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大律师名案名言系列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大律师名案名言系列
作者: 王思鲁
出版社: 中国法制
原售价: 48.00
折扣价: 36.48
折扣购买: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大律师名案名言系列
ISBN: 9787509305447

作者简介

王思鲁律师,1965年,出生,男,广东化州人,先后就读于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首席律师、法律风险防范专家。 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二十多年,擅长重大疑难案件辩护;酷爱职业演讲;以刑事法、厉地产法及公司法法律服务见长。 王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近千件。其中名要案数十件:陈×洪状告×市×经委索赔6200万元的行政侵权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2006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十大案件”之香港谢×涉嫌巨额职务侵占案、2006年度全国新闻聚焦——陈×洪状告×市×区交通局交通违法批准案、2004年度黄×金等涉嫌妨害公务的“中国妨害公务第一案”等等。 王律师喜学术探讨,曾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刑法教科书》编写。在《现代法学》、《法学与实践》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谈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等学术论文20多篇,近20万字;在《中国律师》、《检察日报》、《律师与法制》等权威实务刊物发表《再论财产刑的存废》等实务作品百余篇,专著有《动人的篇章——庭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等,共500多万字。 由于王律师在律师事业上的卓越表现,新华社、《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广州日报》及《信息时报》等媒体对王律师业绩均有过专题报道。

内容简介

第一章 开着手机等案上门吧——如何以经典辩词征服世界 胜者为王:今天这个专题,对于想从事律师行业的人以及正在从事律 师行业的人,都是相当重要的。今天这个讲座有三个特点:第一,讲的都 是真言;第二,讲的内容都是书本上难以找到的;第三,讲的对于准备或 正在从事律师行业的人而言,都是有帮助的。 主讲人:王思鲁,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金牙大状律师网(www.jylawyer.com)首席律师 主持人:陈孟君,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舍伙 人、资深律师 主持人:对于王律师,我相信大家已经很熟悉了,因此,我也就不再 介绍。现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王律师为我们作精彩的演讲! 正文: 今天这个讲座是专门针对想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以及正在从事律师职业 的人的。这个讲座有三个特点:第一,讲的都是真言;第二,讲的内容都 是在书本上难以找到的;第三,讲的对于正在或准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而 言,肯定是有帮助的。 今天的主题是如何拓展案源。主要内容有两部分。第一部分将讲述我 们国家律师拓展案源的途径,即如何“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第二部分 将讲述如何通过正常途径有效拓展案源,即拓展案源的“康庄正道”。今 天我所讲的内容均会围绕这两方面展开。 一、中国律师拓展案源的手段全景扫描 我们先了解一下律师拓展案源的各种合法手段、非法手段。 (一)亲戚朋友 拓展案源的第一种方法是:通过亲戚朋友为你介绍案件,这是拓展案 源一种相当传统的手段。无论是对于刚出道的律师:还是钽经打开局面的 律师而言,这都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法。 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案源并不是我们国家所特有的,任何国家都有这种 情况。它是一种相当正常的手段。因为,你与这些为你介绍案源的亲戚朋 友之间的关系都相对比较固定,因此,当中涉及到“回扣”等的情况不多 。当然,也有一些律师在日常生括中,通过扩展自己的人际交往,形成新 的关系,继而与这些新结识的“朋友”私底下达成协议——若能够帮忙介 绍一些案件,那么律师可能给他们一定的好处。 根据我们的经验,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过来的案件,存在这么一种情况 。有律师曾经这么说过:“律师千万不要与当事人成为朋友;而当事人则 必须千方百计地与律师成为朋友。”为什么呢?因为,律师一旦与当事人 成为朋友之后,碍于情面,不好对其收费或按正常标准收费。也就是说, 在这种情况下,你在回报方面可能会“大打折扣”,而在付出方面则需“ 义无反顾”。 因此,在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过来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注意这样一 个问题,即要与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之所以有很多律师在外面应酬时 ,十分慎言,是目的其要与当事人保持一定距离。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未 尝不可。为什么呢?因为一旦有过多的言语交流,在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很 容易产生心理上的共鸣,继而成为朋友。 从我自身的经验来看,一般情况下,办理亲戚朋友介绍过来的案件, 是不好收费或按正常标准收费的;而如果在收费以后无法实现介绍人的“ 目的”,那么从今以后,你们有可能再也不是朋友、亲戚了。其实在现实 中,律师给介绍人“回扣”这种现象相当普遍,尤其存在于刚才所说的“ 通过新建立的关系来拓展案源”的这种情况中。 对于年轻的律师助理而言,应该有这么一个计划,即一个星期要认识 多少人、通过怎样的途径去结识。这就往往需要在“同乡”或者“同学” 这个圈子内拓展关系;如果你曾经在某个单位工作过,那么利用你之前在 工作期间的同事来拓展关系,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总而言之,一般情况 下,都是通过上面所讲的三种途径将人际关系辐射开来。 拓展人际关系,认识多一点的人,争取给对方留下好印象。 在一些管理培训课上,经常都会讲到这一点|如果你想成为千万富翁, 那么,你应该与千万富翁进行交往。话虽如此,但是说到容易做到难,为 什么呢?一个普通人能与千万富翁进行交往,那是一种“越级”的举动, 而正常情况下,只能“跨半级”。你若不是千万富翁,甚至不是与这个级 别相近的人,你是很难跟千万富翁交往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正如我刚才所说:你可以“跨 半级”,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往前迈进。如果你仅仅是跟在各方面与自身 水平相差不大的人交往,那么,你以后的发展会遇到不小的阻力。这个问 题我想还是回归到我读研究生时的感受,给大家一个“现身说法”吧。 我1998年本科毕业,1995年读研时我已是个大龄研究生。当时,我的 一些社会上的朋友跟我讲:“你现在的同学对于你而言没有任何的帮助, 因为,他们跟你一样刚毕业,而他们取得一定的成就至少需要5年,如果你 等5年之后才让他们帮助你,这是不切实际盼。”这位鹏友所讲的话很有道 理,而我也是自己这么一路走过来的。我可以这么说,我的发展与应届考 上研究生的同学一点关系也没有,至少到目前为止:当然,他们的人生高 峰期还未到来,也没有迹像表明会比我差。 P3-P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