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观察与谏言)

中国经济(观察与谏言)
作者: 夏斌
出版社: 中信
原售价: 58.00
折扣价: 37.70
折扣购买: 中国经济(观察与谏言)
ISBN: 9787508659145

作者简介

夏斌,现任***参事,当代经济学基金会理事长,***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南开大学**经济战略研究院院长。曾任***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享****特殊津贴,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银行家》杂志编委会主任,上海、北京等多个省市**特聘专家、顾问,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及**行政学院兼职教授,***总行博士后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并购公会首席经济学家。 从上世纪90年代初,曾历任***总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监会交易部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总行政策研究室负责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 获奖情况: 《中国货币供给理论的实证研究》、《中国科技贷款运行机制研究报告》论文,分别获1990年中国金融学会首届全国**金融论文一等奖、二等奖; 《货币供应量已不宜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论文,获2002年中国孙冶方经济学奖; 专著《中国金融战略:2020》,获2011年**财经、信诚基金年度金融书籍奖、***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研究奖”、上海市**颁发的“**决策咨询奖”一等奖。 学术方向: 主要从事宏观政策、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及资本市场的研究。

内容简介

十三五时期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认识和思路 对我国风险问题的认识 1.当前我国未爆发系统性风险,是因为已采取 了一些发生**危机后会采取的救助与化解政策。一 般而言,过高的**贷款率往往不是产生在危机之前 ,而是在危机之后。尽管近几年我国银行公布的** 贷款率增长不快,但有几个现象须注意: (1)关注类贷款增长很快(在资产质量上接近** 贷款,但还未归类到**贷款统计中),2014年3一12 月,仅9个月间,全国关注类贷款由2.5%增加到3. 11%,总额增加5 400多亿元。 (2)有问题贷款实际处置数在大幅上升。以温州 为例(无法得到全国数据),2014年1—10月**贷款 为308亿元,**贷款率为4.19%。但同期未列入不 良贷款统计而需打包处置的有问题贷款为273亿元, 高于历年的处置数(2013年为288亿元,2012年为114 亿元)。 (3)不少地方**出于稳定社会的目的,已通过 成立各种资产管理公司、基金、资金池等方案,或重 整债务,或借新还旧,不断干预企业,不让其破产, 不让解雇工人。 (4)我国的货币供应与经济增长之比,在四万亿 货币供应高峰时的2009年为177%,到2014年该比例 不仅未缩减,反而扩大到193%。同期,银行总资产 从78.77万亿元,增加到168.16万亿元,增加了1. 13倍,货币总量不敢轻易收紧。 (5)央行在下调差别存款准备率中,“差别”的 “**度”已从大小银行间的差别扩大到对中小银行 内部实行差别,这实际上意味着对个别流动性紧张的 中小银行在采取“救助性”手段。 正是由于事先采取了以上一系列措施,在中国经 济由两位数增长率快速下滑到7%左右的过程中,中 国的银行体系仍然能稳定地运行。 2.目前各经济主体的风险。集中表现为**的 财政风险。由于我国各类市场主体的刚性兑付问题尚 未解决,目前不管是地方债务风险、影子银行风险、 互联互保风险、信托理财风险还是国企亏损破产风险 。*后七拐八拐,风险往往都集中在“姓公’’的资 产上。减记“姓公”的权益。而且,由于地方财政风 险、金融机构风险、货币风险(贬值)以及社会稳定风 险胶着在一起,加上金融风险波及面大、传递速度快 、非线性爆发的特点,实际上已难以区分区域性风险 和系统性风险的差别,很容易酿成全局性的**财政 风险。 3.及时释放与化解风险不仅不会影响增长。而 且有利于稳定增长。已形成的风险,是已经造成的损 失,是客观的,*后必然要有人埋单或减记某经济主 体的资产或权益。当风险数量少时,风险不易被察觉 ,或可拖着不解决,但累积到一定程度往往是以被迫 的未预料到的“危机”形式出现。在系统性风险集中 爆发之前,往往容易出现“问题不大”的认识,从而 缺乏化解风险的紧迫感。此时如果不愿意将一部分稳 增长的资金省下来去埋单化风险,由于市场不能出清 ,资金为僵尸企业所占有,或金融市场上无风险收益 率远高于实体经济的利润率,结果出现一部分有活力 的中小企业、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终 反而影响经济增长。 4.在化解风险方面,中国当前的国情有特殊的 优势。在严厉的市场法治经济下,市场法律约束与企 业破产边界是极其清晰的。当一个企业出现财务危机 ,不可能存在中国**为“农民工讨薪”的怪现象。 委托理财的失败,也不需要成立“信托公司保障基金 ”之类的机构予以保障。因为在严厉的法律和被约束 的**(议会政治)的背景下,一切应按市场规律办事 。当微观风险累积到一定地步,只要无法律依据的特 别制度支持,风险*后只能以危机的形式来解决,政 府不具有在法律制度改变之前擅自采取特殊的风险化 解政策的权力。在当前的中国则不然。金融尚未全部 对外开放,各项体现法律意图的市场化改革制度正在 一项一项推进中,相关的市场约束仍然“不硬”或尚 不明确,因此各种债权债务纠纷和拖欠行为尚存在大 量“可协商”“需改善”的空间,这就为我国**利 用当前条件,抓紧摸清家底,重新完善和强化市场规 则提供了可能,可以做到一边埋单整顿、一边制定规 矩,为防范*大的风险积聚和系统性风险的爆发赢得 时间。P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