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岳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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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魏斐德上海三部曲:1942-1952
ISBN: 9787553815343
魏斐德(1937—2006),美国历史学家、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曾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东亚研究所所长、美国历史学会会长、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主席。代表作有《洪业:清朝开国史》《间谍王:戴笠与中国特工》《中华帝国的衰落》《大门口的陌生人:1839—1861年间华南的社会动乱》等。
在国民党统治早期,这个新政权在实行市政管理现代化和争取租界主权的同时,是否也能有效地管辖上海城市,上海公安局对它便是一个考验。尽管国民党人不断镇压上海的共产党运动,但到了1937 年8月被日本人赶出城时,他们在城市的现代化管理和对租界的主权这两方面全都失败。汪精卫的傀儡政权显然夺回了对整个上海城的主权,但所付出的代价是腐败的泛滥和与实际掌权的日本人进一步的合作。然而,同时存在的现象是1941年12月8日起日本军队占领国际租界之后的傀儡执政期间内,中国警方对市民管制加严了。同时共产党一直在不断寻找新的机会来扩展他们在市内的地下活动。1943年10月13日,汪精卫政府的内政部宣布了含有二十八条条款的 “内政部组织法”,该法第一条将所有内政事务一概归于内政部管理,并将全中国沦陷区内的警方事务交给内政部的警政司管理(第四、第八条)。这一使国家警察机构进一步统一化的步骤(蒋介石的警察官员在1934-1337年未能实现的一步)意味着所有市政警察机构都得直接向中央政府请示汇报。在汪精卫政权对警察实行全国统一化的过程中, 唯一例外的是上海警察机构:它仍然受市政府领导,并仍然直接向上海市市长请示汇报。 根据汪精卫当局统治的执法逻辑 (与其高压统治相符)所有的社会活动都须由法律来定性,并属于警察管辖范围。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我们人就是以法为生,以法为行, 以法存活。” 而这个法本身被划分为法律、 立法机构和颁布法令的行政机构,这些部分不能互相矛盾。 当警察在协助一个国家的内务行政的同时,他们也必须遵守法律。 但在实际上,上海傀儡警察机构更致力使用组织手段来控制本城的居民,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全力镇压罪犯。 从一开始,汪精卫政府就是一个“蒙特卡洛政权”, 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贩卖毒品、妓院的执照、赌场的回扣得来的收入。一旦战争开始影响到经济,街头犯罪就更猖獗了。 ◇美国历史学家魏斐德遗作! ◇从20世纪上半叶上海滩激荡风云,一窥近代中国政治跌宕和社会变迁! ◇参考了大量民国时期上海市政、警政档案,以及上海市档案馆、图书馆馆藏档案。 ◇上海是“远东第一大都市”,是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中国近代各种矛盾集聚之地。从上海地方史来反映中国现代史,角度新颖。 ◇本书是《魏斐德上海三部曲》的第三部,讲述了从1942年日本占领上海租界后直至整个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开展的建立秘密党支部等地下活动。 ◇再现了上海解放初期人民政权对上海市政、警务系统和整个社会的一系列改造运动,如关闭金融黑市,打击鸦片交易,镇压反革命,遣送难民,改造妓女、舞女和瘾君子,等等。 ◇同样是新政权对大城市的治理,为何国民党遭到失败,而共产党却取得了成功?作者给出了自己的独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