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史.室韦卷

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史.室韦卷
作者: 张久和,刘国祥张久和,刘国祥
出版社: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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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史.室韦卷
ISBN: 978703069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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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室韦的资料和研究状况
  室韦是南北朝至辽金时期见诸汉文献记载的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室韦的历史,在我国浩如烟海的文献典籍中有连续性、传承性的记载,经历了文献史料形成和不断丰富的过程。依靠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文献史料,能够恢复室韦历史最基本的轮廓。室韦考古学文化的发现、识别,为相关研究提供了生动、客观、丰富的新资料,可以起到证史、补史、纠史的作用。不同时期的中外学者,依据文献记载,从不同研究角度,采取各自方法,对室韦历史诸问题进行探索,取得了不少成果,也存在一些不足,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对室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辨析,对室韦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是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第一节 文献史料和考古资料
  中外史学界对室韦史的研究延续百有余年,取得了不少学术成果。但在许多问题上至今还难以取得一致意见,甚至一些观点明显是错误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对室韦基本史料研究的不够,没有做必要的、全面的史料辨析工作,没有清晰地了解室韦文献编纂的历史状况,没有确定各篇室韦史料的史源和价值。我国历代史书对不同时代的室韦各有详略不等的记载,形成了室韦文献编纂史。在历代文献编纂过程中,后代史书有对前代史书的沿袭继承,也有新材料的增入。各代史家对室韦资料掌握的多寡不同、取舍角度有别、记述方式互有差异、所记内容与实际情况或有出入,所以在研究室韦史之前,对室韦基本史料做全面性的比较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经过鉴别分析,辨明史源,明确价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使室韦研究能够尽可能接近较为真实的历史原貌。有关室韦文献史料的不足是匮乏、零散,要想取得室韦历史诸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考古资料具有文献史料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一、文献基本史料
  我们说的室韦基本史料是指以室韦(包括乌洛侯)专传或专条为主的史料,即《魏书》《隋书》《北史》《通典》《旧唐书》《唐会要》《太平寰宇记》《册府元龟》《新唐书》等不同时代历史文献对室韦和乌洛侯的集中记载。
  《魏书》是记载北魏、东魏历史的著作,北齐魏收于天保五年(554)撰成。该书卷100列传第88有《失韦传》和《乌洛侯传》。传中概括记述了室韦和乌洛侯的地理方位、自然环境、经济生活、社会状况、语言、风俗习惯及与北朝政权间的关系等内容,较全面地记载了室韦和乌洛侯的早期历史状况,是研究室韦史的基本史料。虽然个别之处难免不够准确,但从传中所记基本情况和20世纪80年代北魏祖先“旧墟石室”——嘎仙洞的发现来看,可以认为《魏书》所记室韦和乌洛侯的情况是基本可信的,不失为研究室韦早期历史诸问题的最有价值史料。北朝人记录的室韦和乌洛侯情况,在整个室韦文献史中占有重要位置。后出史书编撰者在描述室韦、乌洛侯历史时,或基本抄录《魏书 失韦传》和《魏书 乌洛侯传》,或据之改写,或摘录删削。在一定程度上,《魏书 失韦传》和《魏书 乌洛侯传》成了后出史书中室韦和乌洛侯相关内容的主要依据。
  《隋书》纪传部分于唐贞观十年(636)修成。卷84列传第49有《室韦传》,其较为全面地记载了隋代室韦历史的基本面貌。将《隋书》和《魏书》传文做一些对比可以发现,《隋书》所记南室韦的地理环境、经济生活、各种风俗等与《魏书》所记室韦基本一致,仅比《魏书》多出一些具体内容,《隋书》所记南室韦内容应是参考了《魏书 失韦传》,并补充了新的史料编纂修成,北室韦以下内容则有新的史料来源。可以说,《隋书 室韦传》在《魏书》等史书基础上,又为室韦史研究增添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材料。例如,将室韦看作是契丹同类,族属相同,各部互不统属而附属于突厥,部落酋长的世袭、推选制度,衣食住行和婚姻习俗以及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和大室韦的概况等记载,成为研究隋代室韦族属、社会组织、经济生活、风俗习惯、各部之间及与邻族关系等的基本史料。《隋书 室韦传》的史料价值还在于它是流传至今的最早较全面记载隋代及此前室韦历史状况的史传,后成诸书的相关室韦资料大多沿袭《隋书》,至多略做删改,所以《隋书 室韦传》是室韦历史基本史料之一。
  《北史》是唐代李延寿私修史书,成于贞观十七年(643)。卷94有《室韦传》和《乌洛侯传》。在李氏修撰《北史》时,《魏书》《北齐书》《周书》和《隋书》诸史均已流传于世。一般认为,《北史》大体上是改编魏、齐、周、隋诸史而成。将《北史 室韦传》和《北史 乌洛侯传》与《魏书》《隋书》相关传记加以比较,也可印证这一结论,即《北史》的《室韦传》和《乌洛侯传》是抄录《魏书》《隋书》而成的,除了对个别字、词根据需要做了增删改写以外,并没有补充新的史料。在室韦和乌洛侯历史研究中,《北史》有关室韦和乌洛侯的记载只能作为第二手材料。
  《通典》200卷,唐杜佑撰,系记述唐天宝(742—756)以前典章制度及地志、民族的专书。第200卷边防16,有室韦、乌洛侯条目。总的看,《通典》关于室韦最有价值的材料是新增录的唐代初期的有关记载,反映的可能是天宝以前室韦的情况。就现存文献看,《通典》是最早记载唐代室韦历史的史书,也是后出史书据之改写的蓝本。而《通典》有关唐以前室韦内容绝大部分抄自《隋书 室韦传》,个别地方参考了《北史 室韦传》。有些词句是作者新加,有的给研究者提供了错误依据。《通典》中有关乌洛侯的内容大部分也是抄自前代史书,同时有新增史料。《通典》新增加的唐代室韦史料,是第一手资料,最有价值。《通典》与《隋书》同时载有的相同内容,应以《隋书》为本。《通典》改写得较好,或更具体而经考证无误的,可以以《通典》为据。通过梳理对比,证明是《通典》作者改错的条目,则不足为凭。后出史书室韦资料有的根据《通典》成文,当以《通典》为据。
  《旧唐书》200卷,后晋刘昫、张昭远等编撰,卷199下有《室韦传》。从《旧唐书 室韦传》字面分析,传文材料来源不同,反映的年代也不一样,当取自与突厥和回纥政权存在时间相当的两个时期的材料。一方面,《旧唐书 室韦传》记载的室韦内容较前代更为详细;保留了《唐实录》和国史的大量原文,史料价值较高;是现存成文较早较全面记载唐代室韦情况的资料,后出史书的相关内容往往据此改写。因此,《旧唐书 室韦传》成为研究唐代室韦的基本史料。另一方面,由于《旧唐书 室韦传》是采用了不同时期的不同记载汇编而成,编撰者没有对史料来源、年代等进行爬梳,难于理清不同来源史料间的关系,所以《旧唐书 室韦传》看起来杂乱而无条理,在使用时要注意区分具体史料所反映的年代。总体而言,《旧唐书 室韦传》的许多记载为前代史书所无,又为后来史籍所据,是从北朝到辽金时期室韦史料链条上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研究唐代室韦历史的最基本史料。
  《唐会要》,宋王溥撰,宋太祖建隆二年(961)成书。将《唐会要》有关室韦记载与相关史料相比,可以看出它部分内容与《旧唐书 室韦传》相同,部分内容与《通典》相同。可以认为《唐会要》有关室韦史文一部分可能摘自《旧唐书》所依据的史源资料;另一些内容则为选抄《通典》,只是对个别字、词做了删改。《唐会要》有关室韦部落较有价值的史料,一则是在乌罗护部落后新增加的为以前编成的《通典》《旧唐书》等史书中都不见记载的一段史文,另一则是摘引失传的《隋书》内容。《唐会要》对室韦记载最有价值的是它摘引的为其他史书未载、今已失传的史料。
  《太平寰宇记》为宋人乐史于北宋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开始编纂,卷199有室韦和乌洛侯内容。从整部书看,乐史所引200余种史书,现已大多散佚,因此,有赖《太平寰宇记》而保存下来的一些材料显得尤为珍贵。但单就室韦和乌洛侯的内容而言,《太平寰宇记》没有征引新的史籍,没有补入新的史料,不外援引和遵循《通典》和《唐会要》的内容而已,并且在抄改过程中,有许多删削、脱漏和衍误。《太平寰宇记》约成书于北宋建国后20年,由于室韦部落的历史演变,北宋与室韦之间的地理隔阂,双方缺乏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联系,没有获取新的历史信息的条件,中原政权对室韦和乌洛侯已经十分陌生,所以,宋代史臣在编撰室韦和乌洛侯资料时,除了抄引宋代以前史书已很难有新的史料来源。在《通典》《唐会要》俱存情况下,《太平寰宇记》有关室韦和乌洛侯的记载史料价值不大。
  《册府元龟》由北宋王钦若、杨亿等奉敕编纂而成,卷956《外臣部 种族》、卷958《外臣部 国邑二》、卷961《外臣部 土风三》有室韦专条。《册府元龟》编选的室韦集中史料,主要将前代正史所载室韦史料按内容分类分别载入外臣部的种族、国邑、土风等条,并没有补充新的材料,史料价值不大。对于《册府元龟》所记室韦内容,值得重视的是《外臣部》的朝贡和褒异部分中有关室韦入贡受赐情况的记载,因为其中一些条目不见于其他史书,有赖《册府元龟》的选录才得以保存下来。
  《新唐书》由北宋欧阳修、宋祁编纂,嘉祐五年(1060)成书,卷219列有《室韦传》。将《新唐书 室韦传》与以前诸史对室韦的记载比勘对读,可以发现《新唐书 室韦传》是编修者抄录改写《旧唐书》《唐会要》和《册府元龟》等诸书的相关材料,根据对前代史料的理解,加以连缀编排而成,并且对前代相关记载做了推测和议论,提出了宋代史臣自己的看法。正是这样的大胆发挥,离开实际遽下断语,导致《新唐书 室韦传》存在着一些错误的判断。从整体看,《新唐书 室韦传》的史料价值难以与《旧唐书》等相提并论,但可互相参证,结合使用。值得重视的是散见于《新唐书 地理志七》和《新唐书 流鬼传》中的室韦史料,它明确记述了一些室韦部落的地理方位,对考订室韦地望较有价值。
  综观室韦基本文献史料,大抵来说,《魏书》《隋书》《通典》和《旧唐书》等是不同历史时期记载室韦基本内容最多、史料最丰富的史书。依照上述基本史料,可以大体勾勒出北朝至唐代室韦历史的粗略框架。由于各种史书的成书年代有先有后,后出史书往往与先前史书存在抄录关系。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后出史书又常常收载了为先成史书所不载的史料。因此,只有将各种史籍汇集的室韦史料按年代顺序排列下来,鉴别史料的来源、真伪,才能理清室韦各个时期的历史状况和发展脉络,才能使问题的论证更有说服力。
  需要指出的是,在以上诸种史书和一些未提到的各种体裁的史籍当中,还存有为数不少的有关室韦的散见史料。有些散见史料述及的史实,基本史料或没有记载,或不够翔实。就较个别的问题而言,一些散见史料的价值是上述基本史料不可比的,有些散见史料则可与基本史料互相印证。
  二、考古资料
  除了文献史料,考古资料也是研究室韦史的重要依据。百余年来,室韦历史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形成许多共识。但是,限于文献史料的匮乏和零散,要想取得更大进展,仅依据文献史料具有一定难度,应寄希望于室韦考古学文化的发现、识别和研究。20世纪50—80年代,中外考古和历史研究者对室韦考古学文化的识别做了一些尝试,提出了许多看法。但对今黑龙江流域上游东后贝加尔地区的布尔霍图伊文化、嫩江流域的昂昂溪文化、海兰泡地区的刀形薄石片文化等是否为室韦文化,还存在不同认识,难以达成共识。20世纪90年代,有研究者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西乌珠尔古墓群认定是室韦遗迹,额尔古纳市奇乾乡半地穴式居住遗址的主人是室韦人。21世纪初,考古学者进一步提出西乌珠尔墓葬是7—8世纪的室韦遗存,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谢尔塔拉墓葬是9—10世纪的室韦遗存,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岗嘎墓地为8—10世纪(唐、五代时期)室韦文化遗存。近年,有学者提出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卡伦山墓葬很可能是室韦部落的文化遗存,爱辉区西岗镇西沟达斡尔民族村老羌城遗址很可能与室韦有关。目前,我们认为可以确定的是西乌珠尔、谢尔塔拉和岗嘎三处墓葬群属于7—10世纪室韦人遗存,奇乾遗址是室韦人的半地穴式居住遗址。考古学者通过调查、发掘和研究,发布了可以利用的相关资料,主要有:白劲松《陈巴尔虎旗西乌珠尔古墓清理简报》,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呼伦贝尔盟文物管理站、额尔古纳右旗文物管理所《额尔古纳右旗奇乾乡文物普查简报》,赵越《论呼伦贝尔发现的室韦遗迹》,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