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简史/学海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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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王国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 新王国时期埃及的经济获得很大发展。这时冶炼金属已采用脚踏风箱 ,一人可 踩两只风箱,从而大大提高了炉温,而提高炉温对冶炼青铜和铁则是十分 必要的。 铜制品的制作方法也有改进:过去只会使用锻造法,新王国时期则使用了 新的铸造 法,大大提高了效率。不过铸造法要求较高的工艺水平,要求密封。《列 赫米留墓 铭文》讲到给卡尔纳克的阿蒙神庙铸造金 属门的事。新王国时期铁制品偶有发觋, 但多半是陨铁,或由国外进口。专家们认 为,在埃及本土冶炼铁可能要到公元前 1000年代。建筑业是埃及的重要手工业部 门之一。卡尔纳克和卢克索尔两大神庙建 筑的主要部分都是在新王国时期建成的: 在埃赫那吞改革的短时期里,埃及的手工 业者建造了一座新的城市——埃赫塔吞 (包括王宫、神庙、政府机关、贵族们的府 邸等等);第十九王朝的拉美西斯二世在三 角洲东部也营建了一座新都——培尔一拉美 西斯,作为向西亚用兵的前沿基地。这些 事实说明了当时埃及建筑业队伍之大,建 筑技术之高。在底比斯西部发掘出一个手 工业者住地,这个居住地曾有 过多次变迁,人们认为很可能 在营建两个新都时都利用、过这 些建筑工人。新王国时期的建 筑材料多用石头(砂石和石灰 石),也用砖(主要是生砖) 作原料。 以亚麻和羊毛为原料的纺 织业也很发达。从图特摩斯四 世和图坦哈蒙墓中发现的一些 亚麻织物残品看,纺织技术有 很高的水平。新王国时期的纺 织机械也有所改进,垂式织布机取代了中王国时期的卧式织布机,用一人 即可操作, 而且可以织出较宽的布幅。 玻璃制造业也达到很高的水平。在底比斯发掘出好几座属于第十八王 朝时期的, 玻璃制造厂。这时生产的玻璃品种很多,有紫水晶色、黑色、蓝色、白色 、红色、 棕色、黄色,以及无色透明的玻璃等。 在运输方面,除沿尼罗河的水运外,山地可能还使用驴驮。在平地除 用牲口驮 运以外,开始只限于军用的轮车,逐渐用于民间运输,这比肩挑牲口驮要 进步得多。 在农业中,新的提水装置——沙杜夫的发明和使用,为高地的开发创 造了条件。 新王国时期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对外战争中掠夺回来的大批财富、对 外联系的 加强和发展,大大促进了埃及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金属作为流通手段的 情况增多 了(包括用铜、青铜、白银和黄金),但铸币仍未出现。用银(按重量) 作为价值尺 度的情况比较常见。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借贷关系的发展 。资料表 明,借债要立字据,保证偿还,还要有证人签字方为有效。商品货币关系 深入农村, 使农村的阶级分化加剧。所谓麦西档案中记载的王家牧人涅布麦希“因为 什么都没 有了”而出租奴隶和出卖土地的事实,以及雇佣关系和租佃关系的发展都 证明了这 一点。在新王国时期,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一个最明显的标志,或许就是 真正的商 人的出现。第11号波拉克纸草记载了一个名叫明一纳克赫特和一个名叫舍 利布恩的商 人的经营情况,他们都是零售商,出卖肉、葡萄酒和糕点等。商品货币关 系的发展 也影响到奴隶制关系。奴隶常用于被出租或买卖,麦西档案中租用奴隶的 契约比较 典型。 但是,新王国时期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仍然很不充分。最突出的表现 是,物物 交换的情况还很普遍,衣服、牛、谷物、各种器皿等都可作为交换物。租 用和买卖 奴隶、买卖土地等都以实物进行交易,只是要注明值多少银子。如麦西租 用涅布麦 希一个女奴的两个劳动日,租金是一束麻以及别的东西,麦西购买涅布麦 希的3斯塔 特土地,给的是一头乳牛,值银1/2德本(约等于45.5克)。商人虽已出 现,但为数很 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未必很大,在政治上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 新王国时期埃及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主要障碍,仍然是大部分生产资 料控制在 王室、神庙和贵族奴隶主手中,而他们的经济也仍然是封闭型的,即自给 自足的, 与市场不发生什么关系。贵金属(金、银)大多控制在国家和各类奴隶主 手中,并 且主要不是用作货币,加入流通,而是用于制作各种装饰品;官吏、手工 业者的报 酬也都是实物,而不是货币;对外贸易仍控制在国家和王室手中等等。 新王国时期的奴隶制度也有了很大发展:奴隶人数大大增加。由于没 有关于这 个时期奴隶人数的统计资料,所以我们不知道奴隶的总数,也不知道各类 奴隶主占 有奴隶的数量。但奴隶人数比以往各时期要多得多,则是毫无疑问的。长 期的大规 模的对外战争,提供了奴隶的主要来源。从第十八王朝时期国王的远征记 录和一些 军官的传记铭文中,我们看到他们是多么狂热地去追捕、抓获俘虏以及平 民百姓。 其目的就是要把他们变成奴隶。在这方面, 《桡夫长雅赫摩斯传》提供了一份典型的资 料,证明当时战争目的之一就是掠夺劳动力。 奴隶本身也是财富的表现形式之一,因而成 为国王赏赐其有功人员的内容之一,《桡夫 长雅赫摩斯传》末尾所附的一份奴隶名单可 以为证。奴隶制发展的第二个表现是,奴隶 主阶级的构成的变化,拥有奴隶的人增多了, 奴隶主的面积扩大了。古王国时期及其以前, 奴隶基本上控制在贵族手中(王室、神庙、 官僚贵族),一般人拥有奴隶的情况绝少。中 王国时期出现了中小奴隶主阶层涅杰斯,打 破了贵族对奴隶的垄断,但涅杰斯本身占有 奴隶的人数并不多。新王国时期,除了上层 仍然拥有大量奴隶以外,不少中下层居民都可以拥有奴隶,如看门人、牧 人、商人、 手工业者、雇佣兵、理发师、市民等。这时形成了一个名叫涅木虎的中小 奴隶主阶 层也可证明这一点。奴隶是主人的财产,他们可被买卖、转让、继承、出 租和雇佣, 也可作为财产而被没收。属于第十九王朝时期的一份纸草文献,记载了一 个女市民 伊林涅菲尔从商人拉伊阿处购买了一个叙利亚籍女奴,并引起诉讼的情况 。杜林博 物馆藏第2021号纸草上记载了一个奴隶主在分家析产时将奴隶作为财产分 配的情况。 第二十王朝时期一个名叫霍尔的军队书吏的女奴被没收后转让给王陵机关 。这些事 实说明,奴隶的地位是很低的。 当然,在新王国时期,奴隶的状况也不完全一样:有的奴隶可能被释 放为自由 民,或被收为养子;有的可能独立租种土地,有自己的家庭和经济,甚至 有的还占 有土地。但即使这些奴隶,其真实境况也不一定好。如开罗一石碑所记的 奴隶在出 卖所占土地时就说是因为“度着穷困的生活”。《维勒布尔纸 草》中租种神庙土地的奴隶,其所租土地也很少,还要交很 重的租,要养家糊口大概也是很艰难的。因此,奴隶采用了 各种办法进行反抗(逃亡、怠工,甚至起义),力图改善自己 的状况,甚至改变自己的地位。 新王国时期的土地关系,就总的格局而言,同古王国时 期没有太大的变化:国王、神庙和官僚贵族奴隶主仍是生产 资料的主要占有者。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 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在新王国时期,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面 也起了某些变化,这就是中下层居民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其 中也包括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逐渐普及到中下层居民之中。如 有的牧人可以占有土地(在麦西档案和屏洛墓的铭文中都提 到过),并可出卖,甚至奴隶也占有土地并可买卖(虽然他们 占有的土地数量很少)。 奴隶主的土地基本上是采用租佃形式经营,这从《维勒 布尔纸草》及若干其他资料中可以看出。《维勒布尔纸草》 本身就是一份神庙和王室土地的丈量和租佃清册(当然不是 全部神庙和王室的土地,而只是埃及中部的一部分土地),它 记载了每块土地的所有者,地块的位置、面积,以及租佃者 的姓名、职业、应缴纳的租税额等。从该纸草的资料可以看 出,租佃者的成分是很复杂的,有女市民、奴隶、农民、沙尔丹及其仆人 、养蜂人、 马厩长官、牧人、小祭司等。每人租佃的土地数量不等,多的可能有200多 斯塔特, 少的只有3—5斯塔特,甚至更少。有的人租佃的土地显然不是自己耕种, 而可能是由 奴隶或其他人耕种,如一个名日农民的人租种了17块土地,总数达222斯塔 特,他自 己是绝对不可能种这么多土地的。 P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