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江苏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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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39929231
今谈佛家之学,将从儒、道、佛三家之较核异同人手。一切事物要从 比较而得认识。 宇宙一大生命也(宇宙实为不可分割之一大生活体,盖人必资于其它生 物而生活,一切生物又资于无生物而生活),而人类现为生命发展之顶峰。 宇宙同此宇宙,人类同此人类,三家者皆于生命有所体认以成其学,虽各 有所发明,而同出一本,岂复有不能相通者乎?然而世人执其一而非其二 ,如宋明一般儒士者多矣。识见幼稚,其量自隘。同时,亦有务为和会混 同之谈者,则又识见模糊不明也。 迟钝的我,早年经历幼稚狭隘阶段盖不止一度二度。但有一点突出者 ,则我先有人生烦恼苦闷之感,倾慕出世之佛家;佛家而外,举不谓然。 如早年所为《究元决疑论》,一意崇佛而菲薄儒家是其例。迨后有悟儒家 之高明,讲演《东西文化及其哲学》,极称扬孔孟(实未得其当),对于道 家则讥笑之。其时年近三十,犹存意气,识见殊不通达。其晓悟道家介于 儒家佛家之间,在人类生活中自有其价值与位置者则将近四十之年,可不 谓迟钝乎。 昔贤有悟于三家学术异同,各予以适当位置者独有阳明王子耳。据《 年谱》,阳明答张光冲问,有如下的话: (上略)即吾尽性至命中完养此身,谓之仙。即吾尽性至命中不染世累 ,谓之佛。但后世儒者不见圣学之全,故与二氏成二见耳。譬之厅堂三间 共为一厅,儒者不知皆吾所用,见佛氏则割左边一问与之;见老氏则割右 边一间予之;而己则自处中间(下略)。(见阳明五十二岁《年谱》文内) 此答语不出阳明手笔,但为旁人一粗略记录,未必尽达其原意。但可 以看出阳明是通达无碍的。 如上文所言,儒家盖不妨谓日心学,道家盖不妨谓日身学;前者侧重 人的社会生命,后者之所重则在人的个体生命。佛家怎样呢?此须分两层 来说。第一,前两家均属世间法,佛家则出世间法也。世间者生灭相续, 迁流不已,而出世间便是超脱乎生灭,正不妨看做彼此相反。第二,寂灭 是求者,佛家小乘,未云究竟;大乘菩萨不住涅粲,不舍众生,留惑润生 ,乘愿再来,出世间又回到世间;出而不出,不出而出。——容后文说明 之。知其一,又知其二,则亦非定相反也。 佛家有三法印之说: 一、诸行无常(诸行指一切生灭流转的世间有为法而言,故是转变无常 的); 二、诸法无我(诸法兼有为法和无为法而言,“我”在凡夫执念中则有 恒一主宰之义。不论在有为法在无为法同是无“我”可得的); 三、涅槃寂静(涅槃之义为圆寂,为解脱,即谓从生命解放出来,不再 沉沦在生死轮回中)。 是佛法非佛法要以此为衡准,故日法印。 起惑、造业、受苦,原是佛家的人生观;“苦”,“集”,“灭”, “道”四谛法则是原始的佛教,亦即后来目为佛教小乘者。如上三法印盖 本于原始教义。起惑之惑指众生的我执,无我可得而强执着之,故是惑也 。佛教初(小乘)终(大乘)一致地在破我执。破我执,即一口说尽了全部佛 法。但如上三法印之外,另有大乘教的法印。大乘教以一切法平等平等的 实相为法印。 明快地来说,大乘所不同于小乘者,就是对于一切分别的否定,首先 是世间出世间的否定。《般若心经》所以说“无苦、集、灭、道”者即在 此。大乘教正是在小乘教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所必不可少的一大 翻案也。 此翻案云何不可少? 要知道,从最低级的原始生物说起,所谓生活就是吸收和排泄,时时 在自我更新之中。一旦不进不出,新陈代谢停止了便是死亡。一切生命现 象全基于有“自我”(详见《人心与人生》第十二章);然而“自我”却是 妄情而已。赓续生灭的世间法原于众生我执而来,一切不过是假象。妄情 执着则有,涣然冰释则无。非然者,世问若是实在的,云何可出? 佛说“无始无明”,即指众生我执之迷误说。一切分别执着从此滋蔓 纷纭,漫衍无穷。世问生灭迁流不驻,便是这样积重难返,弄假成真的一 回事。脱出迷途,未尝不可得之一悟,如迷东为西者,东西不曾为之易位 ,一时有觉,天清地宁。然佛之设教则循从两步以利开导。初步指出色、 受、想、行、识五蕴为人们执着有我之所从来。常一主宰之我是没有的, 所有者不外此五蕴而已。解破我执至此,犹存五蕴生灭、染净、增减之分 别,亦即世间与出世问之分别。此关不透破,不行。必深入地明了五蕴空 幻(《般若心经》云:“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既净烦 恼障,更净所知障,达于一切法平等平等之实相。倒翻初教,乃得究竟涅 架。——实则佛法不离初教而有,翻乎不翻,相反适以相成。P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