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天国(洪秀全真相)(精)

说天国(洪秀全真相)(精)
作者: 陶短房
出版社: 中华书局
原售价: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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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1117196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稍稍知道一点太平天国常识的,都了解其一个最 基本、最典型的形象特征:留长头发。 清朝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源出女真人的满洲, 其男性传统发型是“辫发”,即将大半个头皮的头发 剃光刮净,只留后脑勺的头发打成发辫。把头发规整 成这样,叫做“薙发”,当年清军入关,强迫中原汉 民薙发,为此不惜采用血腥手段,以至于闹到“留发 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地步,折腾了几十年才算消 停下来。可以说,蓄不蓄长发,留不留辫子,终清朝 一世都绝不是个生活小节问题,而是大是大非、甚至 人命关天的原则问题、立场问题、政治问题,清初剃 头发留辫子是如此,清末民初改发型剪辫子也是如此 。 太平天国人人蓄长发,随便理发是天大的罪过。 《贼情汇纂》的编者张德坚曾汇编了太平天国刑律共 六十二条,其中就赫然有一条写着“凡剪发剃胡刮面 ,皆是不脱妖气,斩首不留”;也就是说,不但留清 朝式样的发辫是死罪,哪怕偶尔刮个胡子也活不成。 太平军定都天京后就曾发生过一件著名的“头虱事件 ”:素有火炉之称的天京城在1854年天热得特别早, 许多不习惯留长发的男女长了满头虱子,不得不剃头 医治,恰赶上清朝间谍张继庚内应事件东窗事发,东 王杨秀清下令捉拿奸细,一下把几万名剪过头发的南 京人捉起来关进贡院,准备一概“斩首不留”,幸亏 杨秀清心腹、当时正休病假的殿右六检点李寿晖“竭 力跪求”,请“审明而后杀”,结果才挽救了上万人 的性命。这件事被清方文书当作“好人好事”记录在 案,而事实上因为剃头死于非命的,其数量似乎比幸 存的还要多,个中缘由,当然是因为按照太平天国的 刑律,只要剃头就是死罪,谋反与否都不必再问的缘 故。事实上“六十二条刑律”中还有一条,是“凡私 藏金银、剃刀即是变妖,定斩不留”——不但理发是 死罪,连拥有理发工具也是饶不得的。 按照太平天国官方口径,和洪仁玕等人的解释, 之所以要留长发,是为了“脱妖气”,也就是和满清 相区分。洪秀全的上帝教始终坚信,上帝不是“进口 ”的“洋货”,而是中国自古就有、土生土长的信仰 ,是因为有“妖魔鬼”迷惑作祟,人们才忘却了“上 帝之纲常”,他们借用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 轻弃”的教条,只是将儒家思想中狭义的父母,置换 成上帝教逻辑中广义的“父母”——即每个人都有两 重父母,生育自己的“肉父母”和高高在上的“天父 天妈”,剃头不仅是亲近满清、疏远太平天国的政治 不正确,而且是忤逆两重父母的双料不孝,着实可恶 之至。与之相反,始终保持全须全尾的头发、胡子、 眉毛,那才是立场坚定的天国典范,道德完美的孝顺 楷模。 老话说得好,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上行下 效的道理是任谁都懂的,洪秀全既然让大伙儿都留长 发,对妄图薙发者一概按敌我矛盾严惩,那么自己必 须身自垂范,留一脑袋无可挑剔的长发长须,才能交 待过去。尽管他进了天京后,连宫门都没怎么出过, 见过他的人更少,可一来人言可畏,谁知道谣言会传 多远、传成怎样,二来,洪秀全并非纯粹在利用宗教 ,而是的确对他自己“升级改造版”的“天父上主皇 上帝”有虔诚的信仰,“人在做,天在看”,他又怎 敢在头发这样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弄虚作假?当时访问 过天京的许多外国军官、外交官和传教士,尽管几乎 都未见过洪秀全(有缘在洪秀全登基后见过他本人的 “洋兄弟”,只有他发迹前的宗教老师、美国人罗孝 全神父一位),但许多人都从太平天国人士那里,得 知洪秀全同样留着足以傲人的长发。 把头发留到足以让清方觉得是“发逆”,可以当 “反贼”砍了脑袋换赏钱并不难,但让头发长到在“ 长毛”堆里也能傲视群侪,可就不容易了,因为这是 需要时间去养的。当时留下的许多文字,不论倾向如 何,都把太平天国人士分成“长毛”、“短毛”两档 次,前者是“老革命”或“老贼”(看您站哪头), 后者则只能算菜鸟了。洪秀全要当“太平天王大道君 王全”,就必须是“长毛中的长毛”,才足以服众。 P24-P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