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帝国三部曲II:帝国盛世

大英帝国三部曲II:帝国盛世
作者: 著 者:[英] 简?莫里斯 Jan Morris 译 者
出版社: 九州
原售价: 102.00
折扣价: 65.30
折扣购买: 大英帝国三部曲II:帝国盛世
ISBN: 9787522515526

作者简介

简?莫里斯(1926—2020),记者、历史学者、旅行作家、英国皇家文学学会会员,获英帝国司令勋章,以记叙英帝国历史的《大英帝国三部曲》以及描写牛津、威尼斯、的里雅斯特、纽约等城市的作品而闻名,2018年获爱德华?斯坦福旅行写作杰出贡献奖。

内容简介

第15章 慰 藉 2 首先就是体育运动。无论前往何方,英国人都会带去他们的运动。体育运动是他们主要的精神输出,也将成为他们在各地富有活力的纪念印记。他们将板球带到了萨摩亚和伊奥尼亚群岛,而两地的居民都对这两项运动充满了热情。他们在加拿大落基山脉登山,到了1897年,加拿大人也有了自己的登山俱乐部(Alpine Club)。他们把足球介绍给澳大利亚土著,并且似乎在世界任何有平地的地方都建起了网球场。在喜马拉雅山海拔8700英尺的古尔马尔格(Gulmarg),英国人建起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高尔夫球场;海拔最高的板球场也在附近的柴尔(Chail)。罗得西亚索尔兹伯里的拓荒者经常分成公学毕业生和其他人两队来打板球比赛;而成为公职人员的一个重要技能条件,就是球赛中的击球率够不够高。1888 年,纽约建起了美国的第一片高尔夫球场,不过自1829年起,英国人便已经在加尔各答打高尔夫了。拳击是英国军人的必备技能。“疏散队形,前进!”军队中就能听到这样的号令。“前列,向后转!出拳!” 最重要的是,英国人将他们对马上运动的爱好带到了世界各地,和他们的印度王公朋友一样,这种爱好继承自好战的祖先。那个年代,马匹还是上流社会的象征,赛马和打猎都是英国上层人士的挚爱,对马的喜爱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历史传统。英国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良种马,帝国的每一座城镇,也几乎都有赛马场——可以是南非草原上一小圈坑坑洼洼的草皮,也可以是加尔各答或者爱尔兰的库拉(Curragh)那样的竞技场,那里有金光闪闪的大看台、纯白围栏、俱乐部会所、分散点缀的草坪。英国人曾在加尔各答举行赛马舞会,舞会提供公共早餐,活动形式就是赌马和乡村舞蹈交替。而在马德拉斯,东印度公司喜欢运动的员工还在铁道边给自己建了一些集会室,这些宜人的房间都位于一座高大的建筑中,建筑有巨大的窗户、精致宽大的阳台,还竖着旗杆,里面总是飘出潘趣酒和花朵的香气。早在1891年,伦道夫·丘吉尔勋爵就抱怨过他的马在罗得西亚索尔兹伯里的一场赛马会之前被下了药,这指控听起来十分真实。而维多利亚从皇家骑兵卫队中派出四名使者到洛本古拉的村社中去拜访他时,这些使者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组织一场赛马会,比赛项目包括赞比西河让步赛和布拉瓦约奖杯赛。 西姆拉的赛马场在安嫩代尔(Annandale)高原上,周围环绕着高高的松树和喜马拉雅雪杉,让人很舒服地与世隔绝。科伦坡的赛马场则在城市中心,和西班牙的斗牛场一样。香港的赛马场位于跑马地,与旁边中国人的公墓只有一道竹栅栏分隔。浦那的赛马场在综合阅兵场内。巴杜勒的赛马道沿着一片小湖绕一圈。勒克瑙的赛马场在一个兵驻地的射程内。据说,大吉岭的赛马场是世界上最小的赛马场,加尔各答的赛马场则自称世界最大。在大英帝国的很多地方,社交季的高潮就是一场盛大的赛马大会。每年10月,澳大利亚各地的牧场主带着家人赶往墨尔本,安顿在舒适的老派客栈里,然后到“墨尔本杯”上去炫耀;通常,马会上发生的是事就是一整年的记忆点,澳大利亚人提到过去时,也经常用“‘纽黑文’夺杯那年”或者“‘等一等’(Wait-a-Bit)以一头之差落败那年”这样的说法。加尔各答最热闹的日子,就是“总督杯”的比赛日,这场一年一度的比赛的胜者,将从现任总督手中接过奖杯。90年代,G. W. 福里斯特写道:“看台上挤满了来自英国、美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尊贵夫人,他们和丈夫一起来探访大英帝国。赛马围场里有一位尊贵的公爵、几位勋爵、一两位来自美国的百万富翁,还有几位严肃的政治家,这些政治家来到这里是为了研究鸦片问题,在赛马场被人看见对他们来说并不光彩。空气中回响着赌注登记人的喊声,焦急的人群在赌金计算器前拥挤推搡——因为在总督杯这一天,哪怕是最谨慎的银行经理,也觉得自己有义务赌上一把。”除了教堂,也许还有法庭,赛马场可谓大英帝国一座城市最主要的地标建筑——和古罗马的圆形露天剧场一样重要,而且代表的意义也差不多。 不赛马的时候,英国人就喜欢去打猎。无论他们身在何方,总要聚起一群猎犬,再加入外形古怪的梗犬来增强它们的能力,然后出发狩猎狐狸、豺、麋鹿、野猪、野兔、赤鹿、鬣狗,或者当地其他可供狩猎的动物。(大英帝国似乎人人都有猎狐小犬、牛头梗或者西班牙猎犬;任何集体照,要是没有人手中抱着狗的话,就不够完整;印度的许多英国家庭还有自己的犬倌,通常由一名高级雇员的儿子担任。)印度轻松愉快的打猎活动有记分,而在非洲,英国人强大的影响力甚至让部分布尔人也参与这项运动,还有人看到他们穿着正宗的粉色打猎服装,用南非荷兰语高喊着“呔嗬”。蒙特利尔狩猎俱乐部(Hunt)1826 年由英国军官创立,在原法属加拿大地区蓬勃发展。卡尔佩狩猎俱乐部最初就在直布罗陀巨岩上创立,而且只有两条猎狐犬,那里的狐狸与猿猴一起栖息在高处的灌木丛中。在19世纪90年代,这是帝国规模最小的俱乐部,成员经常被国境线另一边的西班牙显贵带到庄园里招待,他们还有一次跑过海峡到了丹吉尔,“那里的一头狼整整跑了40分钟,逃出了9英里”。 在印度,狩猎野猪和马球一样是充满激情的活动,王公们提供的银制大奖杯激起了人们的热情。“卡迪尔杯”(Kadir Cup)野猪狩猎赛是印度的主要运动赛事之一(1897年的胜者是皇家骑兵队的吉尔曼先生)。这是令人兴奋的运动,马背上的人手执长矛,要面对野猪、老虎、水牛,乃至犀牛,自东印度公司设立初年它便已在英国人中风靡。到了19世纪90年代,印度西北各省区成了赛事的活动中心,在卡迪尔杯举行时,一天甚至会有一百场这样的比赛。参赛者和他们的马匹住在旁遮普平原上颜色鲜艳的帐篷营地里,每天都能看到尘土飞扬、马蹄狂奔的训练场景,他们就像将要参加马上长矛比武的骑士。 只要地上有能够追逐、狩猎的生物,英国人就会去追逐。那个年代,帝国范围的扩张,伴随着各种体育运动。过去在非洲土地上漫游的无数鹿和斑马就成了他们的目标,而物种保护还不是当年热爱自然的人所关心的事。自称“野兔倌”的叫卖小贩经常造访印度的兵营,售卖野兔和野猫,给士兵们养的小赛狗当追猎玩物;或者售卖豺,让两三条猎犬在球馆中追猎。如果当地无鱼可钓,帝国主义者甚至会在河中养殖来自母国的鳟鱼和三文鱼,这样新西兰丘陵中的某些酒店,就能忠实地重现苏格兰钓鱼旅馆中那种刺激的乐趣。见识广博的渔猎仆从会帮忙照顾,渔账每天周详地记录,一天劳作结束时,大篝火前总有麦芽威士忌喝。每一本介绍殖民地的指南,要是没有介绍血腥运动的章节,就不够完整,然而,乔治·斯科特爵士编写他著名的缅甸指南时,不得不评述道,缅甸人很少狩猎,因为徒看待猎人时心里“混杂着怜悯和厌恶”。 3 下一项活动就是饮酒——英国人对食物的兴趣,不及对酒的一半。《牛津大英帝国概况》(Oxford Survey of the British Empire)第六卷中的一则标题“影响整个帝国的疾病”下,第一个介绍的疾病就是“酒精中毒”。原因是十分明显的。身在海外的英国人,无论属于哪个阶级,无论是总督还是骑兵,似乎都有酗酒的毛病 — 有时是为了缓解糟糕气候的影响,有时是因为感到孤独,但往往是因为喝酒属于普遍的生活欢乐。帝国各地的城市中,啤酒厂的建设速度几乎和赛马场一样快,英国本土也有许多酿酒厂专门为殖民地市场生产啤酒——雷克瑟姆(Wrexham)陈贮啤酒就宣称“由完全熟悉热带地区需求的酿酒厂制造”。科伦坡的进口商人米勒一家售卖在德国专门为殖民地市场灌装的陈贮啤酒,以及单独在苏格兰高原灌装的麦芽威士忌。日暮饮酒(sundowner)已成了热带地区帝国领地的一项习俗——暮色降临之际,一名穿着白色长袍、系着深红腰带、戴着塔帽或者头巾的仆人,带着闪闪发光的全套用具,包括冰桶、餐巾、玻璃瓶和苏打水瓶,在游廊上为你奉上第一杯美味的酒。据说,这一习俗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人们认为日落时分尤其容易得上疟疾,而喝一杯烈酒,可能在里面再加上一剂奎宁,就是最好的预防办法。 酗酒最凶的是来自英国本土的人,没有哪片殖民地的居民可与他们相比。澳大利亚人嗜饮啤酒名声在外,他们也生产许多优秀的葡萄酒——特洛勒普认为,上亚拉(Upper Yarra)葡萄园出产的6便士1品脱的白葡萄酒,乃是他喝过的最美味的葡萄酒。然而,澳大利亚的人均酒精饮料消费量,只有英国本土的大约三分之一。印度的酿酒厂每年生产超过600万加仑的啤酒,其中300万加仑最后都进了英国士兵的胃。这些士兵把酒称为“颈油”“泻药”“猪耳朵”,还经常组成“豪饮派”,把筹集的所有资金全部用于饮酒。19世纪90年代,加尔各答的警察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周末城中出现的一大堆醉酒的英国海员。皇家海军中,因醉酒而受到军事法庭审判的军官也比犯其他罪行的更多。 在富有阶层和赌徒之中,最受欢迎的则是香槟。后来成为锡兰总督的韦斯特·里奇韦跟随罗伯茨从喀布尔向坎大哈行军时,脑中就一直想着冰镇香槟。他想这东西想得厉害,罗伯茨派他用最快速度前往最近的火车站给印度总督发急件时,他脑中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印度的每一座火车站肯定都有冰镇香槟售卖。他提前发电报为自己预订了一瓶,然后飞快骑马狂奔三天三夜——“但是,唉!令人失望:冰都融化了,香槟染了软木塞味,第二天我就头痛了”。 对这些帝国人士来说,香槟十分重要。1884年,沃尔斯利的部队在苏丹艰难作战时,助理军需总管(Assistant Commissary-General)的一大怨言,就是官方记录上以医疗用品为由带来的香槟“质量不怎么样,根本就是想让士兵们士气低落,而不是激励他们”。作战期间,军官食堂里通常会有大量香槟——同样是在这次沿尼罗河而上的行军中,布勒将军就曾在自己的帐篷里开办晚宴,宴上有七道菜,大部分都是混着香槟冲入肚中的。此外,香槟还是帝国任何胜利时刻或冒险中理当出现的东西。90年代,罗得西亚有一名欢乐的老探矿者叫“香槟”安德森,他之所以得到这个绰号,就是因为每当他卖出标有矿藏的土地,得到一笔满意的利润后,他就会给自己预订整整一个浴缸的香槟,每瓶25先令。埃文莫尔勋爵启程前往克朗代克地区时,行李中有75箱香槟;不幸的是,这些酒都冻住了,最后在埃德蒙顿的主街上被拍卖,起拍价每箱25分,竞拍成功者随后立即打碎这些优质酒瓶的瓶颈,当场喝了起来。 因此,在这个酗酒成风的帝国鼎盛时期,戒酒运动同样十分活跃也就不奇怪了。陆军有自己的戒酒协会(Temperance Association),在每个海外驻地,该协会的食堂都只出售软饮、蛋糕、面包和黄油。协会会员每禁酒六个月,便可以得到一枚奖章。该协会的职位也十分受欢迎,不过据说这是因为这项兼职能赚上不少钱,可用来买威士忌。当时举足轻重的改革者之一正是旅游业的王者托马斯·库克,他最初经营的就是一家禁酒旅馆,而他的第一单向导旅游生意,也是戒酒旅行。库克从未像竞争对手弗雷姆旅游公司(Frames Tours)那样要求他的客户完全不饮酒,但是无论在尼罗河的游轮上,英国军官怎样脚踩栏杆,开心地痛饮威士忌,他都从不掩藏自己对烈酒的厌恶。库克终其一生都是积极的禁酒主义者,他还高兴地记录说,印度军中有5908名戒酒者。福音传道者一直担心土著会被酒精腐化,这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在英国人第一次将酒精饮料带入他国土地时,澳大利亚土著、加拿大印第安人、毛利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就已经被部分腐化。有时,土著统治者反而能看清这点,比说服他转变信仰的徒更加节制。贝专纳兰国王卡马(Khama)不仅让整个部落都改信了教,还在19世纪80年代对统治全域发布禁酒令。在这片面积是英格兰数倍的土地上,唯一能向任何人——无论是非洲人还是欧洲人——出售酒类的地方,就只有火车站的茶点室,于是这个地方便成了帝国的终极避难所。卡马把酒精称为“世界的敌人”,并希望能把它们全都倒进海里;但是,他的想法并不符合时代潮流,因为当时向世界散布这一慰藉品的最强大的媒介,正是英国人的干渴帝国。 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后,英国继续对外扩张,成为强盛的大帝国,又在两次世界大战后一步步退缩,重新变成岛国。这段曲折历史有多少人物和故事? 本书作者简·莫里斯是旅行作家,她没有仅限于爬梳各种历史文献,而是探访了亚洲、非洲、北美洲很多地方,在荒野、战场、城市、旧居中寻找旧帝国留下的痕迹,她以优美的文笔,再现生动的历史场景,写下在历史现场的复杂感受。 在三部曲的第二部中,作者全面展现了1897年前后大英帝国盛期的风貌。如帝国的在各大洲的领地,粗暴的新帝国主义观念,皇家海军和英国陆军的作风,帝国的电报线路、铁路和其他工程建设,不同地区英国移民的赛马、狩猎、饮酒的生活文化,这一时期的文学和艺术等,表现了帝国辉煌和败坏并存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