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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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方法与规程一本通(2023版)
ISBN: 9787505145610
金 钊: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中共党史专业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全国思想政治专业委员会研究员。从事党史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及高校公共理论课教学、北京市中小学领导干部、思政课教师培训。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北京日报》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等主编、合著、专著共计30余部,2部专著获省部级奖。出席中央部委政策咨询会,走进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市领导专题授课,为教育系统及党政机关理论宣讲近500场次。担任“国培计划”学科项目负责人、担任北京市市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负责人,北京市特级教师工作室负责人兼理论导师,北京教育学院卓越教师工作室负责人,北京市教委促进通州区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名师工作室”理论导师,市教委法治教育项目核心成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学术骨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部校长培训中心及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授课专家。荣获北京市第四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指导的研修成果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出版。
要点提示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决定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向。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前提。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党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确定的。 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实行有重点地发展党员,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中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各级党委一定要以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大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为指导,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抓好督促检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把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科学水平。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1.规程图示 2.精要提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的外部环境,面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一系列深刻变化,我们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从五十四万亿元增长到一百一十四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三万九千八百元增加到八万一千元。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全国八百三十二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九百六十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大量涌现,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形势给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我们党始终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吸收新鲜血液,着力锻造先锋队伍,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中央组织部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671.2万名,比上年净增343.4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93.6万个,比上年净增11.7万个。党员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党员总数比上年增加3.7%,比党的十八大召开时增加15.9%。党员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5146.1万名,占53.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女党员2843.1万名,占29.4%,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728.5万名,占7.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与2012年底相比,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少数民族党员占比分别提高13.2、5.6、0.7个百分点。工人和农民仍是党员队伍主体,占总数的33.6%。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与此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发展党员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地方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一些国有、集体企业没有党员的生产班组有所增加;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结构与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存在着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按照这一新要求,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迫切需要;是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源源不断地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实绩的先进分子。他们迫切要求加入党组织,以求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就是经常不断地对这些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具有入党要求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这项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每年都要制订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采取得力措施,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长期停止发展党员,将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就会挫伤广大群众的入党热情。因此,经常不断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仅是党的事业和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保护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热情的客观要求。对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二十大修改通过的党章又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变化,提出了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要求,对于保证党员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政治合格,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1.规程图示 2.精要提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和加强新时代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要求来发展党员。党的二十大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高度评价了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确定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主要内容、世界观和方法论等方面作出新表述。这都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放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所谓党员标准,其实就是作为一个党员所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该履行的责任与义务。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思想入党,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保持新时代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细则》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在培养教育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发展党员必须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使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分布结构更科学、更合理,这是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方针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党员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党的战斗力,影响着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新时代的发展党员工作,要有利于改善年龄结构,保证党员队伍形成梯队结构,使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要有利于改善文化结构,使党员队伍的文化程度普遍提高,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要有利于改善分布结构,采取有力措施,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党组织薄弱的状况,扩大党的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因此,要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农民群体中发展党员,注重在青年群体中发展党员,注重在知识分子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于全面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处理好几个重要关系;有利于从整个党的建设的要求出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突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不断改善党的队伍结构和分布;有利于强化发展党员基础工作,建设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制订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是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制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是制订计划要从实际出发,不能脱离实际地主观确定数字,更不能互相攀比,盲目追求发展数量。二是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充分考虑各项事业发展及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需要,一般来说,一个年度内,一个地区、一个系统发展人数应大致均衡,保持适当的数量,不要大起大落。三是计划确定的发展数量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应当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情况作以适当的微调,但也不能与发展计划相差太远。四是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不仅要从宏观上把握一定的发展数量,还应当着重提出工作上的要求和措施。 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首先要搞好调查摸底。要通过建立定期报表制度等形式,积累制订发展党员计划所需要的数据,主要有:入党申请人状况,入党积极分子状况,发展对象状况,新党员状况,预备党员状况和党员、党组织状况等。只有这些数据真实、准确,才能为制订计划提供可靠依据。其次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制订计划。所谓自上而下不是党委向支部下达发展党员的名额、比例,而是根据上级精神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政策性、原则性意见,作为对支部制订计划的指导。这是为了使下级了解上级的要求,在制订计划时,把握方向,尽量与上级要求合拍。所谓自下而上是在充分理解上级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党小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进行分析排队,根据党小组的推荐,由党支部初步提出本年度发展对象,连同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党委综合各支部上报的计划,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程度进行综合平衡,确定发展重点、发展对象,交各支部讨论,听取意见,最后确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所谓上下结合就是县以上党委在综合平衡、充分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地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这个环节中,重要的是综合平衡。因为从基层党支部开始逐级上报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虽然可靠性较大,但由于基层党组织所处环境的局限,提出的计划往往难以完全符合县以上党委从宏观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只有上下结合、综合平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才能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实质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在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的运用。这样来制订计划,能够集思广益,符合客观实际。同时,制订计划的过程也是上下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的过程,有利于防止拍脑袋凭想当然订计划和简单地卡比例、定指标、层层往下套的倾向。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较好的制订计划的方法。 十、思考启示 1.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2. 党的二十大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的重点是什么? 3.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4.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的地方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和纠正“分指标、卡比例”等错误做法。 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要注意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1.规程图示 2.精要提示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六字总要求,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以控制总量为重点,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二是以优化结构为关键,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党员标准、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四是以发挥作用为目的,引导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十六字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总体来说,十六字总要求的基本精神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二十大修改通过的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此,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加以全面贯彻,谨防片面性和盲目性,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1. 规程图示 2. 精要提示 根据《细则》的规定,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就是指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完全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对其加以强迫,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远大理想,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时候,才能自觉按照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因此,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一些尚无入党要求的人,无论他们社会声望多高,能力多强,或者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强行“拉人”入党的做法是完全错误的。当然,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但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认识和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认其具备共产党员的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就是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成批发展,要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党员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坚持有计划发展原则。发展党员工作是共产党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也是不断发展壮大共产党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地去做发展党员的工作,如果想发展多少就发展多少,不想发展就长期不发展,就会使发展党员数量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不仅难以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需要,也不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和数量。因此,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这样,才能克服发展党员工的盲目性和被动性。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通过加强领导和制订计划,根据党的任务和工作重点的改变,将一个时期的发展党员工作有所侧重,可以逐步解决现有党员队伍存在的分布、年龄和文化等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也有利于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党组织对现有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每年计划发展多少以及如何去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都要做到心中有数,统筹考虑。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 1. 规程图示 2. 精要提示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应遵守以下纪律: 禁止突击发展,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突击发展党员,是指不坚持党员标准,违反党章规定,草率从事,在短时间内大批发展党员。这种做法,只考虑某种需要,不顾客观可能,使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到党内来。另外,也有极少数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突击发展党员。这些做法都会给党的建设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必须禁止突击发展党员。 反对“关门主义”,把符合党员标准的同志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因为,一方面,确有大量的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先进分子积极要求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不断涌现,他们迫切要求参加党的组织,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为适应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需要不断通过吸收新鲜血液来进行正常的新陈代谢,充实和壮大自己的队伍。党的基层组织也需要通过不断吸收新党员,以保持朝气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禁止不顾集体利益,从个人利益或小集体利益出发发展党员,禁止把入党作为交易。 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是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严格政治审查。 发展对象入党前没有经过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正常情况下,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教育、培养、考察等环节,除了在战争等非常时期,不允许吸纳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入党。 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严格的组织程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不能个人说了算。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细则》第六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四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必须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中国共产党是具有严密组织的、统一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申请加入这个先进组织的优秀分子必须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要求,履行严格的程序和手续。这既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任务,也是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也是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党的知识的教育过程。实践证明,在履行入党手续的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党的知识教育,针对性最强,效果最好,在其心中打下的烙印终身不忘。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同时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抵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的过程。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党员质量不高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履行党员手续不严造成的。因此,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要致力于维护二十大修改通过的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手续的严肃性。完善入党手续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环节,因此,决不能把履行入党手续视为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能否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鉴别党组织和组织员是否恪守党的组织原则的重要标志。每个基层党组织和组织员都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章的规定,自觉地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 党小组讨论不是发展党员必备的手续。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章和有关文件都没有把党小组讨论作为发展党员的必备程序。但是,因为党小组对申请入党人员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对他们的情况比较熟悉,一般应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以前,由党小组酝酿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可以使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更全面地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无权指名让下级组织发展某人入党。一个人够不够入党条件,能不能接收其入党,应由本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是违反党章的行为,因而是不允许的。如果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指名让下级组织接收某人入党,党的下级组织有权拒绝。当然,党的上级组织负责人如发现有的人表现突出,具备了党员条件,可以向党的下级组织提出把他作为发展对象的建议。至于能不能接收入党,应由其所在单位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接收党员的程序办理。 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保障。《细则》保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探索,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主要有:一是在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规定;二是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增加了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三是在发展对象的确定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四是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的内容;五是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增加了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的规定。通过这样修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更加严格、科学、规范。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1. 规程图示 2. 精要提示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要根据自己任务的不断变化,对党员的数量、质量和结构分布等提出不同的要求,以适应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和党员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新时代新征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经常地、有计划地把那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添新鲜血液,使我们党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同时,发展党员是加强党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途径之一。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通过广大党员的桥梁作用、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的。积极培养和发展产业工人、青年、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入党,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措施。因此,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这就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党员标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增强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按照党章规定和《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等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完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逐步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党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二十大修改通过的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他们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和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同时,组织、引导党员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关心爱护党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从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地方党委应建立健全组织员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基层党委可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队伍。 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这就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通过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党委组织部门要检查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在强化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责任方面,《细则》作出了四项明确规定: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三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四是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要求上级党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七、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 1.规程图示 2.精要提示 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看,各级党委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应做好以下工作: 要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强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认真论证、规划和正确制订、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要引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不断壮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逐步建立正常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程序。 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情况、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以及正确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情况等。指导基层党组织处理好发展党员的数量与质量、重点与一般、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和防止违反党纪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的问题,把这项工作作为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要将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视强化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注重提高组织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经常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分类研究和指导,以点带面,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八、案例展示 关于做好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部 各党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的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思想入党,加强政治引领,确保党员政治合格,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把好关键节点,确保党员发展严谨有序、规范合理,努力培养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党员队伍。 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 按照市委组织部2022年全市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分配给我院的发展党员名额为195个,其中教师党员15个,学生党员18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请各党总支(支部)严格把关,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质量关。各支部要及时摸清本支部非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底数,落实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要认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状况及发展党员条件,精准制定支部发展计划,强化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党总支、支部要把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项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理解,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不断深化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自觉做马克思主义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突出发展党员重点。要重点关注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和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的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在中青年骨干教师、高层次人才、先进模范人物、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等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长期未发展教师党员的教师党支部要采取措施,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从高知识群体中发现和培养重点发展对象。 (三)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严格把关、严格审查;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更新制度,对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不主动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动态调整,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始终处于“积极”状态,打牢党员队伍的发展基础;要加强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培养教育考察,严格党组织考察、谈话等必经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发展党员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要严格政治审查把关,认真落实自治区《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试行)》要求,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四)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节奏。把握入党申请时间(年满十八周岁)、推(荐)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节点,做好有关环节的公示、票决、备案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适当优化调整工作程序,避免长期不发展、大批量集中发展或突击发展的现象,确保党员发展严谨有序、规范合理。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材料。请各党总支(支部)于确定发展对象前自查符合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申请书填写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与申请书时间间隔不超过1个月)、团组织推优表(学生所用)、党员推荐表(教师所用)、思想汇报(3个月一篇)、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及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教育培养资料。材料不合格者不能推荐为发展对象。 (二)确定发展对象。各党总支(支部)按照培养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召开会议确定发展对象并向组织部备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办法(试行)》,及时做好政审(政治审查函调材料自行打印填好到组织部421办公室盖章)和征求意见工作。 (三)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学院拟于6月中上旬对发展对象开展集中培训工作,请各党总支(支部)配合做好培训相关工作。培训前,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发展对象考察记录等方式了解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使培训更有针对性。培训采取邀请专家、集中授课、个别辅导、自学和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使发展对象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有深入的了解。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学时)。培训结束后三日内,党支部及时整理审查入党材料,向学院党委进行预审请示,并到组织部410办公室领取入党志愿书。 (四)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学院党委批复后,党支部对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及时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学院安排专职组织员与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前谈话。总支审查后,及时完成入党志愿书的撰写,并报送至组织部410办公室。 (资料来源: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站 2022年5月16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的通知 各镇(区)、县直各单位: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县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了我县发展党员“八步工作法”,运行半年以来,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性显著提升,但仍存在部分流程不严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我们对“八步工作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明确发展流程 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八步工作法”执行,规范有关程序,提升党员发展质量。 (一)支委会研究。对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将拟发展对象相关材料报上级基层党委初审。县直单位所属党支部还需经单位党委(组)同意。 (二)基层党委初审。基层党委分管负责人在对拟发展对象严格“五审”的基础上,经党(工)委书记同意后,通知相关党支部政治审查,将审查通过的拟发展对象名单于每月1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三)县委组织部预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对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学习情况、政治和工作表现、指标结构等进行预审,符合条件人员反馈至基层党委。 (四)启动发展程序。对预审通过人员,由基层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开展学习培训、支部大会讨论等工作,并将入党全套资料报基层党委。县直单位所属党组织还需经单位党委(组)会研究同意。 (五)基层党委(组)审议。召开党委(组)会对拟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 (六)县委组织部审核。基层党委表决通过后,于每月20日前将全套入党材料以正式文件书面上报,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 (七)公示。县委组织部将部务会研究通过的人员名单向基层党委反馈,并上传沙洋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八)宣誓。基层党支部指导纳新党员规范填写入党志愿书后,组织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入党宣誓。 二、压实工作责任 党员发展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发展党员“八步工作法”是我县在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中总结提炼出的先进做法,对于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对照程序来开展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或减省;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将严肃性规范性贯穿于党员发展工作整个流程之中。 三、严肃发展纪律 各基层党委要强化初审责任,对拟发展对象年龄结构、建卡时间、学习情况、现实表现、政治情况等方面严格把关。同时,注重发展党员工作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发展党员的会议记录、政审、票决等入党全套材料存档。今后凡上报到县委组织部的拟发展对象及其入党材料仍存在问题的,一律取消该镇(区)或单位全年发展党员资格;凡在省市县暗访检查过程中发现入党程序不规范的,对有关人员一律实行终身追责。 (资料来源:沙洋党建网 2019年9月17日) 九、疑难演示 1.为什么说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答: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任务的战斗堡垒,应该成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必须经常性地吸收新鲜血液,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发展壮大党的队伍。这是保持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基本路线要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搞得更好更快,国家要长治久安和繁荣富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要得以顺利实现,关键在于我们党。这也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吸收新党员时,必须严格坚持二十大大修改通过的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吸收那些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实绩的先进分子。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就是要经常不断地对这些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在他们具有入党愿望并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地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这项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党组织每年都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采取具体措施,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2.发展党员工作应当注意处理好哪几种关系? 答:(1)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数量与质量是辩证的统一,只强调质量而没有一定的数量不行,光追求数量而没有质量更不行。历史的经验表明,工人阶级政党是否坚强有力,主要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党员的质量。因此,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数量一定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 (2)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发展党员的需要与可能二者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发展党员既要考虑需要,又要注意到现实的可能性。绝不能只强调“需要”,简单化地分配“比例”“指标”,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能过分强调“可能”,不去积极地做工作,消极地等待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成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是研究和处理发展党员需要与可能关系的着眼点和结合点。 (3)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以及改善党员队伍构成、分布状况的需要,在发展党员中明确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一些地方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但是,突出工作重点一定要适度,不能顾此失彼,如果过分强调“重点”不顾及“一般”,则容易出现“热了这一头,冷了那一头”的倾向,使一些党组织在“重点”之下网开一面,降低党员标准,忽视新党员的质量。 (4)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一个人由具有政治热情和入党愿望,到锻炼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要有一个过程。实现这个过程,内因起决定作用,但外因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扎扎实实的培养教育工作,使之尽快成熟起来。要克服那种轻培养、重发展的倾向。 (5)入党自愿和党组织主动开展工作的关系。坚持入党自愿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但是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并不等于党组织可以坐等党外群众主动上门。党支部书记要积极主动地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不断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群众逐步了解党、认识党,提高政治觉悟,萌发入党愿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发展党员为什么必须经过党的支部? 答:按照二十大通过的党章的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党的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工作要靠党的支部贯彻执行。党的支部直接联系群众,最能及时准确地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对申请入党的人也最了解,如对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家庭社会关系及思想变化情况等,党的支部要比上级组织了解得更及时、更充分。另外,对申请入党人的培养教育也最直接,无论是对入党申请人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还是给入党申请人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锻炼,党的支部都比上级组织具有更多的有利条件。实践证明,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对于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近年来,许多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试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收到了明显成效。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 (1)对发展对象实行公示,应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形成之后,报请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对发展对象实行公示,应当由上级党委组织实施。 (2)公示的主要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职务等基本情况;发展对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党组织对其培养考察的情况。 (3)公示范围一般为发展对象的工作单位及其所居住的社区。公示方式可以采用公告形式,并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为5~7天。 (4)党组织建立专门记录簿,对发展对象公示的时间、反映的问题等记录备查。对干部、群众所反映的发展对象的有关问题,应认真研究分析。需要调查核实的,指派专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发展对象有下列情况者,应暂缓发展: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或者隐瞒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或者对党组织有其他欺骗行为或存在其他影响加入党组织的问题。 公示结束时,对没有问题的发展对象,应及时审批。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5.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环节有哪些? 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以下环节:①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对每一个申请入党的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和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认真负责的了解,针对他们的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养教育。②坚持党员标准,把住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发展党员,一定要坚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管什么情况下、什么人,都不得吸收到党内来。要严格防止企图利用执政党的地位谋取私利或投机钻营的人混入党内,努力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③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发展党员,必须个人自愿申请,个别履行入党手续。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前,支委会要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党员大会要经过讨论和无记名投票表决。上级党组织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如认为合格,再经党委集体讨论、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④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一年内,更需要严格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能否转正,要以是否履行党员义务,符合党员条件为依据,不能降格以求。要纠正平时不教育、不考察,到期草率转正,或随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错误做法。⑤坚持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会败坏我们的党风,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职能的发挥。任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凡是违背党章规定而发展的党员,上级党组织不予批准或承认;对有关人员,应依党纪严肃处理。 6.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承担着什么职责? 答:认真制订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格检查执行情况。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要坚持有计划发展党员的原则,认真组织制订本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支部书记在组织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发展党员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本支部实际。第二,工作计划的重点,应放在如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上。第三,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实事求是,计划可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适时调整。第四,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实际,检查发展党员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如何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答:从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历史经验来看,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的组织结构,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按程序进行。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可以避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盲目性和无计划性,避免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大起大落,使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持续地进行。制订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有利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改变工作杂乱无章的局面,减少工作指导上可能出现的失误;有利 根据党的20大精神全新修订;随书赠送“入党誓词”台卡和试卷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