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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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购买: 金融法(第四版)(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系列教材)
ISBN: 9787300320892
陶广峰,南京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 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南京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中国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侵权行为法学、比较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出版的主要学术著作与教材有:《构建与创新:经济法哲学研究》、《金融法》、《金融创新与制度创新》(合著)、《经济法学》、《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经济法》、《经济法原理》、《比较侵权行为法》、《法理学》等。主编《金融财税法律评论》(年刊)、“经济法前沿文库”(已出版12种)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计3项)等项目二十余项。曾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教师”,并被授予“园丁奖”称号。
时光如梭,寒去暑来。
《金融法》自2009年第一版出版以来,历经2012年、2020年两次修订,距今已逾14年。 十多年来,本教材受到全国众多法律院校的厚爱,并深得广大师生好评。
2020年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大流行,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剧烈震荡。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重要方针。我国的金融制度、法律、政策等也因之发生了重大变化。正基于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瞻远瞩,第一时间向本书写作组提出了修改《金融法》第三版,出版《金融法》第四版,以适应新形势下金融法教学和研究需要的要求。
遵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要求,特别是基于第三版出版以来,广大读者反馈的意见、建议,本次《金融法》第四版修订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反映国家金融机构改革:国家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将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办公室。
其二,反映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行政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改由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与计划单列市设立分行,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其三,体现金融监管体制进一步向集中、统一方向推进。2023年金融机构改革,撤销中国银保监会,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管银行、保险、金控公司。中国金融监管基本形 成“一行一局一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的“双峰监管”模式。
其四,鉴于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加速推进数字化法定货币研发,我国亦顺应“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质货币→电子货币”的演进发展规律,在2021年中国数字人民币测试范围有序扩大的基础上,适当设立了数字经济有关的金融法律制度。对此,在相关章节有所体现。
其五,在清理、规范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修改了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内容和制度规范。
其六,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依据《民法典》,在有关章节修改了与此前《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有关的法律规范。
其七,根据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需求,特别是新形势下金融法的教学、科研需要,增加了“期货机构法律制度”一章(本书第八章)。本章主要讲述了期货与期货市场、我国市场及其立法、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衍生品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和衍生品协会等重要内容。