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明代(危机下的世界史与东亚)(精)/何以中国

何谓明代(危机下的世界史与东亚)(精)/何以中国
作者: (日)冈本隆司|责编:李信|译者:马云超
出版社: 浙江人民
原售价: 78.00
折扣价: 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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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213110375

作者简介

[日]冈本隆司(Takashi Okamoto) 1965年生,现任京都府立大学文学部教授。撰有专著《近代中国と海関》《属国と自主のあいだ》等。已译为中文简体的著作有:《属国与自主之间:近代中朝关系与东亚的命运》、《李鸿章 袁世凯》、《近代中国研究入门》(合编)。 译者: 马云超 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为南京大学中国思想家研究中心、明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古代中日关系史,曾在《世界历史》《江海学刊》《史林》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译著有宫崎市定《科举史》、《宫崎市定亚洲史论考》(合译)、谷川道雄《隋唐世界帝国的形成》等。

内容简介

第11章 “明末清初”(节选) 构想 张居正应该是明朝最有名的政治家之一,他推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明朝的历史大抵模仿宋朝,这不只是后世基于客观观察的结论,同时代人主观意识下的言行也是如此。这么说来,推行改革的张居正就是北宋王安石般的人物。 但若与王安石仔细对比的话,不仅权力的获得和主君的关系各异,改革的内容与意向也不尽相同。虽然同为宰相、改革家,但其中的区别在思考时代时不容忽视。 张居正的改革以“私有化”和私人关系作为前提,他的个性首先成了问题。 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明代也有很多脱离常轨的人,至少他们的名字能够被流传下来就堪称奇观。仅前文提到的就有不断扩大杀戮的洪武、永乐父子,不关心仕途的“吴中四才子”,与正统朱子学背道而驰的王阳明,当皇帝却不做皇帝事的正德帝,身为儒家天子却沉迷道教的嘉靖帝,他们都是超脱常理的人物。张居正也是如此,从这样的超脱也能看出他个性的一端。 张居正理想中的政治家是秦始皇和忽必烈,这已经偏离了中国传统的史观。秦始皇因“焚书坑儒”遭到众多非难,在儒家立场上是暴君的代表,也是胡作非为的人物。弹压儒家而强制推行法家政治的秦朝迅速灭亡,取代它的汉朝因保护和兴隆儒学而延续四百余年,这是中国政治思想的基本立场。蒙古的忽必烈也是如此,那是明朝轻视的胡族,一般被视为穷兵黩武、荒废科举的暴君。 但张居正的看法不同于这样的史观,他把暴君秦始皇、忽必烈与明太祖相提并论,设定为自己的目标。如前所说,明太祖客观而言确实是残暴的君主,其评价也未尝可知,但他终究是现王朝的始祖,对于明代人而言是必须尊敬的存在,也是应当赞誉的标准。 那么,张居正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呢?就是执行力。实行有效政治的是现王朝的始祖太祖,能够与之相比的只有秦始皇和忽必烈。张居正在《陈六事书》这一著名上奏中也说道:“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实效。”(《张太岳文集》卷三六)客观来说,这里相通的就是基于法制的强权政治。 张居正将强力执行作为座右铭。他敢于这样说,并且被视为奇行,本身反映出中央统制力已经十分微弱的事实。应对“北虏南倭”也是如此,一切都要交给地方处理。这时以重新收拢大权作为目的,通过强力执行推进改革的过程,就是张居正的十年执政。 成果 当时改革中的重要措施,首先就是考成法。考成的“成”是指成果、成绩,“考”就是调查的意思,也就是对官僚的业务进行严格的评定。反过来说,此前的官僚都没有像样的业绩考核,基本等同于放养。 即便说不上放养,不仅官僚机构和民间社会日益脱节,监察胡作非为的制度也基本没有运行。在张居正看来,权力的控制和掌握松散到了如此地步,必须对其加以改造。 虽然是严格的业务评定,但业务内容主要就是收取税金,因此在考核税金征收的同时,也必然要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 最大的征税对象就是作为生存基础的土地。土地的现状如何,多少土地归谁所有,是谁在从事耕作,如果不能明确掌握这些内容,就无法进行征税。于是张居正开始了土地的重新调查,也就是土地丈量。这在权势阶层引起了恐慌,可见此前没有过实质性的丈量。 明朝的原则是实物主义,直接征收土地上生长的物品,土地的丈量理应定期进行。为了按照规定实行征税,土地调查是不可缺少的。 如前所述,实物主义虽然残存,但已经名存实亡了。土地税也好,徭役也好,习惯上都改由白银支付。土地税因税目和手续变动较少,尚且容易调整。但徭役有所不同,首先必须把握征发劳动力的人口,其劳动形态也有搬运税收、官衙门卫、照顾马匹等多种多样。这些都置换为白银后,尽管各种劳动也都以白银形式支付,但原有的劳动项目依然保留,需要逐一支付。因此即便成了银差,出纳也极为烦琐,必然容易引发贪污和混乱。 于是,把各项负担一体化的动向在各地陆续发展起来,张居正则是把这种动向推广到了全国规模,称为“一条鞭”。汉语的“鞭”和“编”同音,即一体化的意思,这就是著名的“一条鞭法”。 这样的负担根据富裕权贵拥有的土地和成年男子的数量摊派,一体化的土地税称为“地银”,徭役负担称为“丁银”,后来两者合并成了“地丁银”。 商业中的财富和负担也在不断集中,比如食盐专卖的开中法早已有名无实,食盐买卖被少数权贵商人独占。万历末年制定的“纲法”就是将这样的情况制度化,食盐专卖和税金负担全都委托给了指定任命的若干商人。伴随税收承包的进行,清朝固定下来的地丁银和纲法都可以视作张居正改革趋势的归结。 性质 通过上述改革,违法和漏税的官僚权贵被揭发,税银征收变得便利,因此财政也有所好转。在顺应社会动向取得成果这一点上,张居正改革与五百年前的王安石变法有值得一比之处。但整体而言,两者并不能完全视为相同,我们来看其中的情况。 随着财政整理的进展,其成果留下了记载。万历年间有很多财政的记录,能够留存至今也反映了这一过程。关于明末清初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不断发展,其史料前提正是因张居正改革而出现的会计录。这些会计录成了此后赋役全书和清代财政记录的雏形,后世也频繁进行编纂。为了掌握这一动向,必须超越张居正本身,从更长远的眼光进行考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包含编纂记录在内的改革的体制性定位。 明代地域之间差别极大,也是居民流动化的时代。全国一致的政治和中央发出统一政令,在地方上是很难执行的。 尽管如此,地方却没有独立制定和提出政策的制度与权限,也没有那样的能力。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应对,在走投无路中反复调整才是实情。徭役向银差的转变,就是从地方层面开始的典型事例。 为了让中央政府把握四分五裂的现状,在不产生矛盾的前提下引导统一的方向,张居正的措施就是派遣官员强化监察。在这一意义上,将所谓“集权”主义与当地地方主义状况相契合,试图恢复中央的权威(岩井1989、1993),就是张居正改革贯彻始终的理念。 反过来讲,它不像北宋王安石新法那样触及基层社会的根底,从基层着手改革。即便张居正也无法做到那个程度,这是时代的趋势。 展望 从这一点来看,统治体制相对于明初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当时的理念和原则是皇帝直辖地方社会,每个行政区划都有单纯管理民政的机构和单纯管理军事的机构,分别直属于皇帝。但是,这样的体制显然无法维持下去了。 推行地方整体统治,也就是将地方行政和对策交给当地,设置宏观统辖并与中央相连的职位,也是其中一环。那就是“巡抚”和“总督”,所辖范围大体相当于一个省。明太祖废止的行省,在此又重新复活了。 总督和巡抚统称“督抚”,原本是临时特派的职务,镇压叛乱的王阳明就是如此。特别是总督在带有军事任务的时候,通常被委以全权。但是,他们在明末清初时期逐渐转变为常驻的地方官员,清代时总督和巡抚成了常设职务。从这一脉络来看,清朝对汉人统治的出发点正是张居正改革。 张居正改革依靠自身所重视的执行力,客观上确实取得了成果,这一评价本身和现代历史学家的见解基本一致,在当时也是没有异议的。 张居正于万历十年六月二十日(1582 年7 月9 日)去世,享年57岁。《明神宗实录》当日条中记载了他的生前事迹。“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综名实,清邮传,核地亩,洵经济之才也。”对他的业绩给予了最高程度的赞美。但这并不是大团圆的结局,后文以“惜其”开头,也谈及了张居正死后被剥夺荣誉的悲惨命运。 16 世纪已经迎来尾声,此后的政治史动向是对明朝这一时代,或者说政权体制本身的清算,同时也是走向明清交替必然归宿的过程。 ★ 中国近代史专家(日)冈本隆司教授新近力作 ★ 为何京都学派史家认为明史无趣?本书综合多种成果,如何让它有趣? ★ 全球和东亚视角看明代,与以往相比有哪些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