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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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股权架构设计:法律、税务及30个实用场景
ISBN: 9787516431696
陶丽洁 先后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具有15 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曾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角兽公司的法律负责人,现为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为车联网、人工智能、氢能源、网络游戏、动漫等多个行业的公司提供过股权并购、股权投融资、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等股权法律服务,处理过多起股权转让、股权激励、股权代持等股权纠纷,具有丰富的公司股权相关非诉和诉讼经验。 张超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上海恒复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具有16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 执业以来,在公司股权、公司合规、争议解决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为企业在股权设计、财务税收、业务运营、劳动雇佣等方面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近年来致力于法、税一体的业务实践,能够为客户在涉税法律咨询、涉税争议、税务筹划、涉税刑事辩护等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曹一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为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7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 近年来,主持或参与企业上市、创业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股权相关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擅长为初创公司提供股权架构设计咨询服务,曾全程参与创业企业后续投融资至上市全过程;能够利用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为处理公司股权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1.3.股权架构设计的必要性 1.3.1 维护创始人控制权 刘强东曾说过:“如果不能控制这家公司,我宁愿把它卖掉。”很多公司曾发生控制权争夺,如1号店、雷士照明、俏江南、真功夫、西少爷。发生控制权之争的公司大多发展受挫,甚至从此销声匿迹。 维护创始人对于公司的控制权,不仅是尊重创始人的天然诉求,更是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公司的创立和初步发展都依靠创始人的努力,创始人怀揣梦想,历经创业艰辛,其创业初衷就是保持自己在公司中的话语权,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自己创立公司,最后给别人作嫁衣,这是任何一个创始人都无法接受的。 其次,创始人往往是公司的精神领袖,最为了解公司的价值,其有能力团结和带领创业伙伴、员工,引领公司的发展。不尊重创始人的控制权,甚至让创始人出局,公司没有了灵魂人物,就没有了关键决策人和领导人,往往就开始走下坡路。 因此,应当维护创始人的控制权,保障公司有最终的决策者;维护创始人在公司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损害创始人带领公司发展的利益基础。 1.3.2 凝聚合伙人团队 所谓独木难支,创业的艰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同时,因为市场竞争加剧,市场变化节奏加快,联合创业的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创业。从现实的商业案例看,每一个成功的企业家背后,都有优秀的创始团队。 创始人与其创业合伙人,定然是基于共同的理念、基于信任走到一起的,企业的合作经营不能止步于理念认同、信任,最终要靠合理的利益分配,靠清晰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安排,也就是俗语中的“亲兄弟,明算账”。但实践中,大家在创业初期将创业激情投入公司业务,目标是把公司这个蛋糕做大,此时容易出现一些合伙人的投入、回报预期与初始比例的错位。 因此,应通过股权架构的设计体现合伙人的利益诉求,实现其对自身利益的合理期待,尤其要通过股权架构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其价值贡献与利益获取相匹配,以便持续凝聚好合伙人,使得创始团队更有竞争力。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商业实践中对于“合伙人”的理解偏取广义,通常包括民事合伙人、商事合伙人以及公司股东。此处所指的“合伙人”,并非民事合伙之合伙人,亦非《合伙企业法》所规定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而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1.3.3 让员工分享公司财富 股权是一种创造财富的工具,在过去几十年中,大量公司通过IPO或并购创造了巨额财富。中国社会中有部分富裕人群就是获取了股权所创造的财富,典型事例是当互联网蓬勃发展,许多互联网公司的股权快速升值,为公司和员工创造了财富。 劳动力作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知识密集型企业对于人才的依赖度尤其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人力以及人力所创造的知识产权或流量,东方甄选的“小作文”事件生动地体现了核心员工对于公司的价值和重要性。因此公司在进行股权架构设计时,必然需要体现员工这一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目前公司普遍采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使员工收益与公司效益紧密联系起来,促使员工通过提升公司价值来增加自身收益。用股权激励计划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分享财富,有利于增强员工的稳定性,塑造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所需的团队精神。像华为、小米等知名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公司合理的激励机制。 1.3.4 吸引投资人进入 业内有种说法:投资=投人=投股权结构。现在投资人在决定是否投资一家公司时,除关注产品、市场、财务指标等,还会在尽职调查阶段重点关注一些因素,如公司创始人是否有格局、凝聚力,联合创始人的背景、经验、优势与价值,是否为联合创始人及核心员工预留了激励股权,而这些因素都会体现在股权架构中。由公司的股权架构可以看出创始人的格局和思维、创始团队的和谐程度等重要内容。股权架构不合理,公司一定做不成,投资风险自然就过高。 如果一家公司的股权架构中,创始人具有对公司的控制权,联合创始人的价值贡献与其股权利益相匹配,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绑定,则投资人会认为架构科学合理,不会成为投资人选择的障碍,能有效提升融资成功率及融资 效率。 相反,公司股权架构混乱,如一股独大、股权平均分配、不考虑员工激励等,则意味着公司内部不稳定。如创始人一股独大,可能造成大股东独断专行,其他股东难有发言权,难以对大股东产生制衡,可能导致联合创始人出走或与创始人发生股权争议。对于此类股权架构,投资人可能在投资前要求公司予以改善,也可能直接放弃投资。 1.3.5 不制造上市障碍 初创公司一旦创业成功,早期存在的股权架构问题将成为公司后续发展的障碍,甚至是公司上市的障碍。每个创业者走过了艰辛的创业之路,都希望通过公司上市获得经济利益的回报。但只要上市,资本市场就要求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合理,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比如公司无控股股东且各股东持股比例接近,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人选的提名可能产生矛盾,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更容易陷入争执,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错失发展机会。因此,这种股权架构很有可能成为上市的障碍。 上市规则有此要求,是因为股权架构是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所以股权架构设计需要考虑公司快速发展并上市时需要遵守的上市规则,避免造成上市障碍。 1.3.6 合理降低税负 税务筹划是合法降低税务成本的重要措施,股权架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也是进行税务筹划的立足点。 公司在分红、股权转让、股权激励、改制上市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税负,并且自然人、公司、合伙企业等不同组织形式的主体在同一环节的税负均不同。将税务筹划融入公司的股权架构之中,能使公司及股东、员工等激励对象的税后利益最大化。 以股权激励的退出环节为例,作为激励对象的员工取得投资收益通常都希望落袋为安,以便将其用于改善个人及家庭的生活,或用于后续个人投资,这意味着投资收益必须最终分配到员工个人。基于此,员工激励平台目前通常采用有限合伙企业这一组织形式。其原因在于:第一,由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由创始人或其控制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该有限合伙企业,进而实现增加创始人对目标公司股权控制比例的目的;第二,在员工激励平台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时,在公司形式下,员工的综合税率为40%,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下,员工按经营所得税缴纳税率为5%~35%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更低。 2023年同花顺25亿元补税风波产生的原因就在于,员工激励平台凯士奥涉嫌在转换组织形式的过程中未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凯士奥原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同花顺上市后,凯士奥的组织形式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该次组织形式转换未申报缴纳相关税款。该事件后续未见进一步的报道,但其给我们的启发是,股权架构设计作为公司的顶层设计,一定要尽早安排,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估值提升,股权架构调整的税负成本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