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哲学(精)/西方哲理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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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的内在价值和作为 量度的价值 当我们知道货币的本质 后,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为了完成度量、交换和 表征价值的作用,货币本 身应不应该有价值;或者 说货币只是单纯的表征和 象征,而没有内在的价值 ,就像账户上的数字代表 一种价值自身却没有价值 ,这样行得通吗? 这个问题涉及货币和价 值理论最深刻的观点,如 果我们用一种经常用到的 逻辑辩论的方式讨论这个 问题,那关于这个问题所 有的技术上的和历史性的 讨论就都变得肤浅了。 据说,一种度量工具必 须要与被度量的事物具有 同样的性质:测量长度的 工具本身要是长的;测量 重量的工具本身要是重的 ;测量空间大小的工具本 身要有维度。因此,衡量 价值的工具本身就要有价 值。两个事物在其他方面 没有联系并没关系,但当 我用它们彼此互相度量对 方时,它们都必须具有我 所测量的那种性质。如果 不是指同一性质的相关数 量,那么我说的任何量的 、数的相等和不相等就都 是无意义的。这种对等的 性质一定不能是事物的一 种太抽象的本质。 举个例子,不能把一栋 建筑的美与一个人的美作 比较,尽管两者都有美这 种性质。只有特定的建筑 美和特定的人的美才有可 能作比较。即使缺少一种 共同性质,但是我们还是 可以把感受美的主体——他 们的反应作为比较的基础 。如果我们在感受美的过 程中,建筑或者人所激起 的美感的量是可以作比较 的,那么就可以说尽管建 筑和人有着很大的差异, 但是二者有着性质上的对 等。 同一主体产生了相同的 反应,这一事实说明,处 在我们之前所说的关系中 的客体是相等的。两个完 全不一样的现象给予了同 一个主体同样的愉悦感, 尽管它们大不相同,但它 们对主体具有相等的力量 ,或者说它们与主体的关 系是相同的。就像一阵风 把树枝吹断,和一个人用 手把树枝折断,说明了尽 管风和人的性质不能比较 ,但是风和人有着相等的 力量。因此,货币的实体 与货币所度量的每一件事 物,可以完全不同,但是 它们必须在某一点上相吻 合,那就是二者都有价值 ;即使价值只不过是由感 受事物后的印象而产生的 一种主观反应,至少它们 影响了人的价值感这一性 质是相同的,虽然这一性 质不能与事物孤立开来。 因此可以说,货币必须有 价值,因为货币是与价值 作比较,而且货币涉及价 值的一种量的对等。 我想把这一论证与另一 个得出不一样结论的论证 作对比。在上面举出的例 子里,我们可以把风吹断 树枝的力量与人手折断树 枝的力量进行对比,只要 风和人体里存在这一定量 的力量。但是用被风吹断 的树枝的大小,我们同样 可以度量风力的大小。 我承认,被吹段的树枝 所表现出的风力的大小, 和被人折断的树枝所表现 出的人手力量的大小并不 是同一意义上的。但是, 两股风力的大小是可以比 较的,每股风的大小可以 通过这样一个事实来比较 :一股风吹断了树枝,而 另一股风却没能吹断。 对我来说,下面这个例 子具有决定性意义。 我们所知道的最不相同 的事物,两种截然相反的 世界观——无论是形而上学 还是科学都没能成功地使 它们互相渗透——就是物质 运动以及意识状态。由于 物质运动的绝对扩张性以 及意识状态的绝对内向性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 发现二者相同的切入点。 然而,生理心理学家可 以通过影响我们感官的外 部运动的变化,来测量我 们内在意识力量的相对变 化。因为两个因素之间量 的关系是持续不断的,一 个因素的大小决定了另一 个因素的相对大小,所以 二者之间就没必要存在任 何质的相关性或者对等性 。那么,货币本身的价值 使得货币可以衡量其他事 物这一逻辑原理就不成立 了。 不错,只要不同事物有 同样的性质,那么这两个 事物的量就可以进行比较 。任何时候把两个量进行 直接对比,我们就预先假 设了这两个量之间存在着 相同的性质。但是如果要 测量的是两个量之间的变 化、差异或者关系,被度 量事物之间的比例反映了 度量工具的比例就足够确 定这些变化、差异或者关 系了,而且这些事物之间 不需要有性质上的相同。 我们不能将两个有着不 同性质的事物等同起来, 但是却可以将性质不同的 事物之间的两种比例关系 等同起来。如果m和n这两 个事物之间的关系里完全 没有质的同一性,那任何 一个都不能直接用来度量 另一个。 P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