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上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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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经济与社会(第1卷)(精)
ISBN: 9787208159570
阎克文,1956年生,曾任职于新华社,现为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兼职教授。重要译著包括马基雅维里《君主论》,史蒂文·卢克斯《个人主义》,玛丽安妮·韦伯《韦伯传》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为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及《经济与社会》。
《韦伯作品集》精装新版! 《经济与社会》被评选为20世纪*伟大的社会学专著。书中包括京特·罗特长篇导读,多位韦伯研究专家详细注释。 玛丽安妮称《经济与社会》为韦伯毕生的主要工作,全书内容涵盖了政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宗教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是一部韦伯的“社会学大全”。 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进行了世界历史层面的经验比较,再现各大文明演进路径,对我们理解现代世界的由来与可能发展方向有颇多启发。
书籍目录
缩略语列表
1978 年再版前言
前言
导读 京特·罗特
部分 概念讲解
章 社会学基本术语
篇首提示
一、社会学及社会行动的定义
二、社会行动的类型
三、社会关系的概念
四、行动取向的类型:习惯、习俗、自我利益
五、正当性秩序
六、正当性秩序的类型:惯例与法律
七、正当性的基础:传统、信仰、成文法规
八、冲突、竞争、选择
九、共同体关系与联合体关系
十、开放的与封闭的关系
十一、社会行动的归责:代表与相互负责
十二、组织
十三、组织的秩序:同意与强加
十四、行政型秩序和调整型秩序
十五、经营,正式组织,自愿与强制型联合体
十六、权力与支配
十七、政治组织与僧侣政治组织
第二章 社会学的经济行动诸范畴
篇首提示
一、经济行动的概念
二、效用的概念
三、行动的经济取向模式
四、理性经济行动的典型举措
五、经济组织的类型
六、交换媒介、支付手段、货币
七、货币使用的主要结果以及信贷
八、市场
九、经济行动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
十、货币核算的合理性。管理和预算
十一、营利的概念与类型。资本的作用
十二、实物形式的计算
十三、货币经济形式合理性的实质条件
十四、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
十五、劳动的经济分工类型
十六、劳动的技术分工类型
十七、劳动的技术分工类型(续)
十八、劳动分工的社会表现
十九、劳动分工的社会表现(续)
二十、劳动分工的社会表现:对物质生产资料的占用
二十一、劳动分工的社会表现:对管理功能的占用
二十二、对劳动者生产资料的剥夺
二十三、对劳动者生产资料的剥夺(续)
二十四、职业概念与职业结构类型
二十四 a、占用及市场关系的主要形式
二十五、劳动生产率的可计算性所依据的诸条件
二十六、共产主义的若干形态
二十七、资本货物与资本核算
二十八、贸易的概念及其主要形式
二十九、贸易概念以及贸易的主要形式(续)
二十九 a、贸易概念以及贸易的主要形式(续)
三十、资本核算达到度形式合理性的若干条件
三十一、资本主义营利取向的主要模式
三十二、现代国家的币制以及不同的币种:通货
三十三、限定货币
三十四、纸钞
三十五、货币的形式效力和实质效力
三十六、货币政策的方法与目标
三十六 a、补论:《国家货币理论》评注
三十七、政治实体对经济秩序的非货币意义
三十八、政治实体的财政
三十九、公共财政对私人经济活动的影响
四十、经济因素对组织形成过程的影响
四十一、经济活动的主要动力
第三章 正当支配的类型
(一)正当性的基础
一、支配与正当性
二、权威的三种纯粹类型
(二)辅之以官僚行政班子的合法权威
三、合法权威的纯粹类型
四、合法权威的纯粹类型(续)
五、独断式官僚制
(三)传统型权威
六、纯粹类型
七、纯粹类型(续)
七 a、老人统治、家长制与家产制
八、家产制生计:俸饷与封地
九、等级式支配及其权力的划分
九 a、传统型支配与经济
(四)超凡魅力权威
十、超凡魅力权威与超凡魅力共同体
(五)超凡魅力的程式化
十一、超凡魅力共同体的出现和继承问题
十二、超凡魅力班子的占用类型
十二 a、身份荣誉和权威的正当化
(六)封建制
十二 b、 西方的封建制及其与家产制的冲突
十二 c、食禄封建制与其他变体
十三、不同类型权威的组合
(七)超凡魅力沿着民主方向的变革
十四、民主性质的正当性、公民投票产生的领袖与当选官员
(八)团契与权力的划分
十五、团契的类型与权力划分的类型
十六、根据功能对权力的具体划分
十七、政治上的三权分立与经济的关系
(九)政党
十八、定义和特征
(十)直接民主与代议制行政
十九、直接民主与显贵行政的条件
二十、显贵行政
(十一)代表
二十一、主要形式与特征
二十二、由利益集团代理人构成的代表
第四章 身份群体与阶级
一、阶级状况与阶级的类型
二、有产阶级
三、商业阶级
四、社会阶级
五、身份与身份群体(Stand)
第二部分 经济以及规范性权力和实际权力的角斗场
章 经济制度与社会规范
一、法律秩序与经济秩序
二、法律、惯例和习俗
三、《答鲁道夫 · 施塔姆勒》补论
四、法律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概述
第二章 有组织群体的经济关系
一、 经济行动与经济能动性群体
二、开放的与封闭的经济关系
三、群体的结构与经济利益:垄断主义和扩张主义倾向
四、经济能动性群体满足需求的五种类型
五、满足需求以及税收对资本主义和重商主义的影响
第三章 家族、邻里与亲属群体
一、家族:家庭的、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的休戚与共
二、 邻里:不带感情色彩的经济博爱
三、家族中两性关系的调整
四、亲属群体及其对家族的经济影响
第四章 家族、经营与大庄园
一、经济、军事及政治群体对共同财产法和家族继承权的影响
二、家族的解体:计算精神的发展及
现代资本主义经营的兴起
三、另一种发展:大庄园
第五章 种族群体
一、“种族”成员
二、对共同种族渊源的信仰:多种社会根源和理论歧义
三、部落与政治共同体:“种族群体”概念的无效性
四、民族性与文化声望
第六章 宗教群体(宗教社会学)
(一)宗教的起源
一、宗教行动与巫术行动本初的现世取向
二、对精灵、魔鬼与灵魂的信仰
三、自然主义和象征主义
四、众神与功能神
五、祖先崇拜与家长的祭司地位
六、政治神与地方神
七、与日常宗教需求及政治组织有关的普救论和一神教
(二)巫术与宗教
一、巫术强制与祈求、祈祷和献祭
二、祭司与巫师的分化
三、对诸神与魔鬼之成败的反应
四、道德之神以及对他们不断增长的需求
五、宗教伦理的巫术起源和禁忌的理性化
六、禁忌规范:图腾崇拜与共餐制
七、种姓禁忌、职业等级伦理、资本主义
八、从巫术伦理到良心、罪与救赎
(三)先知
一、先知对祭司与巫师
二、先知与立法者
三、先知与道德导师
四、神秘教义传播者与导师
五、道德预言和样板式预言
六、先知启示的性质:作为一个有意义整体的世界
(四)先知与祭司之间的会众
一、会众:恒定的俗众联合体
二、经文、教义和圣典宗教
三、作为先知宗教之结果的布道与教牧关怀
(五)农民、贵族与中产阶级的宗教倾向
一、农民的宗教以及对它的意识形态美化
二、贵族对宗教的漠视以及缘何为信仰而战
三、官僚对宗教的漠视
四、资产阶级的狂热虔诚与经济理性主义
(六)非特权阶层的宗教
一、手工艺人对待会众宗教和救赎宗教的倾向
二、奴隶、短工和现代无产者的宗教惰性
三、救赎宗教从特权阶层向非特权阶层的发展
四、非特权阶层中妇女的宗教平等
五、救赎宗教对高等与下等阶层的不同功能:
正当性与补偿
六、贱民民族与不平感:犹太教与印度教
(七)理智主义、知识分子和救赎宗教
一、祭司与僧侣:理智主义的宗教阐释者
二、 作为宗教革新者的高层知识分子
三、特权阶层的政治衰微和知识分子的遁世倾向
四、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贱民理智主义的宗教影响
五、古代犹太教:上等与下等阶层的理智主义
六、早期基督教的主流倾向:反理智主义
七、中世纪基督教的精英理智主义和大众理智主义
八、现代理智主义身份群体和世俗的救赎意识形态
(八)神正论、救赎与再生
一、神正论与末世*
二、得救预定论和天命
三、神正论的其他解决办法:二元论和灵魂转世
四、救赎:今世与来世
(九)通过信教者的努力而得救
一、通过仪式而得救
二、通过善举而得救
三、通过自我完善而得救
四、恩宠的确定性和宗教精英
(十)禁欲主义、神秘主义与得救
一、拒世的与入世的禁欲主义
二、神秘主义和禁欲主义
三、东方与西方救赎的决定性差异
(十一)救世神学或外来的救赎
一、通过救世主的化身和通过机构恩宠而得救
二、仅仅通过信仰而得救及其反理智主义后果
三、通过信仰得救预定论而得救
(十二)宗教伦理与尘世:经济
一、尘世美德与终极目的伦理
二、家庭孝道、邻里相助以及补偿
三、布施、兄弟之爱和保护弱者
四、宗教伦理、经济理性和高利贷问题
(十三)宗教伦理与尘世:政治
一、从政治顺从到反政治的拒世
二、道德观与政治的紧张和妥协
三、自然法与职业伦理
(十四)宗教伦理与尘世:性与艺术
一、纵欲和禁欲
二、婚姻和妇女的宗教地位
三、伦理宗教和艺术的紧张关系
(十五)各大宗教与尘世
一、犹太教与资本主义
二、犹太教的理性主义和清教的禁欲主义
三、伊斯兰教的现世性及其经济伦理
四、佛教的来世性及其经济后果
五、耶稣对尘世的冷漠
第七章 市场的非人格性及市场伦理(未竟稿)
试读内容
章 社会学基本术语
篇首提示
介绍性地讨论一下概念大概是不可或缺的,尽管事实上这难免显得很抽象并给人远离现实的印象。使用这种方法并无任何新颖之处。相反,它只求阐明所有经验社会学在论及同样的问题时究竟所言何指,希望使之成为比较便利、比较恰当的术语,虽然这样做可能会显得有些学究气。在使用似乎是新颖或陌生术语的地方,情况确实如此。与笔者在《逻各斯》(Logos)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相比,这里使用的术语就需要尽可能地简约,因而要做出相当大的改动以便更容易理解。对概念进行精确的阐述不可能总是采取易于通俗化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后一个目标就只好做出牺牲。
关于“理解”这一概念,请参阅卡尔·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的《普通心理病理学》(Allgemeine Psychopathologie),以及海因里希·李凯尔特(Heinrich Rickert)《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Grenzen der Naturwissenschaftlichen Begriffsbildung)第2 版(1913年,第514—523页)中的若干见解,尤其是齐美尔在《历史哲学的若干问题》(Probleme der Geschichtsphilosophie)中论述的某些观点。就某些方法论的考虑而言,一如过去我常做的那样,我在这里也要向读者提到弗里德里希·戈特尔(Friedrich Gottl)《词语的统治》(Herrschaft der Wortes)一书的步骤。诚然,该书的笔路有些晦涩难懂,其论点也并非都显得那么思路通畅。就内容而论,我要提到的是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的杰作《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还有鲁道夫·施塔姆勒(Rudolf Stammler)那部严重误人视听的《用唯物史观看经济与法律》(Wirtschaft und Recht nach der materialistischen Geschichtsauffassung),对此可以参阅笔者发表在《社会科学文献》[第14 卷,1907,(《科学论文集》,第291—359页)]上的评论,这篇批评文章包含了下面就要谈到的许多基本观念。本书力求在主观上所指的“意义”和客观上有效的“意义”之间作出明确区分,这一点不同于齐美尔[在《社会学》(Soziologie)和《货币哲学》(Philosophie des Geldes)中]所采用的方法,他不仅未能对两者加以区分,而且常常有意识地把它们混为一谈。
社会学(就这个高度模糊的词语用在这里的意义而言)是一门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对其进程与结果进行因果说明的科学。我们谈到“行动”时,指的是行动中的个人给他的表现附加了某种主观意义——不管那是明显的还是隐蔽的,是被忽略还是被默认的意义。“社会”行动则是指,该行动的主观意义还顾及到了他人的表现* ,并据此作为行动进程的取向。
1.“意义”可以分为两种。该术语首先指的是,在某个特定行动者的特定具体情况下实际存在的意义,或者是可以在某一群特定行动者中间归纳出来的平均或相近的意义;其次,它指的是从理论上构想的、被认为是假设的行动者或行动者们在某个特定行动类型中的主观意义的纯粹类型。它绝不是指客观上“正确的”意义或者形而上学的“真实”意义。因此,诸如社会学、历史学等等关于行动的经验科学,与法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等领域的教条式学科就产生了区别,后者总想为它们的研究对象探查清楚某些“真实”而“有效”的意义。
*韦伯社会学基本概念之一action,中译将一律译为“行动”,但与此相关的几个子概念却比较麻烦,即act、deed、behaviour、conduct,在本书中它们都是指的人的“行为”,但是含义不同,act是构成了一个行动过程的具体行为之一,deed是与言论相对而言的行为,behaviour是人在特定情况下的行为方式,比如举止、姿势、态度等等,conduct是与个人品质有关、涉及道德评价的行为,显然,中文的“行为”一词根本无法在字面上分别传达出这些不同的含义,如在译文中逐一加注或者附上原文,甚至把一个单词扩展成说明性的定语词组,势必给读者造成严重的阅读累赘,因为它们出现的频率实在太高了。为了尽可能贴近原意,译者将视具体情况稍做变通,属于行动范畴的名词act一律译成“行为”,deed间或译成“作为”,conduct间或译成“品行”,behaviour间或译成“表现”,祈读者亮察。
另一方面,根据经验所看到的、人的行动可能以之为取向的许多终极目标或价值观,往往不能得到完全的理解,尽管有时我们能够理智地去把握它们。它们越是从根本上不同于我们的终极价值观,我们就越是难以通过移情方式去理解它们。我们将不得不根据具体的环境因素,满足于从纯粹理智的角度去理解这类价值观,或者在有些情况下连这一点也办不到时,就干脆把它们作为既成事实接受下来。然后,我们会试图寻找机会理解受它们驱动的行动,其根据是在该行动进程的不同环节上得到的近似的情感解释与理智解释。例如,那些对不同凡响的宗教行为和慈善热忱并不敏感的人们,或者厌恶理性主义狂热(比如对“人权”的狂热鼓吹)的人们,就会迎面碰上这些难题。
对于忧虑、愤怒、野心、羡慕、妒忌、爱情、热情、骄傲、复仇欲、孝心、忠心和各种各样的好奇心以及由它们而产生的“无理性”行为,我们越是敏于其影响,就越是能够感同身受。即使观察者本身完全不能达到这些情感所能达到的强度,他也仍然能在相当大程度上从情感角度理解它们的意义,并从理智上解释它们对行动进程和手段选择的影响。
出于类型学的科学分析目的,比较方便的做法就是,把所有受情绪左右的无理性行为要素都视为偏离了概念上的理性行动纯粹类型的成分。例如,在分析证券交易所的一场大恐慌时,方便的做法就是首先确定:如果没有受到无理性情绪的影响,那将出现什么样的行动进程;这样就有可能把那些无理性的成分用来说明对这一假定进程的偏离。同样,在分析一次政治或军事活动时,方便的做法首先是要确定:如果参与者的目标已经明确并对全局形势有了充分了解,那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理性进程。只有这样,才能对无理性因素偏离这种类型的情况作出因果评价。在这些情况下,建构一个纯粹理性的行动进程就可以为社会学家提供一种类型(理想类型),它的好处是清晰易懂,不会模棱两可。相形之下,也就有可能理解这样一些情况,即实际行动受到了种种无理性因素—比如情绪、错误—的影响,导致它们偏离了根据行动本应是纯粹理性的这一假设所预期的行为路线。
仅仅在这个方面并且是出于方法论的便利之原因,社会学的方法才是“理性主义的”。这个程序不能被理所当然地解释为社会学的一种理性主义偏见,而只能被解释为方法论手段。毫无疑问,这并不是一门心思相信人类生活中的理性因素占据着实际优势,因为,这种优势究竟有多大,甚或它究竟存不存在,无论如何都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然而,不可否认,理性主义的解释如果用得不是地方,那就是一种危险。可惜,经验已经在在证明了这种危险的存在。
二、社会行动的类型
如同任何行动一样,社会行动也会有四个方面的取向。它可能是:
(1)工具理性的(zweckrational),它决定于对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的表现的预期;行动者会把这些预期用作“条件”或者“手段”,以实现自身的理性追求和特定目标;
(2)价值理性的(wertrational),它决定于对某种包含在特定行为方式中的无条件的内在价值的自觉信仰,无论该价值是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只追求这种行为本身,而不管其成败与否;
(3)情绪的(尤其是情感的),它决定于行动者的具体情感和情绪状态;
(4)传统的,它决定于根深蒂固的习惯。
纯粹价值理性的取向,其范例就是不计代价地去实践由义务、荣誉、美、宗教召唤、个人忠诚或者无论什么“事业”的重要性所要求的信念。在我们的术语中,价值理性的行动总是涉及一些“命令”或“要求”,它们在行动者看来都是必须执行的。只有在人的行动动机就是为了完成这些无条件的要求时,它才能称之为价值理性的。这种情况会存在广泛的程度差异,但绝大部分只有相当微小的差异。不过下面将会说明,这种行动模式具有的重大意义,足以被当作一个独特类型进行阐述,虽然这里并不打算对各种行动类型进行详尽分类。
三、社会关系的概念
“社会关系”一词将被用来表示众多行动者的表现,就其有意义的内容来说,每个人的行动都考虑到了他人的行动并以此为取向。因此,社会关系毫无例外地都是有赖于一种概率的存在,即可能存在着一个有意义的社会行动进程—暂且不管这种概率的基础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