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记忆

历史与记忆
作者: 编者:曾向东//徐康英//朱成山
出版社: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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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53324500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第一篇 受害者与家庭的历史记忆及其幸存后的生活 状况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后,公然违背国 际公约,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指挥下,于南京及附 近地区进行了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 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人类文明史上留下了 极其黑暗的一页,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 出、最有代表性的案例之一。 侵华日军在南京进行的大屠杀,基本可分作两类,即 集体屠杀和分散屠杀。据史料记载,目前铁证如山、有案 可查的千人以上的大屠杀就有如下10起: 1.1937年12月15日,在汉中门外屠杀2000余人。中 国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认定:“……12月15日下午一时,我 军警二千余名,为日军俘获后,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 集扫射,饮弹齐殒,其负伤未死者悉遭活焚。” 2.12月15日,在鱼雷营江边屠杀9000余人。1946年 10月5日,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在一份呈文中称:该日在“鱼 雷营江边地方”,“敌人正置有机枪4挺,而被捆绑者一群 约共9000人以上,于行进间,敌人即发动机枪,予以扫射 ”。 3.12月16日,在中山码头屠杀5000余人。中国审判战 犯军事法庭判定:“16日下午6时,麇集华侨招待所之难民 5000人,被日兵押往中山码头,用机枪射杀后,弃尸江中 。” 4.12月16日,在下关屠杀4000余人。中国审判战犯军 事法庭确认:该日“在大方巷难民区内,将青年单耀亭等 四千余人,押送下关,用机枪射杀,无一人生还”。 5.12月17日,在煤炭港屠杀3000余人。原首都电厂总 工程师兼代厂长陆法曾,在致南京市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 的一份呈文中称:煤炭港下游之江边,“被拘禁者约有三 千之众”,“初以机枪扫射,继即将各被害人驱入附近茅 屋内禁闭,再堆集木柴浇上汽油于茅屋四周,放火燃烧” 。 6.12月18日,在草鞋峡屠杀57000余人。一位负伤的 公务人员鲁娃,当时藏匿于附近的大茅洞内,曾目睹屠杀 惨状。他在一份证词中说:日军将57000余名军民圈禁于幕 府山下四、五所村,“(农历)十六日夜间,用铅丝两人 一扎,排成四路,驱至下关草鞋峡,用机枪悉予扫射后, 复用刺刀乱戳,最后浇以煤油,纵火焚烧,残余骸骨悉投 入江中”。 7,12月,在水西门外上新河一带屠杀28000余人。居 住在上新河地区的湖南木商盛世征、昌开运,曾亲见日军 在江东门、螺丝桥、棉花堤、双闸一带屠杀军民的情景。 他们在1946年1月15日的证词中说:“日本军杀害我国被俘 军人及逃难人民,共计二万八千七百三十余人毙命于上新 河地区。自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不记日)当时日军将被 俘军民以铅丝缚手脚,推下河水中,有的盖上柴草倒上煤 油烧死,妇女幼女被奸死者众。此外,以手榴弹、机枪、 刺刀等武器处死者更多。” 8,12月,在城南凤台乡、花神庙一带屠杀7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