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欧地缘经济发展及其趋势

亚欧地缘经济发展及其趋势
作者: 李新 等著
出版社: 上海远东
原售价: 98.00
折扣价: 71.54
折扣购买: 亚欧地缘经济发展及其趋势
ISBN: 9787547619421

作者简介

李新,1965年生,俄罗斯经济学博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欧亚研究所所长、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客座教授。荣获全国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民建上海市 委“一带一路”委员会执行主任、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文明对话国际研究所(柏林)理事会成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常务理事、中俄战略协作高端智库常务理事、中国新兴经济体研究会常务理事等。中国社科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黑龙江大学《俄罗斯学刊》以及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院经济研究所?Пространственная экономика?、莫斯科金融大学?Finance: Theory and Practice?、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学报经济卷?Вестник С.-Петербургског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еного университета. Серия 5, Экономика? 等学术杂志编委。以中、俄、英等文字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重大攻关项目子课题1项。

内容简介

亚欧经济伙伴关系建设路线图 中俄两国政府积极考虑和采纳了上述分析和建议。2017年7月,习近平主席访问莫斯科期间两国元首签署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将2016年两国《联合声明》提到的“建设欧亚全面伙伴关系”改成了“建设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即“双方将在开放、透明和考虑彼此利益的基础上,为推动地区一体化进程,继续就‘构建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制定相关措施”,双方同时还在两国元首见证下签署了《关于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的联合声明》,显示了中俄两国深化互利合作、推进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决心,以及探讨全面、高水平、未来面向其他经济体开放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制度安排的共同意愿。 亚欧经济伙伴关系建设路线图需要着重解决建设的抓手、平台、出发点和建设的阶段等问题。 一、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欧亚经济联盟为抓手,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基础设施两方面对接齐头并进,“在整个欧亚大陆开辟共同经济空间”。 二、开辟共同经济空间可以从软件基础设施和硬件基础设施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对接。软件基础设施对接,即贸易、投资规则、技术标准、法律基础、海关监管等的对接和相互适应。目的是优化市场软环境,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自由化,减少乃至消除有形和无形的贸易壁垒,消除各种要素在不同经济体之间自由流动的障碍。硬件基础设施对接,主要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互联互通建设,促进各相关国家之间加快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的网络化建设和跨境对接,打造跨亚欧物流运输体系,为畅通物流、人流和信息流提供硬件基础。 二、以上合组织为平台,推进亚欧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2015年12月签署的《中俄总理第二十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明确指出,“双方认为上海合作组织是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的最有效平台”。上合组织8个成员国和4个观察员国中有4个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以及6个对话伙伴国都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上合组织发表《宣言》不仅“支持中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而且还“认为该倡议契合上合组织发展目标”。早在2002年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就明确了经济合作的宗旨,即“支持和鼓励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与“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的“一带一路”一脉相承,与致力于“开辟整个欧亚大陆的共同经济空间”的“大欧亚伙伴关系”相吻合。 三、 软件基础设施对接 主要是解决中国与伙伴国之间贸易和投资规则、技术标准、法律基础等涉及相互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种制度安排的对接和相互适应,并制定相关的统一规则和制度安排。目的是优化市场软环境,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自由化,减少乃至消除有形和无形的贸易壁垒,消除各种要素在不同经济体之间自由流动的障碍,基本目标是建设自由贸易区。首先,以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为核心。2016年6月普京访华正式决定启动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并将这一“5+1模式”看作是“全面欧亚伙伴关系的基础……建立大欧亚伙伴关系的第一步”。而这一步的关键应该将其定位为以自由贸易区为核心的全面经济贸易合作伙伴关系。其涵盖的主要谈判议题应该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争端解决机制和其他根据形势需要加入的谈判内容。谈判必须遵循平等原则,切忌被变成欧亚经济联盟的下设机制。同时坚持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不排他原则,即不能损害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双边关系的发展。2017年10月,中国与欧亚经济委员会结束了实质性的谈判,达成了一揽子经贸协定。2018年5月,中国商务部代表与欧亚经济委员会代表在阿斯塔纳签署了这一协定。这是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之间的唯一的经贸合作制度安排,涵盖了海关合作和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部门合作以及政府采购等内容,包含了电子商务和竞争等新的议题。鉴于当前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条件尚不成熟,自由贸易区成为今后发展的前景。 鉴于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5个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等方面的多样性和差异,本着所有伙伴国国都能参与进来的原则,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总体目标原则下,对不同伙伴国区别对待,首先在“浅水区”达成一致,如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市场环境,减少无形的贸易壁垒,便利通关,简化海关、卫生检验检疫,提倡电子化报关等。然后逐步进入“深水区”,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即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将自由贸易区扩展的整个上合组织。同样,鉴于上合组织18个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国家大小、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巨大差异,上合组织自贸区谈判可以不囿于成员国之间,也不囿于所有参加国达成一致,可以分阶段完成。此外,2015年欧亚经济联盟与越南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6年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等东盟5个成员国就实现自由贸易的必要性达成一致,与印度开展自由贸易的可行性研究。中国与东盟于2010年就实现了自由贸易并进行“升级版”谈判,中国与巴基斯坦自贸区也升级,印度与东盟自贸区也在2010年启航。这些都为东盟融入亚欧经济一体化进程和更大范围的RCEP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欧亚全面伙伴关系迎来曙光,见图6.1。当然,欧亚全面伙伴关系不能没有欧盟的参与,与欧盟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亚欧各国梦寐以求的。 聚焦“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现实问题,提出亚欧经济伙伴关系建设路线图,建议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基础设施双重推进,实现沿带沿路国家共享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