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学法用法案例读本/新法学法用法案例读本系列
作者简介
徐宪江,图书策划人,曾用笔名苏木禄、江上渔者、钱图等。擅长文史、社科、励志、法律类图书的选题策划与书稿编撰,代表作品有:《像李开复一样思考人生》《百年中国实录》《三天读懂博弈学》《不可不知的1000个法律常识》《中国人的人格》《穷二代,富二代》等。
内容简介
1农村土地承包法里的“土地”,特指耕种使用的土地吗? 李某和张某是大学同学,李某从小在城市长大,张某则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二人大学毕业以后,结合自己所学的农林专业,商议一起去张某老家种植大棚蔬菜。到了张某老家以后,李某开始学习和了解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常识和法律规定等知识。李某在学到《农村土地承包法》时对于法条中一直提到的“土地”一词不太了解,于是询问张某,这里的土地是特指耕种使用的土地吗?还是指农村里所有的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里所称的土地,既不是特指耕种使用的土地,也不是指农村所有的土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也包括**所有依法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有耕地、林地和*地,还有一些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同时,还有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四荒地”。总之,凡是由农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用于农业生产,又适合承包的土地,都属于《农村土地承包法》所称的农村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农村荒地可以采取哪些承包方式? 王某是某村的村民,**有经营头脑。2017年,王某去外省探亲,发现这里的农村*大多数的土地都被很好地利用了起来,几乎没有土地闲置。甚至荒山、荒沟等也被村民们承包,开发起来。王某想,自己村里和这里的情况差不多,村里的荒地应该也可以承包给大家,让大家一起开发,或者吸引外资来开发。王某回到村子里,向很多人都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村民们均表示王某的想法不错,而且法律也规定荒地可以承包,就是没人愿意承包,大家也不知道怎样承包。那么,农村荒地可以采取哪些承包方式呢? 对于农村荒地的承包,法律进行了明确说明,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本案中,王某想承包村里的荒地,可以按照正当手段获得承包权。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四荒地”是**多的,但是许多村民不愿意承包,或者没有能力承包。这些土地就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但是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其期限《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合同约定。本案中,王某如果想承包村里的荒地,可以询问一下具体的承包方式,然后积极参与进来,并通过这种正确的渠道获得承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3承包到手后的土地,就是自己的了吗?可以转手卖出吗? 吕某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承包了某村的一座荒山,承包以后,自己搞开发,并进行种植和养殖。吕某的承包期限为50年,承包到**0年的时候,吕某的朋友叫吕某一起投资其他的项目,还劝吕某尽快将承包的荒山卖掉,以回笼资金。但是吕某**犹豫,自己承包的土地虽然年限很长,但终究也不是自己的啊,会不会不允许买卖呢?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到手的土地,就是自己的了吗?可以转手卖出吗? 吕某不能随意卖掉承包到手的土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也就是说,吕某只是通过承包取得了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期限为50年,50年以后如果不再继续承包,村集体是可以将土地收回的,但不管在什么时候,吕某对该土地都不具有所有权,而仅仅是承包经营权,因此也不能随意出卖。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不同的,它不具有所有权所具备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中的处分权,只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在我国,承包方对土地承包并不是私有化,对所承包的土地也不具有独立的土地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仍属于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会改变。所以,承包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不得买卖,但是,如果不想再继续经营土地,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对其享有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 案例模拟 选取《农村土地承包法》在修改之处生活中可能涉及的案例,用简练、通俗、生动的语言加以整理汇编,向大家展示了一个个似乎可以亲眼所见的故事,并引发大家思考,激发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 以案学法 针对案例中的发了问题,我们以专业律师的角度为大家作出了详细而全面的解答,让大家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 法条在线 在对案例进行解析之后,我们又清晰地列明了相关的法律依据,给大家一个宏观学习和了解法律专业知识的机会,从而*能加深对某一法律知识点的印象。 一句话**: 依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编写,专业解答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