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浙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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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美国史话(还原一个真实立体的美国)(精)/经纬度
ISBN: 9787213115271
枫落白衣,历史研究者,喜马拉雅、微信听书等平台优质主播,现居北美。因讲史妙趣横生,并能史论结合、中西贯通,而深受欢迎,目前音频节目累积播放量近亿。其中,“中国史话”已改编为纸质书《细说五千年:写给普通人的中国史》
两党之争和司法独立的形成 华盛顿辞职的时候反复告诫美国人两件事: 第一件是要尽量和世界上所有国家保持友好和贸易关系,对于结盟一定要谨慎,不要长时间结盟,也不要卷入欧洲乃至其他地区的战争。 第二件是一定要避免陷入党争。 坦白地讲,华盛顿还活着的时候,美国已经存在党争的苗头,前面说过,华盛顿坚决不干了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他希望过过退休日子,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党争,他实在厌烦了当时已经出现的两个党派之间的明争暗斗。 那么,美国两党是怎么产生的呢? 两党的产生 这事是这样的,一直到1787年的制宪会议,美国基本是没有政党的。但是为了推动宪法的通过,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开始写文章支持宪法,写着写着,汉密尔顿周围就围上来一群追随者,后来这些人就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联邦党人”。 开始的时候,追随者团体规模也不大,但后来人越来越多,逐渐跑偏了,变成一个抱团的组织,有了自己的纲领,排斥异己,等到另一位开国元勋约翰·亚当斯加入后,就演变成真正的政党了。有人开始叫他们“国家党”,因为他们是大政府的强烈支持者,认为国家一定要掌握更多的权力。他们中的大多数成员是大资本家、大银行家和东部富裕地区的人,这完全符合汉密尔顿的政治构想。 讲到这里,你应该能想到,现在一定有一个人会拍案而起,坚决反对这群联邦党人,不错,就是民主斗士、小政府的倡导者托马斯·杰斐逊。他也找了一些人合伙,这里面就有麦迪逊。麦迪逊本来和汉密尔顿是一伙儿的,两人一起推动了制宪会议,还一起写了 《联邦党人文集》,但等到汉密尔顿推行经济改革时,麦迪逊就不同意了,在这一点上,他支持杰斐逊,认为汉密尔顿的经济政策导致联邦政府权力过大。 麦迪逊和杰斐逊合伙之后,声势大壮,他们及其追随者当时有很多名号,“杰斐逊党人”说的是他们,“民主党人”说的是他们,“共和党人”说的也是他们,“民主共和党人”说的还是他们。最后,他们选择了“民主共和党”这个称号。 当时美国政坛的局势是这样的,开国最有影响力的10个人中,潘恩在法国蹲监狱;富兰克林死了;杰伊资历浅,人也远在欧洲;汉考克是商人兼州长,不在中央政府;塞缪尔·亚当斯是个中间派,左右摇摆。剩下的 5个人中,汉密尔顿和约翰·亚当斯领导联邦党,杰斐逊和麦迪逊带领民主共和党,势均力敌,见面就打。总统华盛顿每天看见他们就头疼。 联邦党在中心人物汉密尔顿去世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了,到1824年,彻底解散了。在这场对民主共和党的争斗中,它是失败者,但是它的主张后来被现在的美国共和党吸收了一些,从这个角度上说,联邦党应该算作是现在美国共和党的前身,只不过现在的共和党是支持小政府的。 民主共和党倒是一直生机勃勃,在1824年之前,这种生机勃勃的唯一原因就是敌人联邦党的存在,1824年联邦党灰飞烟灭,民主共和党马上就开始内斗。到了1825年,它“咔嚓”一声,分裂成两个党。 一个就是如今的美国民主党,他当时的领导人是安德鲁·杰克逊,这也是一位厉害人物。民主党正式确定名称的日期是1840年,党徽是一头驴子,颜色是蓝色。 另一个叫国家共和党,领导人大家也算熟悉,是当时的美国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此人正是开国国父约翰·亚当斯的儿子。小约翰的这个国家共和党后来吸收了一些别的成员,变成了辉格党。到了1854年,为了对抗民主党,一些辉格党人又从国家共和党分裂出去,成立了今天的共和党。党徽是一头大象,颜色是红色。 党争的利弊 那么,为什么党派这种现象,连伟大的华盛顿都不能杜绝呢?答案相当简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强大,也斗不过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纲领的政党。 可是,党派的这个特性,也决定了只要它们出现,伴随而来的就是一个字:斗。 华盛顿以及很多美国开国先贤们都对党派深恶痛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个就是容易导致结党营私。美国历史证明了这一点,自从有了党派之后,美国就没有非党员当选总统的记录。 党派令人讨厌的第二个原因就是,两党为了竞选总统宝座,在选举的时候互相攻击,毫无底线,甚至如同泼妇骂街。1800 年美国总统竞选,挑战者托马斯·杰斐逊对着约翰·昆西·亚当斯大骂,说他是个“令人作呕的书呆子,可憎的伪君子,暗地里有着阴阳人的性格,既没有男人的力量和坚强,也没有女人的温和与敏感”。亚当斯当然马上反击杰斐逊,说他就是一个“卑鄙、未开化的家伙,是有一半印第安血统的母亲的儿子,是来自弗吉尼亚黑白混血的父亲的种”。这些话一字不落地刊登在当时的报纸上,单凭这些话语,你能相信骂人的这两个人就是备受后人尊重的美国国父,而且其中一位还写出了 《独立宣言》 这样的文书吗? 第三个原因就是,党派之争严重地干扰了国家日常运行:既然我是民主党的,那你共和党提出来的东西,我的本能就是反对。这导致政府效率极低,决策往往是朝令夕改,一朝天子一朝臣。 但是,有利就有弊,有失去就有可能得到,华盛顿绝对不会想到,党派之争也导致了两个好东西的产生,一是反对党的监督机制,这是自然而然的,两党时时刻刻拿着放大镜找对方的缺点,监督自然很严格;二是可以舒缓老百姓的负面情绪,有时候执政党事情做错了,下了台,老百姓觉得解气,就不会对政府平稳运作造成太大的伤害。 党派之争还造成了一个有名的案子——马伯里状告国务卿案,这个案子大大地影响了美国司法发展的进程。 马伯里状告国务卿 这事要从华盛顿特区的建立说起。 美国人迈入 19 世纪的那年,迎来的是一座新的首都——华盛顿特区。 1800年在位的美国第二任总统也是我们的老熟人,革命先驱约翰·亚当斯先生。他带着夫人美滋滋地搬进了新首都的新房子。没想到,新房子还没收拾好,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就在新一轮的总统竞选中,输给了民主共和党的托马斯·杰斐逊。 亚当斯很生气,就在卸任之前,利用手上的权力,做了很多调整——趁着当时国会大部分是联邦党人的机会,通过了一个 《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这个新的法律授权亚当斯任命42个特区治安法官,任期5年,中途不能撤换。随后他马上按照新法律任命了42个人,当然是清一色的联邦党人。只是,当时居然有17个人的委任状忘记发了。 杰斐逊走马上任之后,对亚当斯这种党派人员的损招儿恨得牙根痒痒,忽然听到有17个委任状没发出去,马上就指示他的搭档,新的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把这些委任状全部扔进垃圾桶。麦迪逊立刻照办,干净利落地销毁了剩下的这17份委任状。 可是杰斐逊和麦迪逊都没想到的是,那17个倒霉蛋里,居然跳出来一个不服气的,想和他叫板,此人名叫马伯里,据说非常有钱,但是对治安法官这个“七品芝麻官”却是相当向往。 本来听说总统已经盖上了大印,家里庆祝酒宴可能都摆了好几次了,结果是左等右等,等来一个坏消息,委任状被麦迪逊扔了!他觉得很委屈,很不服气。 这时候,有人告诉他,新任的最高法院大法官马歇尔,也是亚当斯突击提拔的联邦党人,大家是一伙的,而且,根据 1789 年国会通过的《司法条例》,最高法院有权处理任何违法的公职官员。 马伯里一听,觉得最高法院可以强制麦迪逊给自己补发一张委任状。就这样,他一纸诉状把销毁他委任状的麦迪逊告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在马伯里一纸诉状把麦迪逊告到联邦最高法院之后,当时的大法官马歇尔直接就蒙了,怎么,自己屁股还没坐稳,就要和国务卿兼国父麦迪逊掰手腕?而且,麦迪逊背后站着的就是另一位国父,托马斯·杰斐逊!马歇尔觉得那两位爷自己应该是惹不起,不过那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是大法官呢?只能先试试。 于是他给麦迪逊发了一个法庭文件,请他解释一下这件事,最好补发一个委任状,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就算了。结果事情果然就像马歇尔预料的那样,国务卿没有任何回复。 别忘了,我们说的是1802年,这恰恰体现出当时美国宪法的一个巨大问题,它使用了三权分立机制,可惜,这三权里面,司法是最弱的,法官没有财权,没有行政权,没有兵权,没有立法权,除了按照国会制定的法律宣判,什么也没有。事实上,当时的情况是,没什么人把大法官看在眼里。 那怎么办呢?马歇尔冥思苦想了半个月,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他随即会同其他四位法官,一起做出了下面的判决,简单明了,却是意义深远。事实证明,无论是“宪法之父”麦迪逊,还是“超级天才”杰斐逊,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等到明白了,已经晚了。 当时,马歇尔面对着马伯里,他是这样宣判的: 马伯里有权要求一张新的委任状;法院有义务和责任支持帮助马伯里拿回他的委任状;第三个,虽然马伯里是正确的,但告错地方了,联邦最高法院管不了这个案子。 马伯里一下子就傻了,最高法院管不了,我应该找谁? 马歇尔这时候耐心地给马伯里解释,根据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第十条:“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以州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最高法院具有原始管辖权。对上述以外的其他所有案件,最高法院只具有上诉管辖权。”听明白没有,马伯里,你要是告外国大使,或者外国使节,或者州政府,我们最高法院可以受理,这叫作原始管辖权,但是因为你只是告一个在政府工作的人,这不是我们应该管的,你应该去当地县法院告麦迪逊。 马伯里马上就拿出了 1789 年的 《司法条例》,对着马歇尔挥舞:根据这个法律,你们最高法院有权向任何公职官员下达执行令,也就是你们可以管这个案子。 马歇尔不慌不忙,嘿嘿一笑说:在本法官看来,《宪法》 是最大的、最神圣的。接着,马歇尔宣布,1789年 《司法条例》第十三款因为违反美国《宪法》而被取消。 他接着说,马伯里,你还是得回去找你们县法院先打官司,如果县法院的判决你不满意,可以上诉,最后上诉到最高法院,我才有权管,这就是《宪法》说的最高法院有上诉管辖权。 于是,马伯里撤诉了。 至此,案子审理结束。 如果这案子就是 么简单地了结了,美国人后来就不会把它写到大学课本和所有法官的培训教材里,年年岁岁,岁岁年年,美国吃法律这碗饭的人都要学习这个案子。 司法独立的形成 如果你知道美国法律是成文法系和判例法系的结合,那你也许会看出一点猫腻。 成文法系好理解,就是写在纸上的法律。那么什么是判例法系? 举个简单的例子,村里有一个人,叫张三,有一天他撞死一头牛,法官判他按照当时县里市场的牛价赔偿,此案审结完毕之后,如果没有人有异议,张三也赔了钱,那么这就叫作一个判例,即判决的例子。 几天之后,同一个村的李四也撞死了别人一头牛,那么,无论是哪一个法官判案,李四都必须按照县里市场的牛价赔偿人家,不能按照村里市场的价格赔偿,否则,法官就先违法了,这就是判例法。 回到马伯里这个案子,当这个案件审结完毕,当事人没有异议之后,就形成了两个判例法则:第一,最高法院大法官可以解释一切法律,包括宪法;第二,最高法院大法官如果认为国会通过的某一个法律违反了《宪法》,有权直接废除它。 事实上,杰斐逊很快就明白过来了,我们被马歇尔这个联邦党人给算计了。他马上以总统的身份提出了自己的声明,原文是这样的:“以法官为一切法律疑问的最高仲裁者,这种说法十分危险,任何解释《宪法》的法官皆可置我等于寡头独裁之下。” 所以,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美国大法官解读法律,在 《独立宣言》 作者杰斐逊看来,那就是独裁。他的意见自然还是要议会来干这个活儿。可是就在杰斐逊还没有想好如何反击的时候,美国的另外一件事转移了的注意力。而马歇尔也是非常乖巧,马上就在下一个斯图亚特案件里对民主共和党人和杰斐逊妥协,平息了杰斐逊的怒火,并且在以后的30年里,一次也没有动用过司法审查权。 这招挺好使,马歇尔成功地给后代美国的法官和最高法院保留了这个审查法律的权限。 从此之后,美国就默认了一个事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可以否决一切他们认为违宪的法律,并保留对 《宪法》 的最终解释权,这是相当大的权力,它让美国的国会和政府在很多时候,不得不对最高法院低头。 后代的美国法官们,都对马歇尔感恩戴德,没有他,法官一直都只能是给国会和政府打工的,现在不一样了,最高法院有权判决国会的法律违宪。 马歇尔很自然地被高高在上供起来,在美国最高法院里,他是唯一一个享有全身铜像特殊待遇的,永远被后世法官所崇拜和景仰。 美国作者史密斯曾经赞扬说:“如果说乔治·华盛顿创建了美国,约翰·马歇尔则确定了美国的最终制度。” 其实,在我看来,马歇尔最初只是秉承着实用主义的精神,想着如何把这个官司体面地结案而已。的注意力。而马歇尔也是非常乖巧,马上就在下一个斯图亚特案件里对民主共和党人和杰斐逊妥协,平息了杰斐逊的怒火,并且在以后的30年里,一次也没有动用过司法审查权。 这招挺好使,马歇尔成功地给后代美国的法官和最高法院保留了这个审查法律的权限。 从此之后,美国就默认了一个事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可以否决一切他们认为违宪的法律,并保留对 《宪法》 的最终解释权,这是相当大的权力,它让美国的国会和政府在很多时候,不得不对最高法院低头。 后代的美国法官们,都对马歇尔感恩戴德,没有他,法官一直都只能是给国会和政府打工的,现在不一样了,最高法院有权判决国会的法律违宪。 马歇尔很自然地被高高在上供起来,在美国最高法院里,他是唯一一个享有全身铜像特殊待遇的,永远被后世法官所崇拜和景仰。 美国作者史密斯曾经赞扬说:“如果说乔治·华盛顿创建了美国,约翰·马歇尔则确定了美国的最终制度。” 其实,在我看来,马歇尔最初只是秉承着实用主义的精神,想着如何把这个官司体面地结案而已。 历史研究达人、“喜马拉雅”高人气历史主播 用严密逻辑和海量知识 讲述大航海以来的世界洗牌,还原一个真实复杂、不为人知的美国。 穿越古今,纵横时空 读本书——你将了解美国史和美国人,看到大事背后的大国内核,更好地把握世界大势! 读本书——你对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将会有全新且全面的看法。 读本书——你将获得一种打破认知和沉浸式吸收的快感,从此不被寻常观点所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