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基层党建研究

中国农村基层党建研究
作者: 李明
出版社: 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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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中国农村基层党建研究
ISBN: 9787568029131

作者简介

李明:男,1964年生,法学博士,北京市级精品课程主持人,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思想政治教育、“三农”问题及农村基层党建。主持各级科(教)研课题10余项,出版著作(教材)8部,发表各类论文60余篇。曾获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北京市教育先锋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中国农业大学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获得各类奖励多项,被教育部评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3年度影响力人物”,2015年入选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内容简介

精彩文摘1: 村基层党建研究基层是基础,这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经验总结,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践基石。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现代化,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振兴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画卷中*为精彩夺目的篇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高政治领导力量。基层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广大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战斗堡垒,是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是筑牢党的农村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坚实基础,是党在农村的“神经末梢”和“基本单元”,是农村党员和广大农民的“主心骨”和“定盘星”。改革开放风雨兼程,农村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的伟大进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这一历史是以农村改革为起点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十八位农民在“分田密约”上按下红手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以基层农民的强劲创造力和极大生命力在我国农村出现并呈现蔓延之势。但在“人民公社”和“不准搞承包”的僵化思想和体制下,这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到底是姓“资”还是姓“社”、能不能搞,是关乎农业农村发展和根本政治方向的大问题。中央相继召开了多次农村工作会议讨论这个问题,并*终在1982年1月1日颁布《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就是第*个中央一号文件。第*个中央一号文件对迅速推开的农村改革进行初步总结,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同时还说明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从而为这些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正了名”“定了性”。1982年,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说,前十年为后十年做好准备,并且指出,我们整个经济发展的战略,能源、交通是重点,农业也是重点。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从此,党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如和煦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改革“春天的故事”如万紫千红的花朵,开满了希望的田野。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改革向纵深发展,社会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开始大量涌现,农村中出现了承包大户、雇工、私人开办工商业等现象,社会变化令人目眩,人们的思想也产生很多困惑。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发布,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文件如春雷般引起强烈的反响,荡涤人们心头的阴霾,像春雨一样滋润着干涸的土地,为人们释疑解惑,人们舒展了紧皱的眉头,农民笑逐颜开地说,这个文件给他们松了绑、指了路、开了心。而邓小平则高兴地说:“一号文件很好,政策问题解决了。”《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882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农”发展进入历史发展的*好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三农”发展的新思想、新观点、新理念。习近平总书记以治国理政的战略视野,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论述数量多、分量重、含义深、作用大,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关键内容,是指导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科学理论,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党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化产品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指导,农村基层党建创新发展,党的农村改革和农村工作呈现新局面,达到新境界。以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出台为标志,“三农”发展进入新时代新阶段。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改革开放气势恢宏,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创造了发展奇迹,为“中国方案”书写浓墨重彩的“三农”发展内容。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破除了农村体制上的阻碍,改善了农业生产关系,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消除了7亿多人的绝对贫困,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壮举;进入21世纪,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以“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措施,着眼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优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而全面跃升为乡村振兴战略。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九大,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高度关注“三农”问题,提出“三农”问题的新思想、新观点,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具体体现出来,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方略,具有现实性、时代性和前瞻性。这样的政策轨迹,凸显我们党的本质和优势,也反映着我们党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从改革开放到建党百年,出台23个中央一号文件,像一朵朵浪花汇聚的波涛,碧光粼粼,涛飞浪翻,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发展,绘就农村改革的绚丽画卷。23个中央一号文件,紧紧扣住“三农”问题这个主题,总共23次用“重中之重”强调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持续不断的政策努力。23个中央一号文件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三农”问题这个“难中之难”,用中央一号文件的方式来破解,正像农民所说的“老大难,老大难,老大管了就不难”。农村改革高歌猛进,农村发展精彩纷呈。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就是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始终高度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这也充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直面问题锐意改革的艰苦奋斗和改革创新精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三农”问题的“坚中之坚”“难中之难”,解决“三农”问题,必要接续脱贫攻坚。扶贫脱贫成就斐然,史无前例,当世罕见,正是这个伟大历程的阶段性成果“榜单”。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农村改革发展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写照,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的彰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突出体现和显著特点,也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形成新理论、进行新实践的精彩体现。“三农”发展的历史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毛泽东豪迈地说,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邓小平明确地说,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习近平坚定地说,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农业农村发展始终贯穿着全面改革的精神,跃动着奋斗者的身影,它是党的好领导、好政策的集成,是党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典型,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中国智慧的宝贵结晶,归根结底,是中国共产党的非凡成功。这就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精彩缩影。当前,我国发展*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发展*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推动了农村发展,就补齐了中国发展的短板。历史是*好的教科书。中国共产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奋斗史,就是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史,也是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史。农村改革发展披荆斩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也具有重大意义,它所构成的政策基础和历史逻辑成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基本根据,所形成的新经验及其总结形成的新理论,就成为我们的行动指南。它鲜活地告诉我们珍视历史、坚持奋斗,清晰地昭示我们不忘本来、面向未来,生动地激励我、建设要求以及建设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决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求各地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落实者,能够宣传党的各项政策,解读党的文件精神,贯彻党的大政方针。要求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能够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进行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做好工作,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和建设的战斗堡垒。”决议强调:“各级党委都要健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中央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指导,作出工作部署,认真督促检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在县委。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主要在市委。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考核市、县委和市、县委书记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决议进一步强调,“特别要指出,目前有一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甚至处于瘫痪状态;有些基层干部作风不正,脱离群众;一些党员不起模范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同领导机关放松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是分不开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建设的关键是抓好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好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路子、抓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四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党建责任制,要求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形成“党委结合中心任务抓,党委书记带头抓,常委分工负责抓,有关部门一起抓”张明楚:《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建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8154页。的工作格局。只有规范好农村基层党组织责任分配的问题,建立相关责任机制,才能促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三)基层党组织民主化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健康持续的党内民主政治生活是执政党教育团结党员、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要更加注重这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党内政治生活民主化。第*,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和纪委的作用,党的纪律约束村级党员干部的行为。第二,要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持之以恒地抓好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调动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接受群众的监督。第三,要努力推进村级规范化管理,根据农村工作的特点,建立一套比较齐全的村规民约,使农村工作有章可循。第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建功立业。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任期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配落实到个人,并将分配结果公之于众,让村民来监督、评判村干部。要制定考核奖罚办法,联绩计酬,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充满活力的机制。只有完善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善用惩戒手段,才能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使党的执政理念更加深刻地植入到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自愿将其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从而促进农村基层党建的民主化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必须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自治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建领导体制,处理好“两委”关系,努力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体系。第*,从体制上理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自治之间的关系。建立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制度,结合实际推行合并兼任、交叉任职等工作模式,促进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协调运转。第二,明确并巩固村党组织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里各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村委会等其他村级组织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围绕自身职能,依法照章完成分内工作。第三,进一步细化村级组织的职能分配。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严格界定党组织、村委会的职责范围,并结合农村实际进行补充细化。同时,明确规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民小组的职责范围,做到村级各种组织的职责分工明确、建设运转有序。第四,建立健全党组织与村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村内重大问题,未经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研究,不得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特别重大的村务,在决策前,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在决策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能组织落实决定,党支部向党员、村委会向党支部、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定期汇报工作。将完善村民自治与加强党的领导统一起来,既发挥了村委会的作用,又保障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两委”相互监督制约,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发展。顺应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农村基层党建提出了新要求,要求转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要求改善农村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要求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基层党建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突显,主要包括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整体不强、党组织设置和形势发展不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村基层党建的机制体制创新值得深入探究,以“五个好”为目标加快农村基层党组织创新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顺应时代要求、发现突出问题、探究创新方法,以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基层党建制度的规范和完善,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带动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精彩文摘5: 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该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和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2019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部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出系统规定,是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依据。条例把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成具体的规定,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制度机制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三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条例开篇明确指出,制定本条例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加强村党组织对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抓乡促村,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条例提出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遵循“六项坚持”原则,是结合党管农村工作的长期实践经验、把握新时代农村工作规律确定的。第*,把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第二,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把农民拥护不拥护、支持不支持作为制定党的农村政策的依据。第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因此条例把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列为党的农村工作的原则之一。第四,我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条例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第五,做好党的农村工作,必须加强党在农村的群众工作,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条例要求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第六,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条例明确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条例对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做出全面规定。一是明确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构建了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二是明确了党中央和省市县级党委领导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条例规定党中央全面领导农村工作,决定农村工作的大政方针、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定期研究农村工作,每年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央指导农村工作的文件等。条例还分别规定了省、市、县级党委抓农村工作的职责任务。三是明确了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和职责。党中央设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对党中央负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也应当设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市级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县级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四是明确了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职能,包括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就是要加强党对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条例规定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主要任务: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等;坚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加快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坚持抓乡促村,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等。条例对各级党委完善保障措施也做出规定:一是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推动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等;二是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等;三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健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现代农业教育体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等;四是坚持规划先行,突出乡村特色,保持乡村风貌,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等;五是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健全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法治化水平等。条例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责任人,上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第*,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在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的正确方向。第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在贵州调研时强调:“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要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帮助他们深入改进作风,提高发展经济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带领群众能力,引导他们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对基层干部中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表彰。”《习近平在贵州调研时强调:看清形势适应趋势发挥优势 善于运用辩证思维谋划发展》,《人民日报》2015年6月19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力度。以县为单位,逐村摸排分析,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调整优化,全面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机制。通过本土人才回引、院校定向培养、县乡统筹招聘等渠道,每个村储备一定数量的村级后备干部。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书记,建立长效机制。第三,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注重发挥普通党员作用。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第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抓乡促村,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中央政策落实方面的作用,加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农资金拨付、物资调配等工作的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面执行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安排的重点和基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只有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全党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才能打好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才能推动乡村振兴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发展。们以责任担当解决“三农”问题,以历史自觉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安排: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三农”问题。东风吹来满眼春。农村改革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实施乡村振兴、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大幕;它不是改革开放的终点尾声,而是全面改革新征程的奋进鼓声。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农村改革引领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我们唱着春天的故事富起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乡村振兴推动民族复兴宏图伟业奋斗新征程,领导我们走进新时代强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的七条道路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的五个振兴要求,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遵循,构成中国共产党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内容。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农村改革的成功推进和伟大成就取得,是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成功,是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开拓创新的实践结果。总结农村基层党建宝贵经验,梳理农村基层党建发展历程,全面系统地研究中国农村基层党建改革开放光辉历程,大力夯实基层基础的实践探索,可以丰富新时代“三农”理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基础。第*章改革初期农村基层党建的重新设置与功能定位第*章改革初期农村基层党建的重新设置与功能定位中国农村基层党建研究从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改革的第*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共产党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顺应农民的改革要求,从调整农村经济政策转向农村改革,废除了原来“政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打破了生产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转而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生的一系列深刻变革,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根据农村经济、政治实践变革提出的新要求,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做出了新的定位和设置,创新了领导方式和理念,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改革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精彩文摘2: 一、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不适应(一)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不适应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组织设置机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环节,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的逻辑起点。党对农村的有效领导,依赖于科学的组织设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来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即大队设立党支部的模式遭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表现出与蓬勃发展的农村商品经济的不相适应。第*,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内部涌现出乡镇企业等新的经济组织形式。这些新的经济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发展起来。这些经济组织虽在农村内部,但往往自成体系。以乡镇企业为载体的农村工业化是经济结构转型的主导线索,它不仅为党组织的设置提供了新的生产单元,而且要求改变农村党建的基本格局。很明显,原有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已无法满足农村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发展的需要,难以完成对乡镇企业等经济组织的有效覆盖。第二,由于商品经济的影响,农村的生产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部分农民开始脱离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离土离乡,流动性增大。农村流动党员群体是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和就业方式多样化转变的产物,他们具有内部异质化严重、流动性较大、稳定性较差、缺乏参与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等特点,容易造成输出地党组织管理幅度覆盖、延伸不到,输入地党组织管理难度较大的局面,使得大量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支持服务之外。对于党组织而言,流动党员人数的增加和管理不到位,会导致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会削弱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虽然登记的党员人数与往常无异,但实际上党员已失去发挥作用的平台,党组织内部的整体战斗力已下降。二是党的纪律和制度的权威性将受到挑战。虽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且不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将受到处分,但是面对农村流动党员中大批的“隐身党员”“口袋党员”“三无党员”,各级党组织也深感为难,因为如果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波及面太大,会影响党组织的整体结构,而如果不处理,则会影响党的制度、章程的权威性。对于流动党员而言,脱离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一方面容易引发他们内心的政治失落感,弱化他们的党性意识,淡化宗旨观念,使其政治素养的提升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流动党员将失去维护利益的重要支持和保障,当他们在外的工作和生活遇到困难时,无法得到党组织及时有效的帮助。因此,对于流动性党员,原有的党组织设置模式难以实现有效组织和领导,党建工作由此形成一些空白点和盲区,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第三,由于商品经济的影响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从集体劳动、靠队长派工,到独立经营,农民开始迈进了价值规律的大学校,逐渐出现多阶层分化现象。由于利益诉求逐渐多样化,原来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已很难满足不同农民的要求。综上,大队设立党支部的传统党组织设置模式已经很难坚持正常的组织活动,已远远落后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形势。(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机制不适应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具体推动者和执行者,是影响基层党组织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重要行为主体。干部队伍建设机制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内容和相关制度按照一定的原则、规则安排运行的工作系统,主要由选拔任用机制、教育培训机制、监督考核机制、激励保障机制等构成。第*,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适应商品经济的挑战。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大队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逐渐失去原有的经济保障和政治权威,客观上要求创造一种与商品经济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精神的选拔任用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村党内民主都取得较快发展。但是,农村基层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党内民主选举的探索性实践中,仍然表现出民主性、科学性不足的问题。部分基层党组织在选举中出现选举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问题,出现违背选举民主意图的现象,造成村民质疑民主选举结果的权威性,村民滋生对选举的冷漠情绪。第二,教育培训机制不适应商品经济的挑战。商品经济带来农村社会的巨大变化,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必须顺应时代的变化和要求,以加强教育培训的方式使党员干部的传统思想观念和行为做出调整和转变,必须不断进行党内知识的更新,使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农村基层教育培训机制对于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的有效性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多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学习指示而培训,形式主义较为突出;二是缺乏构建培训体系的宏观设计,对培训资源的整合利用不足,在实际培训工作中,缺乏计划、组织、实施、评估、反馈的系统性思路;三是培训保障机制不健全,存在教育培训场地有限、经费不足等问题。第三,监督考核机制不适应商品经济的挑战。一是监督机制不到位。由于监督主体不明确、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以及民主集中制原则难以真正落实等原因,监督机制在运行中难以充分发挥监督制约党员干部的功能,造成党员干部的权力处于监督虚置的状况下。二是考核评价机制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考核指标设置笼统泛化和评价过程形式主义。第四,激励保障机制不适应商品经济的挑战。首先,不少接受调查的农村党支部书记表示,村党支部属于典型的“权小、事多、钱少”。作为上级党委和农民群众之间的信息传递者和农村具体工作的执行者,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决策权较小,收入普遍偏低,但服务内容却很多。村中繁杂的事务占用他们大量时间,甚至影响到正常务农的时间,而他们担任村干部的报酬普遍偏低,远低于外出打工或专职从事农业带来的收入。其次,晋升途径少。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均要履行一定的行政职能,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上升渠道狭窄。*后,福利保障少。村干部享受不到国家正式干部和正式职工能享受的医疗、养老、工伤等保险。因此,在无名利、无钱财、无地位、无保障的弱激励体制下,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往往不高,工作态度拖延、敷衍,甚至出现侵吞公家财产、假公济私的行为。(三)农村基层党群关系工作机制不适应农村党群关系总体是良性的和密切的。但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转型期农村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侵犯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各项权利的矛盾冲突大量出现,党群关系工作机制出现功能弱化和失灵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第*,党群沟通机制运行不畅。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村党员干部习惯于命令式的传达和传输。商品经济条件下,农民利益诉求多样化,个性表达需求突出,“自上而下”的命令式输出、服从型输入的沟通模式时过境迁,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以信任、秩序、商谈等精神支撑的话语表达。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思想转变缓慢,造成个体农民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向上传递利益诉求,只能被迫诉诸上访的形式。调查研究表明,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沟通机制不畅,既不利于前者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后者生产生活的顺利开展。第二,传统工作习惯削弱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权威在农村的“代言人”,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党组织结构、运行方式以及干部思维和行动逻辑等使其习惯于依赖指令性的宣传发动、强制性的规范要求和行政性的组织部署开展工作,这样的工作机制并不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它在总体上降低了党组织与农村社会结构的内在契合度,弱化了组织资源的配置功能及与农民个体利益实现的关联度,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大为减弱。第三,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商品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工作不仅面临经验不足的困难,还受到人才、经费、时间不足等多种现实问题制约,限制了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二、农村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农村基层干部是党的各项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者,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基层决策者和组织者。他们的能力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农村经济的兴衰。从转型期我国农村党员队伍现状来看,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缺乏良好的素质与较强的能力去适应商品经济带来的变化。 精彩文摘2: 。(一)基层党组织要学习好、宣传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首先,在思想上,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待党的政策必须要高度重视。没有高度重视的思想和态度,就可能会影响行动的有效性。其次,在行动上,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好党在农村的政策,吃透政策精神,找准发展路子。只有这样,农村基层党组织才能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形,把党的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农村*基层、落实到农户,使农民群众从政策中真真正正得到实惠。*后,基层党组织必须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和平台,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把中央的农村政策传送到各级干部和千家万户,真正做到干部能掌握党的农村政策,群众能了解明白党的政策。总之,党中央制定和出台的一系列富民惠民的政策,都需要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大力宣传。农村基层党组织距离广大农民群众*近,是党的政策的主要宣传者。(二)基层党组织应立足本村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一方面,全面彻落实党中央制定颁布的农村政策,以严格的党纪党规来保证党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要时刻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唯我所用”,层层截留政策的不良现象。基层党组织只有原原本本落实党中央的农村政策,才能保证全国上下“一盘棋”,农村社会政通人和,事业兴旺。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基层党组织要把深入贯彻中央政策与本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中央政策为根本依据,以保护、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现实要求。村级党组织应积极落实好村民自治、税费改革、土地承包、扶持粮食生产、维护农民权益、支持农民增收、免费义务教育等各项政策措施。要从本村实际出发,要结合现实有所创新。要根据农村各地不同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同时又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能盲目跟风攀比,更不能通过加重农民群众负担和增加本村负债来搞建设、搞开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才能为群众谋实惠。(三)严格检查督促政策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工作开展要坚决克服只管发文、不管执行,只听汇报、不管实效的工作方式。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检查中既要听,更要深入看,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通过检查来督促政策的落实,同时也要及时了解政策带给农民群众的真实影响。倾听农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为党中央和上级领导提供政策决策的依据。要特别注意防止“下级哄上级”的浮漂作风。三、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党组织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实践中体会到,物质生活越富裕,越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智力支持和方向保障。不仅要用金钱装填群众的腰包,更要用“金不换”的先进思想充实人们的头脑。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精彩文摘3: (一)基层党组织要学习好、宣传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首先,在思想上,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待党的政策必须要高度重视。没有高度重视的思想和态度,就可能会影响行动的有效性。其次,在行动上,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学习好党在农村的政策,吃透政策精神,找准发展路子。只有这样,农村基层党组织才能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形,把党的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农村*基层、落实到农户,使农民群众从政策中真真正正得到实惠。*后,基层党组织必须积极调动各种资源和平台,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把中央的农村政策传送到各级干部和千家万户,真正做到干部能掌握党的农村政策,群众能了解明白党的政策。总之,党中央制定和出台的一系列富民惠民的政策,都需要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大力宣传。农村基层党组织距离广大农民群众*近,是党的政策的主要宣传者。(二)基层党组织应立足本村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制定颁布的农村政策,以严格的党纪党规来保证党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要时刻警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唯我所用”,层层截留政策的不良现象。基层党组织只有原原本本落实党中央的农村政策,才能保证全国上下“一盘棋”,农村社会政通人和,事业兴旺。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基层党组织要把深入贯彻中央政策与本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中央政策为根本依据,以保护、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现实要求。村级党组织应积极落实好村民自治、税费改革、土地承包、扶持粮食生产、维护农民权益、支持农民增收、免费义务教育等各项政策措施。要从本村实际出发,要结合现实有所创新。要根据农村各地不同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同时又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能盲目跟风攀比,更不能通过加重农民群众负担和增加本村负债来搞建设、搞开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才能为群众谋实惠。(三)严格检查督促政策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工作开展要坚决克服只管发文、不管执行,只听汇报、不管实效的工作方式。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检查中既要听,更要深入看,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通过检查来督促政策的落实,同时也要及时了解政策带给农民群众的真实影响。倾听农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为党中央和上级领导提供政策决策的依据。要特别注意防止“下级哄上级”的浮漂作风。 精彩文摘4: 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干部离任审计、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规范村干部的行为,促进基层民主建设。从细化方面看:第*,建立高效实用的培训机制。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培训方式上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培训内容上把政治理论教育与实际工作技能培训相结合。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文化水平、不同需要制定农村培训规划。针对政治思想较落后的党员,主要开设形势政策、党风廉政等教育;针对靠技术发展农业的党员,要开展技术培训班,提高技术本领;针对服务意识较差的党员,要突出党章知识、理想信念、权利义务、政策法规等教育;对外出务工的党员,要普及法律知识、安全意识和谋生技能等。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培训,要充分发挥图书、报刊、电视等媒介的作用,通过形式多样化提高干部学习的兴趣。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学习培训的激励机制,把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同年终考核、评比结合起来,激发干部参加学习、接受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培训成效。第二,建立健全目标考评机制。坚持和完善以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定期考核为基本内容的干部考评制度,把上级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建立述职制度。首先,建立和完善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制度。首要负责人应结合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思路、主要措施、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展开述职,述职内容要注重农村党建工作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其次,由基层组织农民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群众以之前制定的工作目标及量化标准为准绳,对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进行评议。*后,在党员干部述职的基础上,结合民主评议意见,由上级党组织根据考量标准确定考核结果。第三,建立干部备用结合机制。要着眼于村级组织建设的长远需要,及早发现苗子,重点加以培养。特别要从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懂得经营管理的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乡镇企业管理技术骨干、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把那些有能力带领群众面向市场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党员选拔上来加以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村党组织后备干部队伍。第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首先,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程序和责任追究方式,从而使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不流于形式。针对未完成的党建工作目标,要严格追究首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激励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建工作目标,切切实实为村民谋福利。其次,要建立健全农村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农村党建工作开展不力、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落后的,对农村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导致任务完成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农村党建工作目标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问责,追究党委书记责任,循序渐进地解决农村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重视和“不作为”现象。第五,建立科学帮扶机制。始终坚持把推进帮扶工作作为农村发展的有效举措,通过建立帮扶制度、整合帮扶资源,从而凝聚党员力量,为民造福。第六,完善服务机制。一方面,积极推动党员领富带富,形成先富带后富、党员带群众、群众户帮户的致富格局。另一方面,加强村民事务代理中心建设,以党员为工作主体,为农民群众提供服务项目,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通过创新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为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发展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资本主义错误思想不可避免地对党员群众产生影响,农村地区一些党员也受小农思想的影响。因此要着重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结合农村的具体实际,一是要不断抓好党的纲领、宗旨以及信念教育,解决好广大农村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问题。*基础的就是学习党章,要深化对党章的认识理解。上级党组织要积极帮助农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理解党的纲领,不断坚定党的信念,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能够比农民群众看得更高、更远,真正成为农村的先进积极分子,进一步树立党的威信和增强的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基层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此外,农村党员干部还应不断扩大知识面,积极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农村党员干部如果文化素质不高,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解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在执行的时候难免会存在一些偏差,所以要从教育着手,积极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二是要抓好党的作风教育,要及时解决好农村党员干部缺乏执政为民意识的问题。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入手,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人民谋幸福。三是要抓好党的廉政教育。廉政教育可以使党员干部树立一种自我约束的道德规范,在思想上、道德上构筑一条防线,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内因。要切实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意识到腐败的危害,时刻谨记清廉为民。三、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一)基层党组织制度化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相关法规主要有宪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它们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提供了法律依据。1982年宪法第95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据宪法设立乡政府,设立相对应的党的工作委员会。村民自治实施以来,在农村按照行政村设立村民委员会,相应设立村党支部。2012年《中国共产党章程》第29条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标准进行了调整,要求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了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按乡、镇、村设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29条还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第30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实现党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目标,1999年,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条例第2条规定:“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原则,条例规定,在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有利于农村生产的原则,规定可以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党总支或党的基层委员会。要求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50名以上的村,可以成立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条例规定村党支部受乡镇党委领导。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相关法规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打下了实现制度化建设的基础。(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1994年,十四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研究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问题,决议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 本丛书既注重全国宏观脉络梳理、经验阐释,又注重地方特色和典型案例剖析;既注重政策的顶层设计研究,又注重地方群众首创探索、实践研究;既注重理论阐释、经验总结,又注重实践历程性梳理。丛书将为深刻总结中国改革开放经验,进一步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