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刻本叶氏医案释按

未刻本叶氏医案释按
作者: 李遇春//龙一梅
出版社: 宁夏人民
原售价: 32.00
折扣价: 25.60
折扣购买: 未刻本叶氏医案释按
ISBN: 9787227039693

作者简介

龙一梅,女,1969年9月生,1992年毕业于宁夏医学院中医系中医专业,医学学士。现为中医学副教授、中医副主任医师、宁夏医学院方剂学科学术骨干、中华中医药学会方剂学分会委员。曾为全国第三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师从李遇春教授。从事中医教学及临床工作近二十年,有较深厚的中医理论功底和一定的临床经验,发表专业论文十多篇,参编教材两部。跟师学习期间研究叶氏医案,发表相关论文两篇。 李遇春,男,中医学教授,中医主任医师,全国第三批师带徒老中医、宁夏名中医。1941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966年毕业于北京中医学院(现北京中医药大学)医疗系。曾任宁夏医学院中医系(现中医学院)副主任、金匮教研室主任、《宁夏医学院学报》编委,现任中国针灸学会理事,宁夏针灸学会会长,《宁夏医学杂志》编委。从事中医临床及教学工作三十余年,有深厚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擅治脾胃病及内科杂症,处方用药尊崇张仲景、叶天士等,尤喜研读叶氏之著作。发表专业论文多篇,参编著作多部。参编著作主要有:《毒药本草》(副主编)、《动物本草》(副主编)、《毒剧中药古今用》(编委)、《金匮要略讲义》(编委)、《矿物本草》(编委)、《基层中医临证必读大系·伤寒分册》(编委)、《宁夏中药志》(编委)。发表论文、著作共五十余万字,其中《毒药本草》在1998年获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

内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