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司法适用新论--经验与学术
作者简介
周林彬,男,湖北恩施人,生于1959年5月。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山大学学术委员。1988年至今,先后多次赴台湾、香港地区及欧美国家的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1996年至今,先后兼任中国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广东民商法学会会长等学术职务,兼职从事律师和公司独立董事等法律实务工作。1986年起至今,主要专职从事民商法、经济法和法律经济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开设民法、商法、经济法、民商法专题、法律经济学等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等权威出版社出版法学专著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和核心刊物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六十余篇,主持承担和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十项,先后获得省、部、校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八项,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级优秀教师”、“中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 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第一、二卷),《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获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主编或合着《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合同法新论·总则》;主编或合著司法部本科统编教材《侵仅行为法》、《人格权法》、《民法教程》(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奖)、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民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合同法》以及多本本科、研究生教材和高级法官班教材:编著《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四卷本)等案例教材: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5辑)和学术论文百余篇。 王利明教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草小组重要成员,目前正在进行民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与深入的理论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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