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讲演录(精)/人文大讲堂

老子讲演录(精)/人文大讲堂
作者: 杨国荣|责编:符爱霞//徐业承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原售价: 68.00
折扣价: 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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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0296982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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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第一章 原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 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 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 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 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 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 ,众妙之门。 释义: 老子首先开宗明义提出 并阐释了“道”的概念。从宽 泛的意义上看,中国哲学中 的“道”既涉及存在的法则, 又关乎存在的方式,两者难 以分离。这里所说的“道”, 也包含以上两重含义。“道 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 常名”,其中包含“常道”与“ 可道”之道、“常名”与“可名 ”之名的区分。“常道”也就 是表现为存在原理的道,作 为存在法则与存在方式的统 一,其实质的内涵不同于“ 可道”之道。与“常道”相对 的“可道”之道,也有两重含 义:它既关乎言说,也在引 申的层面蕴含引导之义。前 者(言说)涉及言语的运用, 《诗经》中有“中冓之言, 不可道也”①,其中的“道” 即表示言说;后者(引导)与 规范性相联系:在先秦,“ 道”与“导”相通,常常在规 范的意义上被使用。孔子曾 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② 其中的“道”便以“导”为实际 所指。按老子的理解,作为 存在法则和存在方式,“道” 既无法用一般的语言或概念 来加以表述,也不具有引导 日常行动的特定规范意义。 “道”固然具有普遍的引导性 意义或规范性意义,但这样 的规范不同于日常生活或日 用常行过程中所遵循的特定 规则,“可道”之道主要涉及 日常活动中特定的行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