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版最新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版最新版)
作者: 编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 中国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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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用版最新版)
ISBN: 9787509396674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内容简介

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理解与适用 [类似房地产] 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确定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以通过搜集实际成交案例,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后得到。 [房屋征收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涉及征收当事人的切身权益,应当尽量选用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资质等级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征收评估。 典型案例指引 陆廷佐诉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第8期) 案件适用要点: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对于被拆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复估。因此,基于正当程序原理,为保护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对被拆房屋评估报告依法申请复估的权利,拆迁人应将被拆房屋评估报告及时送达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理解与适用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先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且选择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符合本条例第19条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要求的,应当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实施评估。 二是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如进行投票、抽签、摇号、招投标等,整个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可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进行。采用随机选定的方式,应当有被征收人代表到场,还可以邀请有公信力的人士或机构到场监督。 三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于各地区差异性很大,需要因地制宜,因此,本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具体办法。制定办法时,不应当限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平等参与评估活动的机会。 典型案例指引 文白安诉商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最高法公布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 案件适用要点:评估机构选择程序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理解与适用 [类似房地产] 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确定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以通过搜集实际成交案例,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后得到。 [房屋征收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涉及征收当事人的切身权益,应当尽量选用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资质等级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征收评估。 典型案例指引 陆廷佐诉上海市闸北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年第8期) 案件适用要点: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对于被拆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复估。因此,基于正当程序原理,为保护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对被拆房屋评估报告依法申请复估的权利,拆迁人应将被拆房屋评估报告及时送达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理解与适用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先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且选择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符合本条例第19条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要求的,应当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实施评估。 二是如果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如进行投票、抽签、摇号、招投标等,整个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可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进行。采用随机选定的方式,应当有被征收人代表到场,还可以邀请有公信力的人士或机构到场监督。 三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由于各地区差异性很大,需要因地制宜,因此,本条例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具体办法。制定办法时,不应当限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平等参与评估活动的机会。 典型案例指引 文白安诉商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最高法公布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 案件适用要点:评估机构选择程序不合法。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于2012年12月8日发布《关于迎春台棚户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公告》,但商城县人民政府直到2012年12月24日才作出《关于迎春台安置区改造建设房屋征收的决定》,即先发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公告,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0条第1款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定与《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不合法。商城县房屋征收部门于2012年12月8日发布《关于迎春台棚户区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公告》,但商城县人民政府直到2012年12月24日才作出《关于迎春台安置区改造建设房屋征收的决定》,即先发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公告,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0条第1款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定与《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 收录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计算公式 “实用版系列”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典型案例指引”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制作成电子版文件。扫一扫封底“法律法规全书公众号”即可免费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