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有什么用/日常人文课

女性主义有什么用/日常人文课
作者: [英]塔比·杰克逊·吉/弗雷亚·罗斯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原售价: 48.00
折扣价: 30.30
折扣购买: 女性主义有什么用/日常人文课
ISBN: 9787544787659

作者简介

塔比?杰克逊?吉(Tabi Jackson Gee),英国作家、记者,常年为《卫报》《观察家》《每日邮报》等报刊供稿。 弗雷亚?罗斯(Freya Rose),英国女性主义作家、哲学工作者。

内容简介

我为什么害怕走夜路? 对于女性遭受熟人或陌生人暴力侵害的问题,女性主义者的观点与主流媒体的描述大相径庭。在《父权制理论》(1990)一书中,西尔维亚?沃尔拜指出:“传统观点……认为强奸和家暴是少数有心理问题的男性造成的孤立事件。”然而,沃尔拜继续解释说,在女性主义视角下,“男性对女性的暴力被认为是控制女性的体制的一部分”。这一体制就是父权制,女性主义者认为,暴力威胁是维持这一制度的最有力工具。 沃尔拜提请读者注意父权制的不同形式,并对其提供了统一的分析。她说,父权制有六种运作形式:在家里(女性被要求提供免费劳动,满足男性伴侣的期望);在工作场合中(女性将遭遇薪资、惯例和待遇的歧视);在国家层面(法律从根本上偏向男性);通过父权制度(包括宗教、教育和媒体,这些机构从男权视角来定位女性);父权制的性关系(不同性别需要遵从不同的社会规范和期望);男性暴力。沃尔拜说,最后一项并不是随机的,也不能归因于个别男性的意图,因为它是在模式化和系统化的标准中运作的。 沃尔拜研究了诸如凯瑟琳?麦克金农、凯特?米利特和阿德里安?里奇等激进女性主义者的著作,发现这些作者都认为,男性在性方面物化了女性,把女性贬低为“纯粹的性对象”。她们说,这种物化超越了传统的性活动场所,延伸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工作场所),以致女性经受了各种形式的性骚扰。在父权制中,异性恋的作用是建立男女间权力相互作用的方式,它由此被沃尔拜描述为“男性支配女性的核心制度”。这意味着性和权力相互作用的方式有着内在的联系。沃尔拜指出,安德里亚?德沃金通过调查异性恋色情作品探讨了这一联系,并发现它通常包含“对相关女性的暴力性支配和羞辱”。沃尔拜认为,如果男性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并支配她们,“性就成为男性支配女性的领域或媒介”。 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 沃尔拜认为,男性对女性的暴力行为——包括强奸、性侵犯、亲密伴侣间的暴力行为、性骚扰和儿童性侵——必须被理解为父权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她说,这些行为是一个连续体,一端是向女性吹口哨的男性,另一端则是强奸与儿童性侵。问题在于,为什么有些男性会攻击女性而有些男性不会呢?沃尔拜发现,有一种分析观点认为,这是因为实施强奸的都是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男性,他们童年时就出了问题,“没能形成正常的男性气质”。沃尔拜质疑,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大多数强奸犯不会在法庭审理期间或之后被移交给精神科医生呢?为什么强奸并没有被认为是一种极端的心理现象呢?而且,这种说法只能解释极少数强奸案,而每个社会的强奸案数量都很高,世界卫生组织2016年发布的全球数据显示,全世界约35%的女性经历过身体和/或性的暴力。 沃尔拜注意到,另有一种理论称,实施强奸者的阶级背景是问题的答案。其观点是,处于阶级底层的男性之所以对女性采用暴力,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让他们感到挫败。在极端的经济压力下,他们会用暴力对待自己的女性伴侣。这一理论经过进一步发展后得到的变体是:在社会秩序的底层,工人阶级男性由于与社会制度的疏离,形成了与其他阶级男性不同的价值观,造成一种异常的暴力亚文化。如果阶级真的是强奸发生的理由,那么将有很高比例的工薪阶层男性是强奸犯,可是这一点并没有得到证据的支持。沃尔拜指出,1982年,黛安娜?罗素成功开展了一项关于“暴力强奸妇女案和强奸妇女未遂案的普遍情况和发生率”的研究,结果表明,强奸犯在各个阶层的分布是平均的。 同样的研究还表明,强奸犯也不存在种族分布上的差异。虽然也有人试图把种族问题与强奸的发生相联系,但是不同种族的强奸犯在人口中所占比例相当。其实,阶级和种族的争论都不能解释为什么男性强奸犯要把他们的“挫败”发泄在女性,而不是一般人群身上。沃尔拜说,关于为什么男人会对女人发动性攻击,任何可信的理论都必须考虑性别和性的基本因素。 强奸的正常化 1975年,激进女性主义者苏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1935— )出版了一部关于强奸的历史巨著:《违背我们的意愿》。她发现,在古巴比伦和其他文化中,强占和强奸妇女的现象极其普遍,因而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彩礼”习俗:向女人的父亲支付一笔钱,作为新娘价值遭到贬低的补偿。根据古巴比伦、古希伯来和古希腊的法律,彩礼的价值为50枚银币。布朗米勒写道,强奸就这样被写进法律,成为针对新娘父亲的犯罪——“侵占了他女儿在市场上的合理价格”。强奸也成为战争中获胜者的常见行为(今天仍在继续),它证明了另一个民族的彻底失败(被征服的男人甚至无力保护“他们的”女人),并在被征服者的血脉中引入了征服者的基因。布朗米勒认为,强奸被男性视为征服者的行为,让他们感到巨大的成功。 布朗米勒还追溯了追究强奸责任的历史,因为这一责任从最开始的完全由男人承担,转而以某种方式扯上了女人。例如,在古希伯来文化中,一个被强奸的已婚妇女要和强奸犯一起被石头砸死。长老给出的理由是:“如果女孩有在被侵犯的过程中尖叫,她就会获救。”布朗米勒注意到,在今日世界各地的法庭上,人们仍然可以听到诸如此类的存在了几千年的错误推理。 她说,男人往往凭借“四大神话”,为自己的强奸罪辩护。第一个神话是“所有女人都想被强奸”。这种说法暗示了,即使女性说“不行”,她们实际上也是在说“可以”,进而取消了征求同意的必要。布朗米勒认为,对男人来说,相信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如果强奸以男性气概的名义实施,那么就很容易被说成女性气质暗含了对强奸的许可。于是,强奸犯可以告诉自己,他们没有做错什么。在当今的流行文化中,比如罗宾?西克在2013年发布的歌曲《模糊的界限》中,“宝贝,这是你的天性……”和“我知道你想要它”等歌词都体现了这种观点。 第二个神话是“如果强奸确实违背了女性的意愿,那么她们就不会被强奸”。这一神话反过来支持了第一种神话,即所有女性“确实想被强奸”。布朗米勒说,律师会在法庭上“开玩笑”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造成了“暴力强奸”与“非暴力强奸”之分。(记者埃里卡?埃切尔伯格后来指出,直到2011年,仍有人在使用这种荒谬的概念。例如,当时美国的共和党人将堕胎补助金的对象限定为“暴力”强奸的受害者。) 第三个神话是“她自找的”。布朗米勒说,这是“强奸犯把责任从自己身上转移到受害者身上的典型方式”。言下之意是,这个女人身上有某种东西(比如她的短裙,她的“轻率行为”,她的性经历)足以促成强奸。布朗米勒说,这种针对受害者的说法,在其他任何犯罪行为中都不存在。如果有人被谋杀,没有人会主动怀疑这是被害者的错——他们是否“促成”了这件事。她说,这个神话的悲剧在于,它给女性带来极度的不安全感,以至于许多(可能是大多数)强奸受害者事后都在为“她们自己的行为、举止、衣着引发了针对她们的可怕罪行”而痛苦万分。事实上,这只不过是“男人为了掩盖自己的暴行而投放的一种烟幕弹而已”。 第四个神话是“如果你躲不过强奸,你不妨放松一些,享受一下”。这个神话被用来故意轻视强奸对身体的侵害。它还告诉女性,她们必须接受两件事:第一,男性的胜利是不可避免的;第二,不管你怎么想,“所有女性都想被强奸”。布朗米勒指出,即使女性试图通过相信这个神话来拯救自己(比如“波士顿扼颈杀人魔”的受害者,她们试图配合,“好尽快结束逃脱”,她们还是遭到了谋杀)。 布朗米勒说,这些神话没有一个是真的。她说,男人的最后一道防线(“女人会轻松愉快地哭诉强奸”)与现实毫不相干。事实上,受害女性总是不愿意告发强奸犯,她们会因为公开曝光而感到羞耻,社会的双重标准让她们觉得自己在某种程度上要为针对她们的性侵犯行为承担责任,而且她们还害怕遭到行凶者的报复。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她们“得出了一个现实的结论:她们的描述会受到严厉的冷嘲热讽”,也就是说没有人会相信她们。 抉择时刻 布朗米勒说,你害怕走夜路是因为“强奸即使没有发生,也已经实现了对女性心理健康和情感健康的最终影响”,只要让女性知道她们总有被强奸的可能性就足够了。她说,这种威胁对父权制是有益的,因为如果女性“接受了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负担”,她们就会强化如下观念:她们“必须在恐惧中生活和行动——永远不能期望自己能实现男性的个人自由、独立和自信”。正如玛丽莲?弗莱提出的那样,即使大门是敞开着的,它也能把女性关在鸟笼里。 40个正中女性生活痛点的议题,剖析性别歧视的方方面面。 社会缺乏的从来都不是不公,而是发现不公的那双眼睛。本书从收入差距、生育问题、性别刻板印象、女性生存环境、婚姻本质等40多个角度切入女性在一生中遭遇的种种问题,剖析这些现象背后的父权制要素,带你看清社会制度和生活习惯的实质。 给你理解的温暖,也给你理论的武装,令你明白何为女性。 本书收录120位重要女性主义者的理论和观点,他们都经受过性别歧视的伤害,能够非常精准且富有同理心地理解你的处境。他们还从自身经历中升华出理论的武器,帮你武装到牙齿,挑战这个由父权掌控的世界。本书能令你明白何为真正的女性,以及何为脱离了性别歧视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