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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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蒋介石的密友近臣(亲历者讲述)
ISBN: 9787503429088
张謇反对虞洽卿等创办交易所的原因,是由于他知道各资本主义国 家的交易所均采一区一所制,政府若准许虞等创办在先,别人就不能在 同一区域内再办;尤其是他在南通办盐垦多年,当时正种植棉花,而且 大生纱厂也已开办起来,自己手中有花、有纱、有布,岂肯任人支配。 他反对虞洽卿等创办交易所的理由有二:一是交易所既是一区一所,即 不能多种经营,做了证券就不能再做物品,如单营物品,则做了棉花就 不能再做纱布;二是交易所不能依靠外资作股本。在这样的情况下,虞 洽卿虽有上海各业领袖和总商会的支持,但农商部也很难批准他的申 请。实际上这是虞洽卿的多种经营与张謇的单种经营的争权夺利之争, 双方势均力敌,相持不下。 日商于1919年在上海日领事馆注册,在上海租界三马路开办了 “取引所”(即交易所)。虞洽卿便以抵制取引所为借口,电请农商部迅 将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案予以批准。同时,沪海道尹某也打了一个密电 给北京说,关于虞洽卿申请创办交易所一案如再不批准,他们将在租界 内先行交易,如地方官厅予以封闭,反使日商取得专利云云。事实上, 虞洽卿也把交易所“先行交易”起来了。 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理事长为虞洽卿,常务理事为郭外峰、闻兰 亭、赵林士、盛丕华、沈润挹、周佩箴等六人。理事十七人,我是其中 之一。监察人是周骏彦等。陈果夫当时是第54号经纪人,他的老板就 是蒋介石。经纪人头上戴白布帽子,帽上各编有号码,以资识别。经纪 人卖出买进不拘若干次,成交须经拍板员拍板以拍定之价格为计算标 准,全场均须遵守,不得异议。 交易所的资金来源,据协进社社员说,当时协进社代表戴季陶与日 商某企业代表商定办法,交易所资金确定为五百万元,分为十万股,每 股五十元,用有限公司方式募集,如募不足额,可照票面向日商抵借款 项,但以十分之七(即不超过七万股,三百五十万元)为限。交易所 开办时,先收四分之一,即日方担任八十七万五千元,华方三万股担任 三十七万五千元,共计一百二十五万元。协进社方面拿不出三十七万五 千元的巨款,怎么办呢?有人代为设计:“日商八十七万五千元股款势 必分存于华商银行钱庄,我们可先向这些行庄协商做三万股押股,如不 接受此项条件,则日商的股款即不向他们的行庄存放。”这是以交易所 名义的存款来做交易所股票的押款的办法。钱庄唯利是图,双方一拍即 合。这样,交易所的十万股的股款,七万股系日商代缴,三万股系华商 行庄代缴。对外来说,交易所五百万元资本的四分之一,即一百二十五 万元,都已全数缴足,分存于华商行庄。事情就是这样办成的。因此, 交易所在开业以后,居然信用大著,营业一天好似一天,市场内人山人 海,拥挤万分。 协进社为了使物品交易所成为合法经营的事业,于1920年年初派 社员洪承祁来邀我同虞洽卿赴京向农商部交涉,质问为什么日商可以在 上海办取引所,而中国人反不能在上海办交易所。洪承祁对我说,协进 社在三万股股票中分给我一千股,原须缴股款一万两千五百元,因恐我 一时不便,已代做押款一万元,现在只缴两千五百元即可;如果不愿做 股东,可将股票卖出,立可得价一万七千五百元,获净利五千元。此 外,再送我旅费五千元,要我同虞洽卿赴京一行。我研究了日本的取引 所法后,同虞到京,经过努力,农商部始制定了“物品交易所条例”, 颁布施行。这个条例使虞洽卿主张的多种经营和张謇主张的单种经营的 矛盾统一起来,就是说,虞、张所主张的两种交易所都可以办,使它们 各得其所。政府方面也有利可图,即条例规定每个交易所应缴资本总额 三分之一为保证金,并得向经纪人所做每一交易按照规定征收费用。交 易所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当时交易营业额颇佳,交易所股票称为本所股,也加入证券市场买 卖。开始时每股价在三十元左右,到1920年春季已拍到每股五十多元; 及至物品交易所条例颁布后,本所股市价已到八十元,至年终时每股涨 到一百二十元。这时每股所欠缴的股款四分之三,即三十七万五千元, 已全数缴清,交易所已实收资本五百万元。协进社所有的三万股,据我 所知,戴季陶、张静江、蒋介石等最多只分给重要社员一万五千股(包 括我的一千股在内),其余所存一万五千股早已卖到市场上去了。现在 为了要缴四分之三的股款,戴季陶、张静江、蒋介石等又将日商方面做 押款的七万股股票全部赎出而卖掉三万股,这样加前存一万五千股共四 万五千股,以每股平均获利六十元计算,共可获利二百七十万元。除去 日商押款八十七万五千元,还有四万股保留下来的股子,每股应缴三十 七元五角,共需一百五十万元,两共二百三十七万五千元,尚余三十二 万五千元,当然为戴季陶、张静江、蒋介石等所得。至于已缴足五十元 的四万股股票,市价每股已值一百二十元,共值四百八十万元,也为 戴、张、蒋等所有了。真所谓空手人翻云覆雨;白手起家,凭空发了大 财。 当时我们几个人认为股票价格已达饱和点,不能再有所发展了。于 是,洪承祁首先组织八百万元资金的中易信托公司,盛丕华代表张澹如 去汉口组织武埠地产公司(准备适应建筑粤汉铁路的投机)。又听说北 京证券交易所资本仅十万元,尽可扩充,结果扩充资本为六十万元,上 海方面参加三十万元。我自己则向农商部呈准在宁波开办证券花纱交易 所,资本为一百二十万元。正在各谋发展的时候,戴季陶、张静江、蒋 介石等以为他们有实力(有每股一百二十元市价的四万股股票),因而 大做本所股买卖。1921年年初,本所股每股市价已由一百二十元抬高 至一百五六十元,到年终时竟涨到每股二百数十元,真如脱缰之马,横 冲直撞。交易所原来订有一百二十余条的营业细则(经理事会通过,农 商部核准),规定卖主或买主应缴各种证据金,以便防止卖主到期不交 货和买主到期不缴款,规定极为严格。但这时戴季陶、张静江、蒋介石 等不仅不缴证据金,反而强迫常务理事郭外峰、闻兰亭(他们是管市场 业务的)等收受空头支票,充作现金。同时现货与期货(本月期货与 下月期货)的差价越来越大,差金打出愈多,致会计上的现金大量支 出。交易所由外强中干到捉襟见肘,拖延到1922年2月,宣告“死 刑”,大量股票一旦变为废纸,大富翁变为穷光蛋了。我所经营的宁波 证券花纱交易所也受上海交易所倒闭的影响而倒闭,牵涉较广,我为理 债而来上海,寓白克路(现名凤阳路)一号。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