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员工必修的职业精神

优秀员工必修的职业精神
作者: 李伟
出版社: 中国商业
原售价: 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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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优秀员工必修的职业精神
ISBN: 9787504482143

作者简介

内容简介

提到“职业精神”,我们并不陌生,从早期的视 厂如家,发扬主人翁精神,到现在倡导的做岗位的主 人,公司的主人,某某事业的主人,在公司的文化导 向中,似乎认定了一个事实:员工只有具备了职业精 神,才能对公司事业具有强有力的责任心,才能对公 司忠诚敬业,才能对自己充满自信,才能在工作中积 极主动。 那么,什么是职业精神呢?职业精神是与人们的 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精神。社 会主义职业精神是社会主义精神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本质是为人民服务。 职业精神是人类社会生存的基石。人类自野蛮进 化到文明社会,便产生了社会分工,每个人都难以孤 立地在世上生存;社会越进步,分工越细,相互依赖 就越强。不同的职业体现着社会不可或缺的需求,人 们从事职业表面看是为自己谋利益的手段,其实是为 社会服务,也就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社会 必然会对各个职业提出一定的要求,即从事该职业的 人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这样逐渐生成了职业精 神。在世人看来,它随职业本身一同诞生而不能分割 ,是天职——“天赋”的、必尽的职责。职业精神遂 成为每个职业者立身的根本。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既 享有职业带来的利益,也要承担职业带来的风险。只 有秉持各自的职业精神,方能发挥职业的社会功能, 维系职业的价值。那些恪守职业精神的人,为自己的 职业增光添彩,必深得同行和世人的赞颂;而那些不 守职业精神的人,则玷污了自己的职业,必遭受同业 和众人的唾弃。职业精神是人们对不同职业的不同期 待——生病后有医生尽力治疗,受侵袭有警察全力解 救,遇纠纷有法官公正裁断……当每个职业者都严守 职业精神时,社会必是美好的世界,人们享有幸福的 生活。这是人类高于世上一切生物的体现。 职业精神仅是简单地做好分内之事,然而,人之 惰性、世之诱惑等诸多因素常常使人难以坚守。在社 会上营造职业精神氛围,使人们自觉地遵循职业精神 ,这有赖于职业伦理道德。绝大多数人从事职业是为 获取报酬维持生计,也有人是为获得世俗的荣耀。这 些低层次目的有时是难以支撑起崇高的职业精神的。 只有当它作为人生的使命和信念而存在,成为忠诚的 信仰和人生的依归而与生命融为一体时,人们就会得 以自我价值的实现、内心的满足,体验人生的幸福。 在这样的境界里,强大的内在动力驱使人们主动追求 、竭力执着职业精神。由于违背了职业精神就会危害 社会,为保证其得到最起码的遵守,就要将其底线上 升为具有约束力的强制性规范,违反职业规范定将遭 受惩罚(例如在抗击非典中就有一些不敬业的官员、 医生受到处罚)。因此,职业精神的本质更是必不可 违的责任。以大力弘扬的道德感召再辅之以严格执行 的约束机制,职业精神就会得到贯彻,从而使社会有 稳定和谐、运行良好的秩序。这样的社会就是法治社 会。 由此联想到我国法官的职业精神问题。多年来我 国的司法状况一直不尽如人意,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 固然很多,但主要是法官职业精神的匮乏。最高人民 法院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如制定了《法官职业道德基 本准则》,去年以来开始大力倡导和推进法官职业化 建设,今年又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的教育活 动,种种举措,根本目的旨在树立法官崇高的职业精 神,重塑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 扬多次强调:法官的使命就在于,依照法律对产生争 议的法律问题作出具有最终效力的裁判,并以此实现 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官应该是传承公平、正义的使者 ;是个人良知和法律信念的代表者;是各种冲突的承 受者。公正和效率是法官的生命线,对每一个法官而 言,就像阳光对于每一个人那样,是生命中的一部分 。对此,每一位法官都要深刻铭记。法官只有具备了 为公众谋福祉、为社会担道义的高尚职业精神,尽职 尽责,尊重和珍惜公众的信赖,赢得社会的信任,才 能构筑起自己安身立命、兴旺发达的职业根基。不然 ,既会砸了自己的“饭碗”,也会毁了法官职业的声 誉,进而造成司法权威的危机。P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