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外活动丰收记

语文课外活动丰收记
作者: 沐绍良|责编:樊颖
出版社: 西苑
原售价: 60.00
折扣价: 41.40
折扣购买: 语文课外活动丰收记
ISBN: 9787515108902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怎样提高中小学语文教学的质量,让青少年们能够 把汉语语文尽快地掌握起来,正确地运用起来,既能读 ,又能写,成为他们得心应手的求知和表情达意的工具 呢? 过去不少人主张应该多读、多看、多写。据他们说 ,要学好汉语语文,除了这条“三多”的路,再也没有 别的路了。 后来又有人主张应该教些语法。据他们说,如果知 道了什么叫词,什么叫句,什么叫段,什么叫篇,懂了 各种语法方面的术语,并且运用它们去进行分析,就能 很快学会语文。 近来又有好些人认为,教语法徒然让青少年们增加 负担,并无实效。因此他们反对教语法,提倡精讲多练 。 究竟是哪种主张正确呢? 我想,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我们的汉语语 文,究竟有没有所谓“定法”。从前不少人认为“文无 定法”,全仗学的人“神而明之”。因此这种人坚决主 张读书必须下死功夫熟读,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 神”。其实所谓三“多”,所谓精讲多练,差不多也都 含有这个意思。 精讲多练的“精讲”,是指老师讲他自己在多读基 础上的体会,不是讲授语法。 精讲多练确是好事,但也得看看精讲“精”到什么 程度,最好是对一下下面的口径: 首先,现在的青少年们学习语文的时间,远非“五 四”时代以前的人们那么充裕了。不少学习时间不得不 让位给数学、动物、植物、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音乐、体操、工艺、美术等了。在那么有限的时间里, 我们的精讲多练,效果难免受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 所谓“精”的程度,一方面必须能适应青少年们的客观 需要,另一方面还得适应他们的接受能力。 其次,“五四”以前的人们,因为有充分的时间学 习,所以不妨长时期在暗中摸索,等待有一天能达到“ 神而明之”的程度。现在青少年们学习的时间那么少, 就不允许他们再走前人的道路了。 因之,对于精讲多练,我以为应该在“精讲”之中 ,加入讲些汉语语文的基本规律,使青少年们尽早了解 和掌握这些基本规律,省得他们再从长期摸索中去寻找 。 我们汉语语文是有“定法”的。所谓“定法”,就 正是这些规律。 这些定法并不跟外国语文完全相同。如果照外国语 文的文法来教汉语语法,那就会驴唇不对马嘴。例如汉 语语文中,“大会堂”的“大”,就是“大开发”的“ 大”,如照外国语文的语法,说前一个“大”是形容词 ,后一个“大”是副词,就会使青少年们听了,莫名其 妙。这就无怪过去教学语法,得不到什么效果了。 汉语语法的规律,必须从汉语语文的本身中去找。 青少年们首先应该掌握的,是这些规律中的一部分 基本规律。要掌握这几种基本规律,并不需要学很多的 术语。 但学到了这些基本规律,等于学到了语法的基本功 ,益处是很大的。因为千百年来古人长期摸索的对象, 也正是这些东西啊! 基本规律是语法的核心。语法存在的价值,就在于 它能说明基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