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外史

江湖外史
作者: 王怜花
出版社: 新世界
原售价: 28.00
折扣价: 19.45
折扣购买: 江湖外史
ISBN: 9787802280403

作者简介

王怜花,原名蔡恒平,丁未年十二月初九生,1984—1991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现居北京,供职于某公司。著有《谁会感到不安》、《古金兵器谱》。 蔡是公认的北大80年代最耀眼的才子之一,其小说《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曾流传一时。

内容简介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 炉,镕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 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崇。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 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 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 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 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 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 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 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凤,或者 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 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象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 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 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 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 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 作品的对白;他跌宕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 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 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 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 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 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像人 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 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 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 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 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 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 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 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 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 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 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 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 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 ,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 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叛他,另一个误 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 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 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 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 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 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 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 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次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 小李手里。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 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 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 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 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 。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 象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 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至于喜欢享受 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 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 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 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 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P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