指示,我应该在指定时间到达汉普郡(Hampshire)伊斯特利的维塞克斯大楼,这是离我住处最近的测试中心。伊斯特利是南安普顿的一个卫星城,看着就是在二战中被狂轰滥炸过的样子,其实也许该被炸得更彻底一点。这是一个无法让人留下任何印象的地方——既没有丑陋到令人发指,也不具备什么美感;既没有贫穷潦倒,也不繁荣发达;市中心不能说是死气沉沉,却也无甚生机。巴士站其实就是赛恩斯伯里超市的一面外墙,上面有个玻璃顶棚,明显是为了留出一片干燥的地面,方便鸽子们拉屎。 正如不少英国小城一样,伊斯特利地区也关闭了各种工厂和作坊,将所有的经济能量投入到煮咖啡和喝咖啡上。城里基本就两种商铺:空荡荡的店铺和咖啡馆。一些空荡荡的店铺橱窗上挂着告示,说本店即将改造为咖啡馆。而从那些咖啡馆的客户数量来看,很多店离再次关门也不远了。我并非经济学家,但我猜这就是所谓的良性循环吧。有一两位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企业家也开出了一镑店或博彩店,也有一些慈善机构接手了此前歇业的商铺,但总体来说,到伊斯特利,你要么坐着喝喝咖啡、要么坐着看鸽子排便,仅此而已。为了经济发展,我喝了一杯咖啡,看着一只鸽子边走边拉屎,随后起身来到维塞克斯大楼参加考试。 当天早上包括我有五人应试。我们被带入一间摆满桌子的房间,每张桌上有个电脑屏,一个鼠标,摆在素色鼠标垫上。坐下后就看不见彼此的电脑屏了。入座后,先给我们做四题,以便我们能习惯鼠标和鼠标垫的使用。因为是练习题,因此题目很简单,类似于: 曼联是: (a) 一个政党 (b) 一个舞蹈乐团 (c) 一支英格兰足球队 我们五人中的四人大概花十五秒便解答完了这几道练习题,但有一名看着和蔼、略显丰满的中年女性,估计是来自中东国家,那里的人比较爱吃黏糊糊的糖果甜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才做好。为了消磨时间我偷偷打开了我写字桌的抽屉——它们没上锁,但空空如也——也尝试着在空屏上移动鼠标,看看能否寻点开心,然而却是毫无乐趣可寻。 过了许久那位女士宣布她完成了。监考官走过去检查她的答案。他俯身看向屏幕,很惊讶地说:“你都没有答上啊。” 她露出一个吃不准的笑容,不确定这算不算一种成就。 “你想再尝试一下吗?”监考官热心地问道,“你有权再试一次的。” 那位女士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情,仿佛根本搞不清状况,但她勇敢地选择了直接开始测试,因此考试便开始了。 第一道题是:“你刚刚领略了伊斯特利的风土人情。你确定你想留在英国吗?”事实上我已经想不起第一题或是之后的考题的内容了。我们被禁止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因此我没办法做笔记,也没法在思考时用铅笔轻敲牙齿。测试包括二十四道多选题,我花了大约三分钟做完。你要么知道答案,要么不知道,就这么简单。做完测试题后我就走到监考官的桌子边,同他一起等待电脑检测我的答案,整个过程跟我答题所花的时间相当,最后监考官微笑着告诉我我通过了考试,但他不能告诉我得分。电脑仅仅给出“通过”或“没有通过”的成绩。 “我来将你的考试结果打印出来。”监考官说。这又让我多等了好一会儿。我本来期待着可以拿到一张羊皮纸质感的精美证书,就像那种成功攀上悉尼大桥顶端或是完成了威特罗斯超市Waitrose,英国知名连锁超市,主要针对中产及以上的消费者。烹饪课程后会获得的证书。但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暗淡的打印信件,确认我通过了考试,具有足够的智力水平,能在当代英国社会生活。 像那位来自中东的女士(我最后朝她瞥去时,她貌似正试图寻找键盘)那样,我脸含笑意地走出大楼,心情愉悦,甚至有点欢欣鼓舞。阳光灿烂。对面的巴士站那里,两名穿着飞行员夹克的男子正举着一样的拉格啤酒罐喝着晨间开胃酒。一只鸽子啄着烟头,一边拉出一点屎。就我看来,生活在当代英国社会,貌似还不错哦。 IV 一两天之后,我同我的出版商见面,在伦敦共进午餐,讨论一下我下本书的主题。他名叫拉里·芬利,和蔼可亲,颇受欢迎。他心里一定默默恐慌,生怕我会提出那种极荒唐而且不卖座的主题——比如玛米·艾森豪威尔的传记,或是关于加拿大的什么——因此他总是在我开口之前就先提个他的建议给我。 “你知道吗,”他说,“你的《“小不列颠”札记》问世距今已有二十年了。” “真的?”我答道,惊讶于时光涓涓滴滴的累积,其实并不用花什么功夫。 “你有没有想过写一部续集?”他的语气貌似漫不经心,然而我却从他眼中看到有英镑符号在虹膜里闪闪发光。 我想了一下。“事实上,正是好时候呢,”我说,“你知道吗,我马上将获得英国国籍了。” “真的?”拉里说。他眼中的英镑符号愈发闪亮,几乎都轻微脉动起来。“你要放弃你的美国身份吗?” “不会,我会保留美国国籍。今后我将拥有英美双重国籍。” 拉里于是思路奔腾。营销计划在他脑中快速成形。地铁海报——并不是那种很大的海报,更小型的那种——也已开始构思。“你可以好好评价一下你的新国家。” “我不想再回到相同的地方,写相同的那些话题了。” “那就去些别的地方啊,”拉里认同我的想法,“比如去——”他脑海里搜寻着某个不太有人光顾的地方——“博格诺里吉斯。”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这是本周我第二次听到有人提博格诺里吉斯了。”我说。 “这是个好兆头啊。”拉里说道。 那天下午,我在家打开了我那古董般几乎掉页的《AA英国全境地图》(版本古老到M25号公路还是用虚线表示的计划状态),随便翻看。我主要是想看看英国最长的直线距离是从哪到哪。肯定不会是兰兹角到约翰奥格罗茨村,虽然那本学习指南里是这么说的。(那书里的原话是:“大不列颠岛两点间最长的距离,位于苏格兰北部海岸的约翰奥格罗茨村至英格兰西南角的兰兹角之间。总长大约870英里。)首先,英国大陆最北点并非约翰奥格罗茨村,而应该是位于该村西部8英里开外的邓尼特角(Dunnet Head),另外那一带沿海地区起码有六个角比约翰奥格罗茨村要更往北。但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从兰兹角到约翰奥格罗茨村,沿途不可能是直线走,必须有几段得绕行。但假如允许走弯路,那在全国任意两点间不就可以随意行走,从而走出无限远的距离了?我是想找出一条路线,可以沿直线进行得最远,同时也不必渡过咸水区(海)。我拿了一把尺子在地图上比划,惊讶地发现尺子根本不落在兰兹角和约翰奥格罗茨村,就像偏离的指南针指针一样。最长的直线其实始于地图左上角苏格兰的一处孤远海角拉斯角(Cape Wrath),更有趣的事,其南部终点正好穿过博格诺里吉斯。 拉里说得对,这真是个好兆头。 有一瞬间,我考虑着能不能沿着这条新发现的路线游历大不列颠(“布莱森线路”是个不错的名字,我希望它能家喻户晓,毕竟我是它的发现者嘛),但是我马上就意识到这不太实际,也并不令人向往。假如我真要这么做,那就意味着我要穿墙经过人们的房屋和花园,走过荒无人迹的野郊,在河里涉水而行,这样做的话明显太疯狂;而假如我尽可能贴近这条线路走的话,就意味着我要在例如麦克莱斯菲尔德(Macclesfield)或伍尔弗汉普顿(Wolverhampton)郊区的街道上无止境地寻找出路,而这听起来似乎也没有多少意义。但我当然愿意将布莱森线路视作灯塔般的存在,指引我前行。我决定将该线路的两端作为我的起点和终点,旅行途中也会在方便时或我能想起来的时候参考一下这条路线,但我不会逼迫自己非要一丝不苟地严格按照它行进。它将是我的terminus ad quem拉丁文,意为归结点、目标。,无论这个词意味着什么。在行程中,我也会尽可能避开上一次做全英旅行时走过的地方(一不小心就容易站在某个街角,哀叹起自上次到访后那里衰落成什么样),而会更关注于那些从未经过的去处,希望可以用新鲜的、不带偏见的眼光去观察它们。 我尤其对拉斯角兴致盎然。对于此处我一无所知——它有可能是个房车扎营地——但从名字看来,它想必是个山石崎岖、巨浪拍岸、也不容易抵达的目的地,适合那些认真的旅行者。若有人问我正朝向哪里去时,我就能一脸果决地凝视着北方的地平线,说:“拉斯角,假如上帝允许的话。”我想象着听者会低声吹一记羡慕的口哨,然后回答说:“天啊,那可老远了。”我会坚定地点点头表示同意,还会添上一句:“都不知道那里是否有茶室。” 但在抵达那遥远的冒险地之前,我还有几百英里的路要走,会经过历史小镇以及美丽的乡间,也会探访博格诺那闻名遐迩的英国海滩。 \\\\\\\\\\\\\\\" \\\\\\\\\\\\\\\"【编辑推荐】: 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他的“毒舌”“碎念”,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