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变局的关口(精装珍藏版)(精)/许倬云说历史
作者简介
许悼云,1930年出生于江苏无锡,1962年获美国芝加哥大学博士,先后执教于台湾大学、美国匹兹堡大学,其间多次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美国夏威夷大学、美国杜克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的讲座教授。1986年,荣任为美国人文学社荣誉会士,代表著作有《西周史》、《汉代农业》、《中国古代社会史论》、《求古编》、《万古江河》、《我者与他者》、《说中国》等。
内容简介
在这种定义下,近代文明政治结构上的特色,不 免常常会面对两难的纠缠。一方面,任何国家的背后 都有一个民族的观念,而且民族又隐含着种族或血缘 的意义。无论是种族还是血缘,都是有预设定义的团 体。于是,民族国家不免成为预设的不容置疑的共同 体,竟与国民合约建立的共同体之间,有难以克服的 困难。究竟国家大于国民,还是国民大于国家?身为 共同体合约签署者的国民,是必须接受这个共同体的 存在,还是有权加以改变?如果改变的过程激烈,说 不定又会影响共同体本身的稳定,甚至颠覆和消灭这 个国家共同体。近代历史上因为这样的纠缠,不断地 产生了国与国之间的冲突,国与民之间的压制与反抗 。 前面一段讲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及其造成的剥削 和分配不均。在现代国家共同体下,又呈现出另外一 层困难:个人发展的自由空间和国家公权力作为保障 公平、公义的机制之间,关系如何处理?公权力是否 能够,或者是否应当约束那些因为累积财富而拥有巨 大社会权力的企业单位或个人?理论上,既然每个人 都应当享有在法律范围内充分发挥其能力的机会和权 利,谁还可以约束这些有发展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限 制他们发展的空间?今天美国两党政治对抗中很重要 的一个争议,就是国家公权力是否应干涉个人发展的 自由。可是,在今天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财富累积可 以达到难以置信的地步:雇主因为掌握了巨大的财富 ,可以“一钱压死人”,使被雇者没有反抗的余地。 财富所代表的权力,在今天往往足以挑战国家的公权 力。当然,如果经济方面居弱势的人群团结一致,未 尝不能反抗金钱的暴力。从20世纪起到今天,种种工 会运动就是因此而起。有些国家的革命也是因为穷汉 实在过不下去了,不得不反抗,为自己求得生存的权 利。 欧洲启蒙运动以来,个人的自由和平等都是不容 侵犯的人权。现代主流文明的精神,就是尊重这些个 人权利。每一个个人均具有天赋人权,这是基督教教 义中很重要的部分。神爱众人,对每个人都一样,所 以神给每个人的权利,都不应当被另外一个人侵犯和 剥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现代的民主制度和自由市 场才有立足之处。然而,如前文所说,一个民主国家 是由许多公民合议,通过合约的方式共同组成的,这 个公权力本身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在比较抽象而 一般性的共同意志下,单独的个人该如何维护其具体 而特殊的权利?也如前面所说,金钱代表力量,巨大 的财富累积使某些个人具有巨大的权力。他们足以影 响政策,甚至于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金钱的作 用,长期地影响选举、影响立法,进而垄断国家的公 权力。在财富面前,个别的小人物具体而特殊的权利 不能得到保障,社会的公义和公平在以金钱代表的权 利下已经无法伸张。 P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