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理想一点时间(Ⅱ凤凰网博报年度文选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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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二:打着学术的旗号搞诈骗,没钱难道就不是好 教师?教育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本无关科研。可某些地 方却偏偏出台了诸多规定,比如评高级教师或者教授等必 须要有发表的论文或者成果。于是教师们胡乱拼凑、抄袭 摘录,各学术刊物也趁火打劫,规定可以在其刊物上发表 文章,但发表人必须出版面费,金额从四百元到几万元不 等。无论你的论文写得如何,也不管你的作品是否原创, 只要有关系加有钱,就可以照登不误。而到了职称评审 时,好不容易获得了一个“够条件”教师,又遭遇“必 须得有淘汰”的评审规则。既然谁有关系、谁送礼就让谁 过关,谁无人无钱就被刷掉,那么不跑不送岂不成了不明 事理的傻蛋了? 现象三:掩人耳目玩“猫腻”,教师为何不如“妓 女”?曾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曾在耶鲁大 学学报上公开撰文批判中国的教育者,说“我们没有理 由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既不为人师表又不教书育人,只是 在教育岗位上发自己的财”。一边是从国家到地方有关部 门的禁令不断、雷声震天,一边是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 进行公然反抗,“补课”热火朝天,而且还“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地让学生、家长签字证明自己是自愿的;明 明是教师组织学生集体预订的教辅资料,到头来学生不 得不说是自己在大街或书店里买的。而到学校评价教师 时,学生又被打了招呼:“测评的时候给老师打分高点啊!” 为了评个班长,家长有时候要出点血本;中考或高考时, 老师更是“关爱”有加,不是积极传授作弊的诀窍,就是 动用所有关系争取指标,学生好歹十年寒窗苦读终于 捞得了一个大学生的名分,却苦于工作无着落不得不浪荡 街头…… 现象四:拿着文件规定当作为,相关部门为何心明眼 瞎?关于减负的问题, 二十多年连续下发了三十多 个文件依然未能“减”下来,许多教育主管部门对补课与 乱收费的现象往往是或一罚了之,或避重就轻,或干脆视 而不见、听而不闻、放任自流,甚至就连教育厅门前的学 校补课也没有人查没有人问,这难道不是“补课之风仍然 强劲,学生负担愈减愈重”的根源所在吗?可中国的教育 管理特色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究”,如 此“心明眼瞎”的管理特色,何以能杜绝“鼠儿在猫须子 底下玩把戏”的闹剧与丑闻不断上演?P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