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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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货币国定论(精)/现代货币理论译丛
ISBN: 9787100220095
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克纳普(Georg Friedrich Knapp,1842-1926),德国著名经济学家,德国新历史学派杰出代表,德国“讲坛社会主义”主要成员。1842年生于吉森,先后在慕尼黑、柏林和格廷根求学,成为一名统计学家。1867年担任莱比锡市统计局局长,在人口死亡率的测量等统计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1869年任莱比锡大学经济学客座教授,1874年任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从事有关普鲁士农业工人农业史等方面的历史主义经济学的研究。1895 年转向货币理论研究,出版了《货币国定论》一书,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声誉。 译者简介: 李黎力,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研究领域为经济思想史与经济学流派、货币和金融思想史。在《经济学动态》、《国际金融研究》、《经济学家》和《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著有《明斯基经济思想研究》。
货币是法律的产物。因此,货币理论必须论及法律史。 货币最受欢迎的形式是铸币。由于这意味的是硬币,因而大多数作家认为货币可以从钱币学(numismatics)中追根溯源。这是一个巨大的错误。钱币学家通常对货币一无所知,因为他只是与货币的“死尸”打交道;对于理解纯粹的纸币,他并无捷径。纸币也许是一种可疑的甚至于危险的货币类型,但即便是最差的种类,也应当被包含在货币理论当中予以考虑。要成为劣币,它必须首先是货币。 似乎没有什么要比提倡采取诸如1866年奥地利国家纸币(State Notes)那种形式的纯粹纸币这种建议更背离我们的愿望的了。任何国家希望坚持采用铸币,并有能力这么做,都是可取的。我还认为,在正常情况下,我们毫无理由去偏离金本位。我这么说便马上可以让公众人物放心了。在本书中,我们还对银本位同样进行了认真考察,并且对纸币给予了迄今为止最多的关注。因为经过仔细考虑发现,在纸币这种可疑类型的“退化的”货币形式中,潜藏着货币本质的线索,虽然咋一听来这有些荒谬。货币的灵魂并非附在其材质之上,而是附于管控其使用的法律规定之中。 所有货币,无论是金属货币还是纸币,都只不过是一般性的支付手段(means of payment)的一种特例。在法律史上,支付手段的概念从最初简单的形式向后来更为复杂的形式演化。有些支付手段还不是货币,然后有些成为了货币,后来有一些却不再是货币。 那么,支付手段是什么呢?是否存在一个广义的概念可以将它纳入其中呢? “支付手段”通常求助于“交换的商品”(exchange-commodity)的概念来予以解释,而“交换的商品”这个概念又以“商品”(commodity)和“交换”(exchange)这两个概念为前提。 下定义必须从某个固定的参考点出发。我们下面不妨尝试将“商品”和“交换”视作足够基本的概念。 货币思想史上的里程碑 。《货币国定论》被普遍认为代表了德国货币理论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德国货币理论鼎盛时期的开端。本书也是货币思想史上的里程碑,这本开创性的著作与传统的古典和新古典货币理论针锋相对。传统理论认为,货币是由一种商品(通常为黄金、白银)构成(或担保),如此一来,该商品的交换价值或购买力便决定了货币的交换价值或购买力,这是合乎逻辑的必然结果。与之截然不同,该书却认为货币是与其材质价值无关的国家的产物,因而对“纸币”的存在成功地做出了理论上的解释。全书包含两大主要观点。一大观点是“货币是国家的产物”。货币作为一种票券式支付手段,其“效力”(validity)由国家创造。另一大观点则相对受到忽视。克纳普认为,现代国家实行金属本位、制定货币政策,并非源自对金属任何属性上的考虑,而是主要出于稳定汇率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