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的设计(设计伦理思考与实践)

关怀的设计(设计伦理思考与实践)
作者: 靳埭强//潘家健
出版社: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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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293553

作者简介

靳埭强,1967年开始从事设计工作,设计及艺术作品获奖无数,并经常在世界各地展出,被中外多家艺术馆收藏。曾任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创院院长、中央美术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客座教授。现为国际平面设计联盟(AGI)会员。 潘家健,曾于香港理工学院修读平面设计和包装学,是靳埭强早期的学生之一。2009年受靳埭强之邀为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撰写设计伦理课程,2011年在该学院担任设计伦理课程导师。

内容简介

"第一章 设计、艺术与伦理的关系 要谈设计伦理,首先要弄清楚几个概念,即设计是什么?伦理又所指为何?设计和艺术从来就纠缠不清,两者近乎密不可分,但又似乎是两回事。那么,究竟艺术是什么?设计与艺术的关系是什么? 1.1 设计与艺术之分别 在中国,设计往往是艺术学院的分科,常称为艺术设计,像是另类艺术。而在西方国家,设计就是设计,是独立的学系。在中国,设计的历史和理论占相当的比重,设计理论跟艺术理论相同,若不算学术也近乎学术,甚至有人写书论设计学。此类书籍比设计导论和参考资料还多,这跟西方国家相反,日本也不是这样,显示出了中国和西方对设计的不同认识。作为世界通行的一门高等教育学科,这种认知上的差异若非设计独有,也是鲜有。 设计跟艺术分不开,因为设计中包含着很重的艺术成分。设计借用艺术的技巧、思维,还有手段来创作。从事艺术工作可以不懂设计,但从事设计工作却不能不懂艺术。设计与艺术关系密切,但设计并不是艺术。 翻开字典就会知道,设计的通义和广义是有意识、有目的和有计划地完成某事、某物,而目的是客观的。至于艺术,它是人的感情随着冲动,通过光影、视像、语言、声音、造型、舞蹈和行为等,具象或者抽象地表达出来的结果。这里说感情随着冲动,是因为没有了冲动,感情便困在心内,不能表露出来而成为艺术的内涵。设计是客观的实践,艺术是主观的表达。设计是为人做,艺术是为自己做,虽然表之于人而求反响。虽然两者运用相似的思维、技巧和手段,且都与文化、社会和自然息息相关,但设计是客观的,艺术是个人表达。 设计当然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它是一门实用科学(Applied Science),是带着艺术色彩,采用艺术手段,抱持科学态度而着重实践的一门学科。在这里,不得不花点时间来解释这个概念。 首先,这里谈的设计是指工业革命和包豪斯之后的设计。从历史的角度谈设计起源,常常引申到石器时代的制造工具,古人制造用品和器皿,这无可厚非。但工业革命和包豪斯是最重要的分水岭,是现代设计的开端。之前属于工艺时代,之后,受科学和工业生产的影响,才创立了重视大社会多于小族群的现代设计。所以,设计是指包豪斯之后的现代设计,其延续着包豪斯的精神,提倡科学和艺术结合,为的是改善人民的生活。在设计里,艺术和科学所占的成分没有轻重之分,可以说是各占一半。设计跟艺术的主要不同在于目的:艺术是主观的表达,设计是客观的实践。客观的实践,就需要具有科学的态度。 设计中有一半是艺术,有一半是科学,而目的近于科学,所以是实用学。设计既采用艺术手段也采用科学手段,这是由其目的决定的。其实,在设计中,艺术与科学也不是真的各占一半。在现代主义语境中,设计倾向于科学;而在后现代主义语境中,设计倾向于艺术。这是由设计师的设计理念的偏移所致,是对社会的反映。设计虽又被称为艺术设计,但请不要忘记它的科学成分,以及它那具科学意义的目的。 回望现代设计的起源便可知道,设计不纯粹是艺术的衍生,而是喝艺术奶长大的一门实用科学。妈妈是艺术,爸爸是科学,设计生下来就肩负为人们谋幸福、带给人们“更好”的生活的使命。说妈妈是艺术,是因为包豪斯始于一群建筑师、艺术家和工艺师;而科学和技术催生了设计,并一直在培育和带动设计向前发展,就像父亲一样。艺术要靠深厚的功力来表达,而设计需要广博的知识支撑才能达到目的,是现实需要;虽然两者都诉求深与广,但是倾向并不相同。 试举一个虚拟的例子来分辨设计和艺术。 假设你是一位雕塑家,兼具修养和技巧,你有一个感受,想要把概念从思维中表达出来。但是,你的朋友对你说,他很了解你,完全明白你的思维和概念。他有丰富的知识和高超的技巧,能代替你把意念塑造出来,只要求一点回报。试问他真的能够做到,真的能把你的意念发挥得更好吗? 不可能!因为那不是艺术,不是你的艺术,也不是他的艺术。艺术通常是不假手于人的[1],是主观的表达,是纯真感情的显现。艺术的意义在于思维和表达,而艺术品是载体;只有原载体才具有纯真的意义,复制品不过是原创作的反映,就如镜子中的一个影像。 让我们再想想,要是以上的假设完全不变,只是你不是艺术家。虽然自己有能力做,但还是请他人代做,这可以吗?可以,而这样做就是设计。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设计与艺术在艺术水平上都可以达到相当程度,并没有必然的高低之分,但是,设计受客观条件限制,客观条件决定了高度,起码是为设计定了位。设计师不能够肆意改变它,否则偏离了客观要求,就不是好设计了。这即是说,纵然艺术水平高,也不等于好设计。 还有另外一个提示。设计不能只有个意念,就运用技巧创造出来,之后才到社会去寻找需求。现代的设计工作是由需求带动的,有需求才会引发设计。而且,今天的设计侧重于社群多于一人之爱好,所以,就算是为一个人设计一间住房,也会对群体和社会做思量。为一个人设计服饰也是这样,有伴随而来的诸多考虑。之后探讨现代设计的社会功能时,大家会更深刻地领悟到这一点。 此外,艺术可以不考虑科技,虽然受它的影响。这里说的是可以不考虑,并非不考虑和不采用。但是,设计却不能。设计不单利用科技来工作,以满足他人的需求,还用科技来了解他人,寻找需求,以获得更好的结果。“他人”在今天所指的不是单单某个人,而是整个群体—有相同甚至近似需求的人社群。艺术的“他人”是宾,设计的“他人”是主。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设计不得不细分,分门之外也分工。设计再不能只是独自创作[2],而是需要与其他专才合作完成项目。这就是今天设计的现状和设计师的工作状态,跟艺术的演绎在操作上相去渐远。 本书随后说的设计,就是基于这个概念。从广义来谈,广告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媒体设计、时装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包装设计等专业为分门,不做独立讨论。虽然之后的某些探讨与个别的分门的关系格外密切,但设计就是设计,扩展思路去想,大多还是相关的,至少是有用的知识。而之后提到艺术时,也是从广义来谈,不会分门别类。 1.2 设计的目的 设计的使命是将科技和艺术结合,为人民求幸福,求更好的生活,这个使命不会因时而变。包豪斯精神作为设计的核心价值,没有时代之分,是设计的宗旨和责任。 1987 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布伦特兰报告:《我们的共同未来》(Our Common Future)[3],为设计的目的做了几点补充。报告中指出,现代设计应该重视: ● 自然一体(Environmental integrity) ● 社会公平(Social equity) ● 配合经济(Economic viability) 从此,设计使命之下便有了三大原则。这个报告体现出的精神是:设计不应只单纯地为人设想,还需要照顾赖以生存的自然和环境;不应只满足小群体的需求,还需要负担社会责任;最后,设计还需要考虑在大经济体之下的可行性和持续性。 的确,今天社会的发展,已不能囿于小族群的地域范围;不只经济贸易国际化,文化亦交融不断;抱持国际思维和自然一体的理念,实在有其必要。因为蝴蝶效应,社会和世界之事再无远近之分、先后之别,相互间的影响越来越直接,就如中国人的成语“唇亡齿寒”,设计已不能再独善其身。遵循以上三大原则,设计师应该从大层面上进行设计思考,在服务社群之余,也要配合大社会的愿望。这也是在顾及我们当下的生活和后代的未来。 1.3 设计伦理的概念 伦理学是什么?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研究社会道德现象和人伦规律的科学,是社会学属下的一门分科。 1.3.1 伦理的浅义 Ethics 在西方原指风俗和习惯,现在指社会秩序和人伦关系的原则。“伦”指人伦,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西方的伦理观念关注工具和技术对人的影响,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亦提到人与物的关系。谈到人的价值和尊严,便会引申出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社会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在今天科技发达、物质充斥的社会中,物的价值和人的关系,及其对社会和自然的影响,都是深受关注的伦理问题。 1.3.2 道德的浅义 Morality 在西方原指风俗和习惯反映于性格之上,之后引申为评善恶、评品格的标准。而在中国,道德则被视为宇宙万物变化运动的规律和人们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宇宙是天的部分概念,万物即指地。道是指规律,德是指准则。伦理是客观的人伦规律,道德是判断行为的标准。人有自己的道德标准,社会也有人们认同的道德观,即社群引以为准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是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一种基本意识,没有道德的社会便会趋向分裂。 1.3.3 法律的浅义 谈道德不得不提法律。简单地说,法律就是大家认同的社会秩序和人伦关系,是大家共存共处的底线和规则。法律经社会规定的程序而订立,授权政府或领导者来执行,以确保大家的生存权利以及能够被平等对待。法律精神是公正和无私的。 1.3.4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道德是社会的上限,是应该和不应该。法律则是社会的下限,是可以和不可以。 1.4 伦理道德的关键词 探讨设计伦理时,虽不一定直接涉及以下概念,但鉴于时有提及且有关联,在此列出并做浅释,以做参考之用。 1.4.1 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就是尊重人的价值,相信人人平等,认为人类应该互相尊重和爱护。人道主义者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和生存权,不会因为种族、生理、性别、文化、年龄、职业和贫富等而歧视他人,认为人应该互爱互助,互相尊重。 1.4.2 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者认为人的价值高于一切,并认为个人的权利应该优先于群体。这即是说,若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有冲突时,应以个人利益为重。民主是倾向于个人主义的,重视个人利益并照顾小族群。 1.4.3 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也尊重人的价值,但认为群体利益优先于个人权利。独裁和封建社会倾向于集体主义,常常会有意无意地利用群体利益来压制个人的权利。 1.4.4 利他主义 利他主义就是将群体的利益引申为自己的利益,即有利他人等于有利自己,是一种无私的态度。 1.4.5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就是寻求最大限度的利益,不只利己,也会顾及群体的利益。功利主义常视野狭窄,倾向于眼前利益。功利主义者常短视,但不一定自私,只是认为利益高于一切。不利自己的还去做,那便是利他主义;只利己才做,就是利己主义。 1.4.6 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也是寻求最大限度的利益,但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最终目的。利己主义即是自私,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私自利。 " "  《关怀的设计:设计伦理思考与实践》是香港著名设计师靳埭强与潘家健基于其在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进行的教育改革中推行的设计伦理教学实践完成的一本设计文化类专著。   《关怀的设计:设计伦理思考与实践》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由潘家健撰写,主要介绍与设计伦理相关的理论和概念。第二部分由著名设计师靳埭强完成,他在书中通过对个人以及多位知名华人设计师的设计案例进行阐述、分析,与读者分享了自己的设计伦理观。   本书期望通过对设计伦理的阐释,引导设计师及普通民众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重新思考设计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