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

中国通史
作者: 吕思勉
出版社: 成都时代
原售价: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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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46433103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生于常州书香门第。他自幼由父母教授史书,16 岁开始自学古史典籍。自1905年起,他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等校任教。自1926年起,先后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教授、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1951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吕思勉是我国现代史学的开拓者,与陈垣、陈寅恪和钱穆并称“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其史学研究通贯各时代,周瞻各领域,长于综合研究和融会贯通,在通史、断代史和专史等诸多领域里都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一生著有两部中国通史、四部断代史、五部专门史,加上大量史学札记,共计1000多万字。他还是卓越的历史教育家,培养了钱穆、赵元任、黄永年等得意门生。

内容简介

第一章?婚姻 《易经》的《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这是古代哲学家所推想的社会起源。他们以为隆古的社会,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成为更大的组织。此等推想,确乎和我们根据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几千年来,会奉为不刊之典。然而事实是否如此,却大是一个疑问了。 自有历史以来,不过几千年,社会的情形,却已大有改变了。设使我们把历史抹杀了,根据现在的情形,去臆测周、秦、汉、魏、唐、宋时的状况,那给研究过历史的人听了,一定是一场大笑话,何况邃古之事,去今业已几万年几十万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结果,必将以为自古至今,不过如此,实系因缘起灭的现象,都将认为天经地义,不可变更。这就将发生许多无谓的争执、不必要的保守,而进化的前途被其阻碍了。所以史前史的发现,实在是学术上的一个大进步。而其在社会组织方面,影响尤大。 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其后社会渐有组织,依年龄的长幼,分别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渐次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了。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其后禁例愈繁,不许相婚之人愈多。于是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关系尚极疏松。更进,则夫妻必须同居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关系更为永久,遂渐成后世的家庭了。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以一夫一妻的家庭为原始的男女关系,实属错误。 主张一夫一妻的家庭为男女原始关系的形态的,不过说:人类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猿猴已有家庭,何况人类?然谓猿猴均有家庭,其观察本不正确详见李安宅译《两性社会学》附录“近代人类学与阶级心理”第四节,商务印书馆本。即舍此勿论,猿猴也是人类祖先的旁支,而非其正系。据生物学家之说,动物的聚居,有两种形式:一如猫虎等,雌雄同居,以传种之时为限;幼儿成长,即与父母分离;是为家庭动物。一如犬马等,其聚居除传种外,兼以互相保卫为目的;历时可以甚久,为数可以甚多;是为社群动物。人类无爪牙齿角以自卫,倘使其聚居亦以家庭为限,在隆古之世,断乎无以自存,而且语言也必不会发达。所以原始人类的状况,我们虽不得而知,其为社群而非家庭,则殆无疑义。猿类的进化不如人类,以生物界的趋势论,实渐走上衰亡之路,怕正以其群居本能,不如人类之故。而反说人类的邃初,必与猿猴一样,实未免武断偏见了。何况人类的性质,如妒忌及性的羞耻等,均非先天所固有此观小孩便知。动物两性聚居,只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两种形式,人类独有一妻多夫(一妻多夫制在动物中也存在,如黄脚三趾鹑,作者此论有误,为其时代科学进展有限之故—编者注),尤妒忌非先天性质之明证;母爱亦非专施诸子女等;足以证明其非家庭动物的,还很多呢。 现代的家庭,与其说是源于人的本性,倒不如说是源于生活情形道德不道德的观念,根于习惯;习惯源于生活。据社会学家考究: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其后虑遭报复,往往掠夺之后,遗留物件,以为交换。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为贸易。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是为掠夺的变相,亦开卖买的渊源。掠夺来的女子,和部族中固有女子的地位是不同的。她是掠夺她的人的奴隶,须负担一切劳役。此既足以鼓励男子,使之从事掠夺,又婚姻之禁例渐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合者渐少,亦益迫令男子从事向外掠夺。所以家庭的起源是由于女子的奴役;而其需要,则是立在两性分工的经济原因上的。与满足性欲,实无多大关系。原始人除专属于他的女子以外,满足性欲的机会多着呢。游猎之民,渐进而为畜牧,畜牧之民好战斗,喜掠夺,亦与游猎之民同凡畜牧之民,大抵兼事田猎,而其力且加强因其食物充足,能合大群;营养佳良,体格强壮之故。牧群须人照管,其重劳力愈甚,而掠夺之风亦益烈。只有农业是源于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低级的农业,亦率由女子任其责。其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所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操于女子之手。土田室屋及农具等,率为女子所有。部族中人,固不愿女子出嫁;女子势亦无从出嫁;男子与女子结婚者,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为附属。此时女子有组织,男子则无或虽有之而不重要,所以社会上有许多公务,其权皆操于女子之手如参与部族会议,选举酋长等。此时之女子,亦未尝不从事后世家务一类的事务,然其性质,亦为公务,与后世之家务,迥乎不同,实为女子的黄金时代。所谓服务婚的制度,即出现于此时。因为结婚不能徒手,而此时的男子,甚为贫乏,除劳力之外,实无可以为聘礼之物。其后农业日渐重要,男子从事此者益多,导致男子为主,而女子为辅。于是经济的主权,落入男子之手。生活程度既高,财产渐有盈余,职业日益分化。如工商等业,亦皆为男子之事。个人私产渐兴,有财富者即有权力,不乐再向女子的氏族中作苦,乃以财物偿其部族的损失,而娶女以归。于是服务婚渐变为卖买婚,女子的地位又低落了。 以上所述,都是社会学家的成说。返观我国的古事,也无乎不同。《白虎通义·三皇》说,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古代的婚姻无所谓夫妇的证据。人类对于男女性交毫无限制的时代去今已远,在书本上不易找到证据。至于辈行婚的制度,则是很明白无疑的。《礼记·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这正是古代婚姻但论辈行一个绝好的遗迹。所谓同姓,是指父系时代本氏族里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太爷、老爷、少爷们。异姓,郑《注》说“谓来嫁者”,就是老太太、太太、少太太们。从宗,是要依着血系的枝分派别的,如先分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统率其所属的房分之类,参看下章自明。主名,郑《注》说:“主于妇与母之名耳。”谓但分别其辈行,而不复分别其枝派。质而言之,就是只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而不再问孰为某之妻,孰为某之母。“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翻作现在的话就是:“把弟媳妇称为少太太,算作儿媳妇一辈,那嫂嫂难道可称为老太太,算作母亲一辈吗?”如此分别,就可以称为男女有别,可见古代婚姻,确有一个专论辈行的时代,在周代的宗法中,其遗迹还未尽泯。夏威夷人对父、伯叔父、舅父,都用同一的称呼。中国人对舅虽有分别,父与伯叔父,母与伯叔母、从母,也是没有分别的。伯父只是大爷,叔父、季父,只是三爷、四爷罢了。再推而广之,则上一辈的人,总称为父兄,亦称父老。老与考为转注《说文》,最初只是一语,而考为已死之父之称。下一辈则总称子弟。《公羊》何《注》说:“宋鲁之间,名结婚姻为兄弟。”僖公二十五年可见父母兄弟等,其初皆非专称。资本主义的社会学家说:这不是野蛮人不知道父与伯叔父、舅父之别,乃是知道了而对他们仍用同一的称呼。殊不知野蛮人的言语,总括的名词虽比我们少,个别的名词却比我们多,略知训诂的人皆知之如性别,古时鸟称雌雄,兽称牝牡,今则总称雌雄,即其一例。既知父与伯叔父、舅父之别,而仍用同一的称呼,这在我们,实在想不出理由来。难者将说:父可以不知道,母总是可以知道的,为什么“母”字亦是通称呢?殊不知大同之世,“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生物学上的母,虽止一个,社会学上的母,在上一辈中,是很普遍的。父母之恩,不在生而在养,生物学上的母,实在是无甚关系的,又何必特立专名呢?然则邃初所谓夫妇之制和家庭者安在?《尔雅·释亲》云兄弟之妻,“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这就是现在的妯娌。而女子同嫁一夫的,亦称先生者为姒,后生者为娣。这也是辈行婚的一个遗迹。 1.“史学正宗”吕思勉写给现代普通人的中国大历史。他的多维视角、跨学科的分析方法以及对普通百姓和社会结构的关注,重新定义了历史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历史初学者搭建成体系的历史知识架构,系统地掌握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学术文化的发展脉络大有裨益。 2.《中国通史》10周年修订版。以20世纪40年代开明书局初版《中国通史》为底本,对原文近40万文字,1218条吕思勉亲笔随文注严审精校。新增47条编者注,对原文、原注中因时代局限出现的错误或不够严谨之处加以说明。书中的年号纪年均附上公元纪年。而民国纪年则直接改为公元纪年,方便读者阅读。 3.经典32开本,624页体量适中,封面烫金设计。 4.图文并茂,以图证史。插图随文,涉及示意图表、传世名画、历史人物画像、古代文物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