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作者: (法)卢梭|译者:李平沤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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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0122085

作者简介

李平沤,1924年生,四川仁寿县人。195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1956—1958年任国务院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法文翻译,1958年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任法文和英文翻译,1964年到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历任法文教员、副教授、教授。1989年和1995年分别参加了法国蒙莫朗西第一次和第二次“国际卢梭学术研讨会”。主要译作有《爱弥儿》《新爱洛伊斯》《卢梭散文选》《法国散文选》《互助论》《社会命运》等。 卢梭(1712-1778),生于日内瓦一个新教徒家庭,祖辈是法国人。在他出世后不几天,母亲便去世,他随其做钟表匠的父亲生活,由其姑母抚养。十岁时,其父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十六岁起,他便离开了日内瓦,漂泊瑞士和法国各地,当过仆人、学徒、家庭教师。由于天资聪颖,特别是经过长期勤奋的自学和个人奋斗,他获得了广博的知识,成了音乐教师,抄谱作曲,而且在这方面还小有名气,受到欢迎。一七四一年,他来到巴黎,结识了启蒙主义者、百科全书派的狄德罗、孔迪亚克、达朗贝尔等人,替《百科全书》写稿。一七五〇年,应第戎学院的有奖征文,写出了第一篇著名论文《论科学与艺术》,大获成功,声名鹊起。一七五五年,他又应该学院的征文,写了第二篇著名文章《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这两篇论文里,他谴责了封建暴政和建立在私有制、暴力和不平等基础上的现代文明,论述了天赋人权和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提出了“回归自然”。回归“自然人”的口号,反映了小资产阶级力图摧毁封建专制制度和特权阶层,确立小私有制的要求。一七五六年,他离开巴黎,在蒙莫朗西过隐居生活。在此期间,他同狄德罗、伏尔泰、达朗贝尔等人因观点分歧失和。一七六二年,他出版了《社会契约论》,提出了由公民选举领袖的共和制的政治纲领,对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中的雅各宾党人的政治观点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其观点的激烈,再加上为人孤高,蔑视权贵,所以受到统治者的迫害,亡命各地,几无立足安身之所。终于于一七七八年七月,因贫病交加去世。

内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